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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中藥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2. 行政中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查核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中藥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3. 行政中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1條 中藥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九款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4.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二、專責人員:指由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指定,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三、所屬人員:指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執行業務之過程中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四、查核人員:指由化粧品批發零售業…
  5.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載明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
  6.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及修正安全維護措施,並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7.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應保存前項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
  8.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9.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查核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10. 行政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2條 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九款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11.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療器材製造業者。二、專責人員:指由業者指定,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三、所屬人員:指業者執行業務之過程中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四、查核人員:指由業者指定,負責稽核安全維護計畫執…
  12.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業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載明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13.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及修正安全維護措施,並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14.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業者應保存前項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
  15.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業者提出報告。
  16.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查核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業者提出報告。
  17.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2條 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九款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18.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其他餐飲業。二、專責人員:指由食品業者指定,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三、所屬人員:指食品業者執行業務之過程中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四、查核人員:指由食品業者指定,負責稽核安全維…
  19.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食品業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載明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料安全稽核機…
  20.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及修正安全維護措施,並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21.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食品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食品業者應保存前項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
  22.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食品業者提出報告。
  23.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查核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食品業者提出報告。
  24. 行政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2條 食品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九款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應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檢視所定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予修正。
  25.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二、專責人員:指由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指定,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安全維護計畫)訂定及執行之人員。三、所屬人員:指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執行業務之過程中接觸個人資料之人員。四、查核人員:指由醫療器材批發零…
  26.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訂定安全維護計畫,載明下列事項: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
  27.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及修正安全維護措施,並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28.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6條 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後六個月內,完成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應保存前項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得定期派員檢查。
  29.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30. 行政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9條 查核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核結果,向醫療器材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