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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 54 頁-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條 …場所及設施等,所收取之收入。六、受贈收入:學校無償收受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或債務之減少。七、投資取得之收益:學校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所投資取得之有關收益。八、其他收入:非屬前七款之自籌收入者。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1條 …現金者,應確實收受或存入帳戶。二、受贈收入為現金以外之動產或不動產者,應確實點交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項第二款之受贈收入,應依財物登錄作業程序處理,並由學校管理及使用單位每年實施定期盤點及不定期抽查。學校應至少每六個月…
-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4條 …資產:(一)流動資產。(二)基金、投資及準備金。(三)投資性不動產。(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五)無形資產。(六)其他資產。二、負債:(一)流動負債。(二)長期負債。(三)其他負債。三、淨值:(一)基金總額。(二)公積…
-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8條 …書草案。非公司組織之委託單位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需用之公有不動產,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非營利法人使用。該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依法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第二項第三款需求說明書,應記載委託辦理案名稱、依據、…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9條 …園。政府機關(構)及國立學校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需用之公有不動產,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之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該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辦理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政府機關(構)及國立學校。第一項公司組織之公營事…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0條 …勞動主管機關定之。採第二項及第三項方式提供教保服務,需用公有不動產者,得由公有財產管理機關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其租金基準,按該不動產當期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年租金。政府機關(構)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職場互助式…
- 行政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第4條 …補助,屬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家庭者,其具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該不動產公告現值總額逾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或家戶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十萬元者,不予補助。本辦法所指家戶年所得、不動產、家戶年利息所得,均以幼兒與其父母或…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項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經登記後,其不動產或重要財產有增減者,應於學年終了後五個月內,檢具財產變更清冊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辦理變更登記。
- 行政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四、重要規章之審核。五、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核。六、儲金管理會不動產之處分。七、業務計畫之擬訂及其推行之監督。八、捐款收受、核轉與分配之審議、運用及監督。九、依法令所定其他有關董事會之職權。董事會會議涉及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 行政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9條 政府機關(構)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其需用之公有不動產,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非營利法人使用;該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依法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
- 行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第23條 運動事業舉辦運動賽事、活動或展演場所需使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經中央主管機關轉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動產管理機關得逕予出租,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相關出租之限制。
- 行政運動產業公有資產利用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公有資產,定義如下:一、指不動產以外,具有運動產業利用價值之公有圖書、史料、典藏文物、影音資料或其他有形、無形資產。二、管理機關或其他利用人利用前款公有資產所研發創作、生產製造,屬管理機關全部或部分所有之產品及…
- 行政法務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四、本部及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協調及督導。五、本部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
- 行政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 第10條 …續以低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現金支付。五、無正當理由要求立即買賣不動產或事業體。六、委任人為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公告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或法務部公布之其他國家、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組織、恐怖分子。七、交易資金直接源自或…
-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5條 …或人員,指從事下列交易之事業或人員:一、銀樓業。二、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三、律師、公證人、會計師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交易時:(一)買賣不動產。(二)管理客戶金錢、證券或其他資產。(三)管理…
- 行政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6-1條 …用聯合財產制之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妻之名義在同日以前取得不動產,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於本施行法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一年後,適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民法親屬編修正後之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一、婚姻關係尚存續中且該…
- 行政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5條 …務部備查。前項財產,非經理事會決議與內政部及法務部許可,對其不動產不得為處分、出租、設定負擔或變更用途;對其現金不得寄託或貸與任何自然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
- 行政民法 第15-2條 …三、為訴訟行為。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
- 行政民法 第66條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 行政民法 第67條 稱動產者,為前條所稱不動產以外之物。
- 行政民法 第166-1條 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
- 行政民法 第241條 有交付不動產義務之債務人,於債權人遲延後,得拋棄其占有。前項拋棄,應預先通知債權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 行政民法 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 行政民法 第425條 …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 行政民法 第442條 租賃物為不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 行政民法 第445條 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置於該不動產者,有留置權。但禁止扣押之物,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僅於已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及本期與以前未交之租金之限度內,得就留置物取償。
- 行政民法 第447條 …得不聲請法院,逕行阻止承租人取去其留置物;如承租人離去租賃之不動產者,並得占有其物。承租人乘出租人之不知或不顧出租人提出異議而取去其物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 行政民法 第450條 …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 行政民法 第513條 …大修繕者,承攬人得就承攬關係報酬額,對於其工作所附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或對於將來完成之定作人之不動產,請求預為抵押權之登記。前項請求,承攬人於開始工作前亦得為之。前二項之抵押權登記,如承攬契約已經…
- 行政民法 第534條 …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行為。但為左列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一、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二、不動產之租賃其期限逾二年者。三、贈與。四、和解。五、起訴。六、提付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