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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22條 …。三、牆壁、樑、柱及地板應為防火構造,樓梯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四、第二層以上之地板不得設有開口。但樓梯隔間牆為防火構造,且設有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區劃分隔者,不在此限。
  2.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23條 …筋混凝土或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地板或牆壁與其他場所區劃,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四)出入口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五)不得設置窗戶。(六)通風及排出設備,應設置防火閘門。但…
  3.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25條 …、第九款至第十三款及前項第一款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其他開口。二、有延燒之虞牆面設置之出入口,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
  4.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26條 …定外,其儲存倉庫之牆壁、樑、柱、地板及樓梯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外牆有延燒之虞者,牆壁應為防火構造,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其他開口。
  5.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造及設備,除應符合第二十一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其外牆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附表二。但儲存量未達管制量五倍,且外牆為厚度三十公分以上之鋼筋或鋼骨混凝土構造者,其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得以周圍已設有擋牆…
  6.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33條 …儲槽專用室之牆壁、柱及地板應為防火構造,樑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外牆有延燒之虞者,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開口。但儲存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上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無延燒之虞者,其牆壁、柱及地板得以不燃材料建造。十二、儲槽專用室之屋…
  7.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35條 …板應為防火構造,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樑應以不燃材料建造,外牆有延燒之虞者及區劃分隔牆壁,除出入口外,不得設置其他開口。二、窗戶應設置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窗;出入口應設置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於供作…
  8.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39條 …制量十倍者,不在此限。(二)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防火門窗。但外牆無延燒之虞者,窗戶得為不燃材料建造。(三)有延燒之虞外牆設置之窗戶及出入口裝有玻璃時,應為鑲嵌鐵絲網玻璃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四、周圍應設置防止儲存物外…
  9.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6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保護物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儲存能力或處理能│0≦│10000≦×│52500…
  10.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7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如下:┌─────────────┬─────┬──────┬───┐│儲存面積(Y)單位:平│0≦Y<8│8≦Y<25│25≦…
  11.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68條 …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液化石油氣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應分別符合表一之L1及L4之規定。但與場外第一類或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未達L1或L4,而達表…
  12.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3條 …簷者,亦同。五、四周應有牆壁,且牆壁、地板應為防火構造。六、外牆與第一類保護物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在八公尺以上。但其外牆牆壁以厚度十五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防爆牆者,其安全距離得縮減為一公尺。七、…
  1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條 …建築物符合下列規定者,不受前項第三款之限制:一、連接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與過廊連接相距三公尺以內者,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二、前款之外牆及屋頂未設有開口。但開口面積在四平方公尺以下,且設具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者,…
  1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條 …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以上木造或其他易燃構造建築物時,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三公尺以下,第二層在五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前項應設室外消防栓設備之場所,依本標準設有自…
  1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8條 …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但外牆開口面積(常時開放部分)達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上列除惰性氣體及鹵化烴外之滅火設備得採移動式設置。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或供第十二條第…
  1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7條 …方公尺以上者。三、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以上建築物時,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三公尺以下,第二層在五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該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者。
  1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0條 …防栓,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二、瞄子出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二點五公斤以上或0.25MPa以上,出水量在每分鐘三百五十公升以上。三、室外消防栓開關位置,不得…
  1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4條 …─┤│救助袋(直降│一、救助袋與牆壁之間隔為三十公分以上。但外牆有││式)│突出物,且突出物距救助袋支固器具裝設處在三│││公尺以上時,應距突出物前端五十公分以上。│││二、以救助袋中心,半徑一公尺圓柱形範圍內。│├──…
  1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9條 …算其最低滅火效能值: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或處理場所之建築物,外牆為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外牆為非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五十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二、公共危險物品儲…
  2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0條 …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三、口徑在六十三毫米以上,與防護對象外圍或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四十公尺以下,且設置二支以上。四、採用鑄鐵管配管時,使用符合CNS八三二規定之壓力管路鑄鐵管或具同等以上強度者,其標稱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十六…
  21. 行政消防法 第15-1條 …管之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其無法符合者,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
  22.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5條 …定之值以上者,得免設供氣口。(二)供氣口及換氣口應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與屋外能保持氣流暢通之牆壁上,並不得使火焰有被吹熄等對熱水器不良之影響。三、採機械換氣方式者:供氣口或換氣口面積未達前款第一目規定者,應使用機械換氣,並符…
  23.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7條 …有防止冷凝水倒流構造,且不得阻礙廢氣之排放。(十)貫穿建築物外牆處採取防止廢氣回流至屋內措施。三、排氣管頂罩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於屋外設置排氣管頂罩,其材質應符合國家標準,並有使廢氣暢通、防止堵塞之構造。(二)開口部分…
  24.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8條 …有防止冷凝水倒流構造,且不得阻礙廢氣之排放。(七)貫穿建築物外牆處採取防止廢氣回流至屋內措施。六、供氣管符合下列規定:(一)能承受本身重量、風壓及振動。(二)各部分與熱水器連接部分應牢固裝接,不得有使屋內空氣滲入之情形,…
  25.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距離,應在一公尺以上。本辦法所定防火牆,規定如下:一、與倉庫外牆之距離在二公尺以上。二、為鋼筋混凝土構造、加強磚造或鋼骨補強之鋼板或防火板構造,並具堅固基礎。三、倉庫設有天花板者,防火牆高度高於天花板高度五十公分以上;無…
  26.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6條 廠房結構及建材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外牆及屋頂應由不燃性物質構成,但採用成型可燃性屋頂時,屋架必須為不燃性物料。二、非因作業需要,廠房不得設有地下室及樓房。三、牆壁應採耐火材料,其內牆須光滑、耐火,如有裂縫及接縫,應予…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建築物之鉛垂面作形成四十五度夾角之斜面;此斜面與屋簷及建築物外牆三者相圍部分屬雨線內,其他部分為雨線外。六十二、耐候:指暴露在天候下不影響其正常運轉之製造或保護方式。六十三、通風:指提供空氣循環流通之方法,使其能充分帶走…
  28.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5條 …屋頂、露臺或屋頂突出物者,得視為屋簷,其最大設置範圍以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外一公尺為限,且不得超過建築基地範圍。第一項第一款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
  29.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置高度超過三公尺。二、設置仰角非固定。三、設置範圍超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四、設置支撐架結合新設頂蓋。輸變電相關設施設置保護用構造物且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情形者,應另檢附結構計算說明書。
  30. 行政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性並兼顧公共安全,就其建築物至擋土牆坡腳間之退縮距離、建築物外牆與擋土牆設施間之距離及建築物座落河岸之退縮距離,於輔導方案中訂定適用規定,併案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