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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法 第28條 …合格,航政機關得命其停航。前項特別檢查不包括新船建造、自國外輸入、船身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之特別檢查。
  2. 行政船舶法 第33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建造或自國外輸入者,自修正施行日起一年後之第一次特別檢查起,應具備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核發之適載文件,經航政機關特別檢查合格,並核發或換發證書。二、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
  3. 行政船舶法 第34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建造或自國外輸入者,自修正施行日起一年後之第一次特別檢查起,應具備主管機構委託之驗船機構核發之適載文件,經航政機關檢查合格並於船舶檢查證書註記。二、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
  4. 行政船舶法 第41條 自國外輸入之船舶,其原丈量程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相同者,免予重行丈量。自國外輸入之船舶,其原丈量程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不同者,仍應依規定申請丈量;船舶所有人於申請丈量、領有噸位證書前,得憑原船籍國之噸位證明文件,先行申請…
  5. 行政船舶法 第61條 …,其所有人應申請施行特別檢查:一、新船建造完成後。二、自國外輸入。三、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四、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五、特別檢查有效期間屆滿。遊艇經特別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核發或換發遊艇證書,其有效期間,以五年為限…
  6. 行政船舶法 第75條 …之一者,其所有人應申請施行特別檢查:一、新船建造。二、自國外輸入。三、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四、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五、特別檢查有效期間屆滿。小船經特別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核發或換發小船執照。
  7. 行政船舶法 第77條 新建造或自國外輸入之小船,經特別檢查合格及丈量後,所有人應檢附檢查丈量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註冊、給照。量產製造之小船,經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辦理小船製造工廠認可、型式認可及產品認可者,小船所在地航政機關得不經特別檢…
  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條 …級船之規定。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施行日前輸入或已安放龍骨或建造已達類似安放龍骨階段之漁業巡護、漁業試驗或漁業訓練之船舶,準用第十四級船之規定。
  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1-1條 …為居住設備重大改建者。三、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不含)之後輸入者。
  1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8條 …併裝置。該紀錄應能辨明時間及日期,並至少能保存三年。所有人工輸入之資料,在紀錄上應能予以辨認。三、應予紀錄之資料應包括左列各項:(一)以格林威治時間表示之年月日及時刻。(二)油輪用者應記錄油之瞬間排洩率及油之排洩總量,其…
  1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0條 …試樣損失時。六、該系統量計及紀錄系統故障時。七、該系統感應之輸入信號超過有效能量時。
  1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09條 …規定附裝於現有油水分離設備之處理裝備組。四、經檢驗其佈置能使輸入之最大量予以永久限制,並在該分離設備內滯留二十分鐘以上。供應泵之乳化特性,不比型式核定試驗時所用之泵為差,同時船上為減低油流至部之佈置亦經認可,得准繼續使用…
  1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4條 …傳送之方位在顯示器上應具有保持穩定之裝置。該裝備應具有以羅經輸入方位使其能穩定。當羅經轉速為每分鐘二轉時,其與羅經複示器校準後之誤差應在○.五度以內。(二)當羅經控制失效時,雷達仍應能在不穩定狀況下圓滿操作。八、性能檢查…
  1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6條 …該設備所生之誤差,對第(一)目之設定狀況而言,應比由航行儀器輸入所生之誤差為微不足道。九、其他設備之連接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不應減低任何航行儀器輸入設備之性能,該設備與任何其他設備之連接,亦不應減低其性能。十、性能測試與警告…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8條 …示之航速及航程資料應於晝夜均能清晰易讀。(四)應能將航程資料輸入船上之其他航儀設備。該項資料應以每航行○.○○五浬輸入一次或相當之形式為之。(五)該儀如能以「對水」或「對海底」兩種方式測速,則應具有選擇及指示之設施。三、…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1條 …時,應仍能保持各別之功能。(六)如設備具有阿拉伯數字零至九之輸入盤,其排列應符合國際電信聯合會電信標準組之有關建議。但所用設備為類似數據處理設備用之字母數字鍵盤時,其數字之排列應符合國際標準組織之有關標準。(七)在船舶可…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6條 …信設備,為確保其適當之性能,須從船舶之航行設備或其他設備不斷輸入資訊至無線電通信設備者,應有設備以確保當船舶之主電源或應急電源失效時,仍可繼續供應此資訊。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8條 …安全之頻率,如不能接收,則應另備一收音機接收此等頻率。二、在輸入訊號低至五十微伏時,應仍有足夠之靈敏度在揚聲器中產生清晰之音頻信號。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8-1條 …二、接收機應預先調整固定於無線電話遇險頻率,其靈敏度應在天線輸入訊號低至五十微伏時,能在揚聲器內產生清晰可聞之信號,並在二一八二千赫正負三‧五千赫保持同樣之靈敏度,在該範圍外其靈敏度應迅速降低。三、接收機可接用備用電源。…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74條 收話機之性能與裝置應依下列規定:一、靈敏度應在輸入信號低至二微伏時可產生二十分貝之信號噪音比。二、各接收頻率均應預先調整完妥,配合發話機頻率同時變更。
  2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6條 …至少包含兩種動作方能為之,該按鈕不應為設備上之ITU–T數字輸入鍵盤或ISO鍵盤上之任何按鍵,且應清楚標示並予以保護,以防止誤觸啟動。應顯示遇險警報發射之狀態,並可隨時中斷或啟動遇險警報。二、應能由船舶主電源供電,亦能由…
  2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7條 …之選擇亦應以一個控制裝置為之,對於J3E及F1B類發射,在其輸入端之靈敏度,當信號噪音比為二十分貝時,應等於或優於六微伏電動勢,並應具有抗干擾性,使無用之信號不致嚴重影響有用之信號。二、將發射機及接收機轉接於二一八二千赫…
  2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8條 …輔助裝置之設備,應具有符合國際標準之適當介面,並應具有可手動輸入船位與時間之設備。當電子定位輔助裝置不供給船位資料,或在手動輸入情況下,船位資料已是四小時前之舊資料時,警告信號應可被啟動。任何超過二十三‧五小時未更新船位…
  2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9條 …人工控制之設備,以於雙頻頻道上工作。十四、以數位選擇呼叫調變輸入信號一微伏電勢至有關之特高頻接收機時,該數位選擇呼叫設備應能以最大容許輸出字母誤差率為百分之一將接收之信文予以解碼。
  2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0條 …3E、H3E及J2B或F1B類發射之上邊帶信號。五、當接收機輸入端之信號噪音比為十二分貝時,數位選擇呼叫輸出之字母誤差率應為百分之一以下,當相關設備並非整體時,應具有數位選擇呼叫之信號輸出。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1條 …呼叫前點式圖樣,該掃描僅於測出一百鮑點後始停止。八、當接收機輸入端之信號噪音比為十二分貝時,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與數位選擇呼叫輸出之字母誤差率應為百分之一以下,當相關設備並非整體時,應具有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及數位選擇呼叫之…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5條 …獲,供嗣後再列印。三、得與其他裝置合併或分開。四、應具有手動輸入船位及地區編碼之裝置以接收地區群呼,並得將航行設備所測得之船位自動輸入,因而自動取得地區編碼。五、在駕駛船舶之位置,應設置特定之聽覺警報與視覺指示裝置,以指…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6條 …,則應將儲存最久之信息識別碼消除。四、接收機之靈敏度應在該機輸入電動勢等於或大於六微伏特時,產生窄頻帶直接印字輸出之字母誤差率低於百分之一。五、為能自動接收海事安全資訊,高頻接收機應由精準度至少一秒之世界協調時間時鐘,及…
  2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8條 …至少包含兩種動作方能為之,該按鈕不應為設備上之ITU–T數字輸入鍵盤或IS○鍵盤上任何按鍵,且應清楚標示並予以保護,以防止誤觸啟動。設備應顯示遇險警報發射之狀態,並可隨時中斷或啟動遇險警報。四、其外部不應有用以變更船舶電…
  3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5-19條 …輔助裝置之設備,應具有符合國際標準之適當介面,並應具有可手動輸入船位與時間之設備。當電子定位輔助裝置不供給船位資料,或在手動輸入情況下,船位資料已是四小時前之舊資訊時,警告信號應可被啟動。任何超過二十四小時未更新船位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