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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 35 頁-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2條 …,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延長作業依工作性質區分為檢疫延長作業及動物隔離檢疫延長作業。二、延長作業時間區分如下:(一)平常日延長作業時間為上午六時至上班前,中午休息時間及下班後至下午十時前。(二)假日延長作業時間為上午六時至…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7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排妥動物隔離場所者,其繫留費依修正前之收費基準計收費用。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牛隻時,應檢附申請書載明下列資料,於預定輸入前三個月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核發輸入檢疫條件函:一、預定輸入日期、輸入牛隻數量、耳標格式、輸出國、隔離檢疫場地點、屠宰場地點與相關運輸路徑及受委託檢驗之動物衛生檢驗研究機構…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5條 輸入人應於牛隻到達港、站時,檢附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及相關文件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報檢疫。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6條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受理輸入牛隻之檢疫,除查驗該批牛隻與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內容相符外,須經臨場檢疫合格後,押運至隔離檢疫場辦理隔離檢疫。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輸入人應於隔離檢疫期間,委託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認可之動物衛生檢驗研究機構針對輸入牛隻採血施以下列疫病之檢測,結果需為陰性:一、口蹄疫(Footandmouthdisease):酵素結合免疫吸附反應試驗。二、藍舌病(Blu…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8條 …,如發現牛隻有疫病徵兆時,應立即通報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9條 輸入牛隻經隔離留檢期滿,經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查對牛隻隔離檢疫紀錄、疫病檢測結果與健康情況,合於健康放行者,即由到達港、站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簽發輸入動物檢疫證明書後予以放行。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1條 …養場之飼養管理紀錄,分別通報屠宰場所在地與指定飼養場所在地之動物防疫機關備查,動物防疫機關並得視需要隨時前往實地查核。輸入牛隻於隔離檢疫場或指定飼養場,如發生單側耳標掉落時,輸入人應立即報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派員補發耳標…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得獵捕野生動物之區域,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定原住民族地區內,且非屬依法禁止獵捕動物或捕捉魚類之區域。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一、參加人員名冊及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住址。二、獵捕動物之區域圖。三、獵捕活動自律規範或公約。四、申請人為原住民者,應檢附部落會議同意文件。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族別名稱。二、申請人姓名。為部落者,其名稱…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各地區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文化、祭儀、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類、數量之獨特性;核准獵捕野生動物之數量,應以傳統文化、祭儀所需為限,並應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決定之。前項各地區原住…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9條 …民身分。四、申請目的非屬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五、申請獵捕動物種類、方式非屬第六條第二項附表所列之動物種類或獵捕方式。六、申請之獵捕區域位於人口稠密、交通及公共活動頻繁或休閒遊憩區等或非屬其傳統領域。七、申請獵捕區域位…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1條 …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執行報告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獵捕動物之種類及數量。二、獵捕期間及區域。三、獵捕人員清冊。四、獵捕人員進行該獵捕活動期間,遵守自律規範或公約情形。五、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事項。未於第一項所定期限提出…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2條 獵捕活動所得之野生動物之宰殺、利用須用於傳統文化、祭儀活動,不得有販賣或其他營利行為。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減少其申請獵捕動物種類及數量;情節重大者,得駁回申請人下次之申請:一、執行報告書經依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催繳,仍未於期限內繳交。二、依前條規定提出之執行報告書內容有虛偽不實。三、…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管理,除法令有特別規定者外,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所定野生動物適用範圍,指直接於野外取得之野生動物,及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公告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物種。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3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應置具有同意合作諮詢之獸醫師或畜牧技師及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之動物管理人員: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或委…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二、場所之名稱、地址、土地地號、…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5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之場所及設備,應符合動物福利,確保動物生活於適當溫度、濕度、光線、通風及安全環境,充分提供食物及飲水,並具足夠活動空間。營利性野生動物之繁殖,應避免造成外來種危害。並確保其物種血統之純…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7條 …市)主管機關應予駁回:一、未依第三條規定置獸醫師、畜牧技師、動物管理人員,或動物管理人員資格未符合第三條所定各款之一之資格。二、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及設備,其飼養、環保、安全、防逃之措施不足、該…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8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於電子、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銷宣傳時,應標示其許可字號。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9條 未離乳之哺乳類或不能自行站立之鳥類等野生動物,不得交付。營利性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買賣:一、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二、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0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確保動物來源合法,並保存紀錄三年。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買賣者,應提供買方書面購買證明。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1條 …、買賣或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三、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之物種。四、許可證許可年月日、字號及有效期間。五、第四條第三項意旨及其他注意事項。前項第四款許可證之有效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期滿仍繼續飼養、繁殖、買賣或…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2條 …場所之名稱、地址、地段、地號、面積及必要設備。二、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三、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野生動物之物種(註明中文或英文名稱及學名,必要時應包括亞種…
-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3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時,應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資料,向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涉及物種、設備變更,或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遷移者,應先報請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同意後,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