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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3 頁-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4條 …均未稅;不含開發權利金及抽成權利金)之百分之二十七點五。八、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依運量降幅補貼營運費用。九、計程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之駕駛人,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定額補貼其薪資。十、經營機車租賃業者於公路監理機關登…
-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7條 公路之修建、養護及管理,國道、省道由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市道、區道由直轄市政府辦理,縣道、鄉道由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政府並得將市道、縣道委託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省道經過直轄市政府、市政府行政區域部分,其修建、…
-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公路路線編號方法規定如下:一、國道:自1號起編。二、省道:自1號起編,至99號止。三、市道、縣道:自101號起編,至200號止,離島地區自201號起編。四、區道、鄉道:以一直轄市、縣為一獨立編號區,每直轄市、縣均自1號起…
-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3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屬國道部分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屬省道部分為交通部公路總局。
-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19-1條 …,應依下列規定:一、遊覽車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二、前款以外之大型車,其轉向軸之車輪,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非轉向軸之車輪,使用翻修輪胎者,應使用經經濟部驗證合格之翻修輪胎…
- 行政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30條 高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處理。快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所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指定之警察機關處理。
-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4條 本規則所定公路主管機關應辦事項,國道、省道由交通部之專設機構辦理。市道、縣道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區道、鄉道由直轄市、縣政府或以命令指定之區、鄉(鎮、市)公所辦理。直轄市、縣政府並得將市道、縣道委託交通部之專設機構…
-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0-2條 …理,並於三日內補正許可程序。前項挖掘申請檢附之工程計畫書,除國道施工及緊急搶修外,應檢附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同意之交通維持計畫及其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公路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路:指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二、國道: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三、省道:指…
- 行政公路法 第4條 …路路線系統,應配合國家整體建設統籌規劃;其制定程序如下:一、國道、省道,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二、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三、縣道、鄉道,由縣(市)公路主…
- 行政公路法 第5條 省道與國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國道路線系統;市道、縣道與省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省道路線系統;區道與市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共同使用部分,應劃歸市道路線系統;鄉道與縣道使用同一路線時,其…
- 行政公路法 第6條 國道、省道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管理。但省道經過直轄市、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除自成系統之快速公路外,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市政府協商定之。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縣道、鄉道由縣(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
- 行政公路法 第11條 國道、省道修建工程,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但省道經過直轄市、市行政區域部分之修建,除自成系統之快速公路外,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市政府協商定之。市道、區道之修建工程,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辦理;縣道、鄉道之修建…
- 行政公路法 第12條 公路修建經費負擔原則如下:一、國道、省道:由中央負擔。但因地區性交通需求,地方政府所提之增設或改善交流道,由中央及有關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共同負擔;其負擔比例,視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負擔能力定之。二、市道、區道:由直轄…
- 行政公路法 第13條 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對規模宏大、工程艱鉅之國道,報請行政院核准,得專設機構興建並管理之。
- 行政公路法 第26條 國道、省道之養護,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辦理。但省道經過直轄市、市行政區域部分之養護,除自成系統之快速公路外,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市政府協商定之。市道、區道之養護,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辦理;縣道、鄉道之養護,由縣…
- 行政公路法 第30-1條 公路主管機關修建或改善公路時,應於施工前公告,除國道工程外,應先協商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並通知必須使用公路用地之公私機構同時配合施工。前項公路工程完竣後,於一定期間內得限制挖掘。但緊急搶修或定點局部修護需要,不在此…
- 行政公路法 第34條 公路汽車運輸,分自用與營業兩種。自用汽車,得通行全國道路,營業汽車應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二、巿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三、遊…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9-1條 遊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營業車輛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所定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之輪胎。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9-7條 …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三、遊覽車客運業限調派其駕駛交通車。四、國道客運路線限調派其駕駛起訖至多間隔一縣市之路線。汽車運輸業者應將逾六十五歲之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名冊,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後,駕駛人有異動時,亦同…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1條 …具有效職業駕駛執照及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之駕駛人駕駛。八、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應於國道高速公路收費時段,並經乘客同意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方得向乘客收取。九、前款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以計費表計算收取者,應以符合附件一規定之國…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2條 …用於指示標誌之「方向里程」標誌。九、梅花形:用於指示標誌之「國道路線編號」標誌。十、盾形:用於指示標誌之「省道路線編號」標誌。
-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88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國道路線編號標誌「指1」,用以指示國道路線之編號,其編號由國道主管機關定之。設於已編號之國道路線上,圖例如左:本標誌為梅花形白底綠邊黑色阿拉伯數字。梅花形圖案製作如左: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5條 …約機構為停車服務平臺業者,受委託代收之停車費、車輛充電費用及國道通行費等款項。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前項第二款第五目至第八目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時,應與受託及委託代理收付款項業者簽訂三方合約,並約定受託及委託代理收付款項業…
- 行政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 第6條 …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建築物。但其他臨時搭建物,不在此限。二、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三、鋪設水泥混凝土路面或瀝青混凝土路面之農路。
- 行政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0條 …路工程而須遷移者,其相關線路遷移費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辦理國道、省道公路及直轄市所轄之快(高)速道路工程時,既有管線必須永久遷移者,應由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負擔全部費用。二、附掛於前款道路上橋樑之管線,遇有橋樑拓寬或…
- 監察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第11條 …氣象署、交通部公路局等普通公務、交通部主管之交通作業基金下設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轉投資事業等特種基金及財物報損報廢審計,辦理下列事項:一、關於所管機關、基金及特別預算已核定之分配預算或分期實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