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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6 頁-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8-1條 各機關職務,依職務列等表規定列二個或三個職等者,初任該職務人員應自所列最低職等任用。但未具擬任職務最低職等任用資格者,依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已具較高職等任用資格者,仍以敘至該職務所列最高職等為限。調任人員,依第十八條第…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0條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應為試用成…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5條 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官停職或休職時,由其代理人視業務需要辦理。各機關未具任用資格初任機要人員,依所任職務在職務列等表所列最低職等以機要人員任用。如調任或改任其他受法定任用資格限制之職務時,應重新銓敘審定其任用資格。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三條第四項所稱各等級考試職系及格者,取得該職系之任用資格,指初任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取得考試及格等級類科之各該職等職系之任用資格。但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本法修正施行前經各等級考試職系及格者,仍適用原規定。
- 考試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呈請總統任命,指初任各該官等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命。
- 考試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 第5條 …審定之官等為高者,敘回任職務所列官等之最低職等;其俸級按有關初任各官等或升任官等人員敘俸規定核敘。但高考及格人員轉任前經銓敘審定薦任官等職等者,回任簡任官等職務時,以轉任前銓敘審定之職等俸級起敘。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4條 …分發機關同意。但現職機關應將改派情形函知分發機關。各機關進用初任之轉任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辦理初任公務人員訓練。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後,依本條例進用之各機關轉任人員於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6條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先予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以醫事人員任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試用,並予解職。但曾在各機關或各類醫事人員依其醫事專門職業法律得執業之機構擔任與其所擬任職務之性質相近程度相當或任低一級職務之經…
- 考試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能擔任之較高職務級別最低俸級起敘,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初任醫事人員領有較擬任職務所須具備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高一級之證書,得敘與該較高醫事專門職業證書所能擔任之較高職務級別最低俸級同數額之本俸或年功俸。二、現職醫事人…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6條 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一級;先以薦任第八職等任用者,敘薦任第八職等本俸四級。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7條 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初任各官等職務等級之起敘,依下列規定:一、簡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者,初任簡任職務時,敘簡任第十職等本俸一級。二、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三、委任升官等考試及格者,初任委…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15條 …俸級,高於擬任職等最低俸級者,得敘同數額俸點之本俸或年功俸。初任委任官等職務人員,其俸級依所具任用資格等級起敘,曾任雇員原支雇員年功薪點,得敘該職等同數額俸點之俸級,以敘至年功俸最高級為止,其超過之年功薪點仍准暫支,俟將…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所稱初任,指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初次擔任各官等職務者。本法第十二條所稱轉任,指適用不同任用法規之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三者之間相互轉任者。本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再任,指公務…
- 考試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指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其俸級之銓敘審定依下列規定:一、初任各官等機要人員,自擬任職務所列職等最低俸級起敘。二、現職機要人員調整較高官等機要職務,自該職務所列職等最低俸級起敘。其原任機要職務所敘俸級俸點高於擬任職務職…
-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4條 公務人員陞任高一官等之職務,應依法經陞官等訓練。初任各官等之主管職務,應由各主管機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訓練。
-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7條 …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 考試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第5條 各機關之初任人員,應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由服務機關負責查驗並以人事資訊管理系統登錄建檔,嗣後各項個人資料之異動,應隨時以該系統更新。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2條 …、具有退撫新制實施後之義務役年資,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者,應於初任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之日起十年內,依銓敘審定等級,由服務機關與公務人員比照第七條第二項規定之撥繳比率,共同負擔並一次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後,始得併計年資。五、…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3條 …條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時,自初任或轉任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之日起算,逾三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前條及前項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期限之計算,不因公務人員離(免)職而中斷。公務人員撥(補)…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77條 …月退休金而再任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機構董(理)事長及執行長者,其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前項人員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而經主管院核准者,不在此限。編註:本條文第1項第3款規定:「退休人員經審定支領或兼…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93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28條 本法第九十三條所稱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指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律任用,並經銓敘審定或經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審定資格之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1070629訂定) 第3條 …。逾三個月期限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者,另加計利息。前項申請人如屬初任公務人員者,其依前項規定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十年及三個月規定,均自實務訓練期滿正式派代發文日起算。如屬教師借調留職停薪期間符合屆齡退休者,其依法得補繳之年…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1070629訂定) 第5條 …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具有義務役年資,依初任到職支薪或回職復薪之日時,所審(敘)定俸點薪級,計算應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二、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任職年資,或依法得予併計之留職停薪年資,依其任職年資及等…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1070629訂定) 第7條 …義務役年資而依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核發之繳款單完成繳費程序後;其初任到職支薪日之俸點薪級有變更並追溯生效者,由原申請服務機關檢附申請人相關證明文件,送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第三條規定重新核算,辦理補繳或退還退撫基金費用差額。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第3條 …總和。逾三個月期限申請補繳基金者,另加計利息。前項申請人如屬初任公務人員者,其依前項規定申請補繳基金費用之五年及三個月時效,均自實務訓練期滿正式派代發文日起算。第一項所稱複利終值之總和,指本人、政府應撥繳之基金費用及依第…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第5條 …級計算應補繳基金費用。二、曾服義務役軍職、替代役人員年資,依初任到職支薪或復職復薪時,所審(敘)定俸點薪級,計算應補繳基金費用。其他經銓敘部認定得予併計之公職年資,其補繳基金費用之計算標準,由銓敘部訂定,或由基金管理會擬…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991230訂定) 第7條 …、替代役人員年資,依基金管理會核發之繳款單完成繳費程序後,其初任到職支薪日之俸點薪級如有變更並追溯生效者,應由原申請服務機關檢附申請人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基金管理會重新核算,並辦理補繳或退還基金費用差額。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15條 …之政務人員再任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機構董(理)事長或執行長者,其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前項人員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而經主管院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