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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15條 …質敏感區基地地質安全評估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說明基地地質調查確認之斷層、剪裂帶、破碎帶或地表破裂之分布狀況,評估其與已知活動斷層之關係。二、說明活動斷層與土地開發行為基地之空間分布關係,評估斷層活動時地表破裂或變形對開發…
  2.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24條 …系統列管,總收文登錄分辦後,列印公文分辦單由單位收發人員簽收確認,發文人員應註記發文及歸檔辦結日期,供稽催人員查考及歸檔存查銷號之用。
  3.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26條 …下列事項:一、經點收清楚來文後,應在公文管理系統收件選項點收確認。二、單位移文或送會時,應於送件選項輸入移往送會單位,並註明移文日期時間。三、創稿文件,於創稿選項下登錄新增後,依規定程序列管。四、存後提辦及先行復知文件,…
  4.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文件:1.設置併網型儲能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輔助服務規格確認文件。2.執行需量反應措施者:與資源提供者簽署之合作意向書。(三)自有資金至少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之財力證明文件。(四)其他應備文件:設置併網型儲能設…
  5.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19條 …力轉換設備定置等之工程施作),經輸配電業於修正後三個月內派員確認實際狀態後,檢具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至第三目、第四目後段及第五目之書圖及文件,申請核發特定電力供應業執照。但有規避、妨礙或拒絕輸配電業派員確認之情事,以致…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條 …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之標準。依本規則規定辦理之設計者應確認用電設備或器具適用於其所裝設之用途或場所,並經前項規定標準檢驗通過。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條 …規定辦理:一、電纜具有防濕氣滲透之被覆層,或絕緣導線經設計者確認有防濕氣滲透之非金屬導線管或PF管保護者,得裝設於濕氣場所或潮濕場所。二、導線具耐日照材質,或有耐日照之膠帶、套管等絕緣材質包覆者,得暴露於陽光直接照射之場…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3條 …採用壓力接頭或熔銲接頭等電氣連接裝置若採用不同金屬材質者,應確認適用於與其連接之導線材質,並依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裝設。二、銅及鋁之異質導體不得在同一端子或連接接頭互相混接。但該連接裝置採用經檢驗通過之專用銅鋁合金接頭及配…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7條 …十二毫米;埋設於地下者,最小管徑不得小於八十毫米。但經設計者確認負載較輕之供電戶,戶數得酌予增加。
  1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6條 …超過六百伏特之電路。二、非接地系統或阻抗接地系統。但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該等系統者,不在此限。三、突波保護裝置額定電壓低於其裝設位置之最大相對地電壓。
  1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0條 …體內。二、安定器、變壓器、LED驅動器或電源供應器若經設計者確認為可直接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者,得免另加封裝。
  1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18條 …與其負載及責務特性所決定之最大負載者,該導線安培容量經設計者確認得小於第二百十六條規定。
  1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61條 …廠家或經設計者設計,並以斷路器、熔線、保護電驛或其他經設計者確認之過電流保護裝置加以保護。
  1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66條 …callySafeCircuits):指可能互聯而未經評估及確認為本質安全之本質安全電路。二十八、簡易器具(SimpleApparatus):指具有明確定義之電氣參數,且不會輸出超過一‧五伏特、一百毫安培及二十五毫瓦特之…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0條 …第二類第二種場所或第三類場所。四、吹驅及正壓:得用於經設計者確認之危險場所。五、本質安全:得用於第一類場所、第二類場所或第三類場所。六、非引火性電路、設備及元件:得用於第一類第二種場所、第二類第二種場所或第三類場所。七、…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71條 …場所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確認其適用之「類」與「種」,及現場可能會存在之特定危險物質所具之爆炸性、可燃性或引燃性,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第一類場所之設備或器具運轉後任何暴露表面溫度不得超…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6條 …導線管,且密封裝置應以螺紋與其連接。(五)密封裝置如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正常使用下,能使氣體洩漏之數量極小化,且裝設於可觸及處者,得免為防爆(XP)型。第一類第二種場所之導線管裝設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依其規定得免密封:一、…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77條 …線從其中之一隔間進入另一隔間有裝設完整之密封裝置者,該組合應確認適用於其所裝設之場所。上列組合裝設於第一類第一種場所時,導線管連接至內裝有配線端子台、接續組件或分接頭之隔間,且管接口為標稱管徑五十三毫米以上者,該導線管應…
  1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27條 …之數量極小化,並應能防止火花、火苗或燃燒中微粒逸出。經設計者確認僅有少量之纖維或飛絮會累積於插座附近,且該插座可輕易觸及以進行例行清潔,使纖維或飛絮進入數量極小化者,得裝設一般接地型插座。
  2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40條 …裝設由令、管接頭、線盒或其他管配件。(五)密封裝置如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正常使用下,能使氣體洩漏之數量極小化,且裝設於可觸及處者,得免為耐壓防爆「d」型或防爆(XP)型。(六)符合下列規定者,得免密封:1.金屬導線管無裝設…
  2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41條 …得填充密封膏。五、密封管件內容許導線截面積,除該管件經設計者確認適用較高填充百分比外,不得超過相同標稱管徑之厚金屬導線管截面積百分之二十五。六、以MI電纜配線者,其終端配件應採用密封膏加以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
  2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86條 於分送燃料至車輛或船舶發動機之燃料箱,或至其他經設計者確認適用容器之固定式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其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包括與其連接之部分,應依本節規定辦理。於專供儲存發動機易燃性液體燃料之場所,亦同。
  2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18條 …源系統符合第六百四十六條及第六百四十七條規定,且其設備經設計確認適用者,得用於緊要診療區。線路隔離監視器之聲響及顯示器,得設於該區域之護理站。七、隔離電源系統設備接地:使用隔離非接地電源,且將第一次接地故障電流抑制在低電…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50條 …及設備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貫穿防火區劃界接處應以經設計者確認之方法,維持防火時效,以阻止火焰及燃燒生成物之蔓延。二、資訊科技設備室天花板上方之通氣室配線應採用無插入式接頭絕緣匯流排、MI電纜、金屬被覆電纜或金屬管槽配…
  2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53條 電動車充電之出線口應為專用分路。電動車充電設備經設計者確認可由多條幹線或分路供電者,得由一條以上幹線或分路供電。電動車充電設備包括無線充電設備之幹線及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應為連續責務型,其安培額定不得小於最大負載一‧二五倍…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61條 無線充電設備除經設計者確認為具雙重絕緣系統外,無線充電板底板材質應為非鐵質金屬,並應加以接地,且該底板尺寸應與無線充電板封閉箱體尺寸匹配。裝設無線充電設備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充電電源轉換器整合於無線充電板者,應符合第三款…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67條 …二五倍。但電路裝有過電流保護裝置,且該過電流保護裝置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以百分之一百額定連續運轉者,該導線安培容量得以前項計算所得之最大電流選用。二、導線安培容量依表二五~六規定導線數及表二五~七規定周圍溫度作修正調整者,…
  2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82條 …模組之固定系統及設施,同時作為模組框架之搭接時,應為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搭接PV模組者。支撐相鄰模組之設施,得搭接相鄰PV模組。但鹽害地區或發散腐蝕性物質環境不得適用本款規定。二、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PV系統搭接及接地之金屬…
  29. 行政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第17條 寄存之生物材料原已確認存活而後發現不再存活或有其他情形,致寄存機構無法繼續提供分讓者,申請寄存者如於接獲寄存機構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重新提供該生物材料者,得以原寄存之日為寄存日。申請寄存者因生物材料之性質或其他正當事由致未…
  30. 行政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第19條 …保存材料及設備所需費用與申請寄存者另行約定之。前項之生物材料確認不存活時,得申請退還扣除如第二十條規定存活試驗費用後之寄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