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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第6條 …成損害,或為減輕受害程度,主管機關得視情況通知該管轄區域內之系統經營者為左列措施:一、停止播送全部、部分或特定頻道之節目。二、指定於全部、部分或特定頻道播送特定節目或訊息。前項通知未明示頻道者,視為系統經營者應停止播送全…
  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第7條 系統經營者於接獲主管機關指定播送有關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之訊息,應以醒目之圖卡、電子特效、字幕或其他顯著有效方式據實插播。除另有指定外,至少每半小時應插播一次,至其原因消滅時或主管機關通知停播為止。
  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第8條 …通知停止播送節目或播送指定之特定節目或訊息時,除另有指定外,系統經營者應即辦理。
  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第9條 系統經營者於接獲主管機關通知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原因消滅後,應即回復原狀繼續播送。
  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第3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以無償播送及不干擾收視為原則,其播送位置及播送方式應考量觀眾收視權益。
  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第4條 …幕以其他非屬於文字訊息之圖示呈現,應提供訂戶取消圖示之方式。系統經營者依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使用插播式字幕,其播送優先順序如下:一、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二、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三、依其他法令之規定。四、頻道異動…
  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第5條 …、公益法人或團體、學校所委託播送之訊息有利於社會公益者。三、系統經營者自行播送有利於社會公益之訊息者。第一項情形之認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之。
  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第6條 …項第三款頻道異動之通知,係指頻道上下架或頻道位置調整之訊息。系統經營者採插播式字幕文字訊息形式播送頻道異動通知者,限於變更前後之頻道及頻道總表播送,每小時以播送一次為限,每次於螢幕上出現不得超過九十秒。
  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使用插播式字幕辦法 第7條 …,係指下列情形:一、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四十八條規定,系統經營者為向訂戶揭露提供數位化服務必要資訊所為之通知者。二、其他依法令得使用插播式字幕者。
  1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2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讓與營業或受讓營業、與其他系統經營者合併、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或經由與其有公司法所定關係企業之公司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申請案件)時,應提出…
  1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9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讓與營業之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准:一、申請案件涉最低實收資本額變動,違反本法第九條第六項或第七項規定。二、構成本法或中央主管機關主管其他法令所禁止之情形。
  1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10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受讓營業之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准:一、違反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六項或第七項規定。二、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三、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四、構成本法或中央主管…
  1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11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與其他系統經營者合併之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准:一、申請案件涉新設公司,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二、違反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六項或第七項規定。三、違反本法第二十…
  1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業讓與合併及投資案件准駁標準 第12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或經由與其有公司法所定關係企業之公司投資其他系統經營者之案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准:一、違反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六項或第七項規定。二、違反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至…
  1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2條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容,除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另有規定者外,其變更應經許可項目如下:一、頭端地址及實收資本額。二、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第六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但第十款…
  1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3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或報請備查時,應敘明理由,並檢送變更內容對照表與說明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時,應填具之資料不全或記載內容不完備,中央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補正;屆期不補正或…
  1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得召開公聽會或聽證,必要時得請專家、學者參與。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應以不減損原計畫書所載所有責任為限,予以許可。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系統經營者申請營…
  1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 第5條 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擴增經營地區,未以數位化技術,向全部訂戶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二、有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三、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九項所定之辦法。四、…
  1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指設置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播送影像、聲音或數據,供公眾收視、聽或接取之服務。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指使用可行之技術及設備,由頭端、有線傳輸網路及其他相關設備組成之設…
  2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4條 系統經營者得利用其系統經營電信服務及其他加值服務。但依電信法規須經特許或許可始得經營者,應依規定取得特許或許可執照。系統經營者經營電信業務,應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辦理。
  21.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6條 …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於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內載明擬經營地區。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前,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計畫變更之許可。前二項經營地區,除有下列情形外,應以直轄市、縣(市)為最小經營區域:一、既有系統經營者續於原經…
  22.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7條 …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者,應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其系統服務範圍應達經營地區內內政部公告之行政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上,始得開始營業;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者,亦同。前項所稱應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指系…
  23.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8條 系統經營者應自行設置頭端。系統經營者所設置之任一頭端,其服務涵蓋二以上直轄市、縣(市)者,該頭端應具備備援機制。系統經營者得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其他系統經營者之傳輸設備,組成其系統。籌設人設置系統時,準用前三項規定。
  24.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9條 系統經營者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系統經營者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董事,不得少於董事人數三分之二;監察人,亦同。系統經營者之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
  25.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0條 …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本法修正施行前,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有不符前項所定情形者,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正。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
  26.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1條 …機關申請籌設許可。營運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經營地區。二、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三、財務結構。四、組織架構。五、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六、傳播本國文化節目之實施方案。七、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八、訂戶服務。九、經營地…
  27.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3條 …管機關得不予退還履行保證金之一部或全部,並得廢止其籌設許可。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者,準用前項規定。前二項履行保證金之金額、繳交期限、繳納方式、核退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8.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6條 …年,並以一次為限。前項籌設事項,包括公司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系統設置及系統查驗。系統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應於三年內完成其系統增設,其無法於三年內完成者,得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附具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期。展期…
  29.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8條 籌設人或系統經營者自行設置之網路,其屬鋪設者,向路權管理機關申請;其屬附掛者,向電信事業、電業等機構申請。籌設人或系統經營者鋪設其網路,得承租現有之地下管溝;其鋪設網路及附掛網路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3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19條 籌設人或系統經營者之網路非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不能鋪設,或雖能鋪設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鋪設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為相當之補償。前項網路之鋪設,應於施工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土地、建築物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