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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25條 …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營利事業應依稽徵機關規定時間提示有關重估資產之歷年帳冊文據備查,其未依限提示者,得通知限期補辦,屆期仍未補辦者,本年度不予重估。營利事業有關重估資產之歷年帳冊文據過多搬送不易者,稽徵機關認有必要或因營…
  2.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26條 營利事業有關重估資產之歷年帳冊文據,因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事故而滅失,經檢具證明文件或因逾法定保存年限予以銷燬,而於重估申報時聲明有案者,稽徵機關應就其現有帳冊、決算報表及稽徵機關現有之資料,進行調查。
  3.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27條 營利事業辦理資產重估申報檢送之附表不全,稽徵機關應通知限期補送,逾期未予補送者,應就其已送之附表部分與有關之帳冊文據調查核定其重估價值。
  4.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29條 稽徵機關於調查工作完成後,應組設資產重估審核小組,就調查報告、各項重估申報書表及改正申報書表予以審核,審定其重估價值。
  5.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0條 …核准重估者,稽徵機關應於接到重估申報書表之日起九十日內,發出資產重估價審定通知書。如因案情複雜,未能於上述期間內審定者,得延長之;延長最長以九十日為限,並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通知辦理申報之營利事業。
  6.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1條 稽徵機關未能於前條所定期限內發出資產重估價審定通知書時,應以營利事業原申報或改正申報數額,視為審定資產重估價值。
  7.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2條 營利事業對於審定重估價值不服時,得於接到資產重估價審定通知書後三十日內,填具複審申請書,向稽徵機關申請複審。但對於依第三十一條規定以原申報或改正申報數額視為審定資產重估價值者,不得申請複審。
  8.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5條 營利事業不服審定資產重估價值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期間,仍應以原審定之資產重估價值計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9.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6條 營利事業應根據審定資產重估價值,自重估年度終了日之次日起調整原資產項目,並將重估差價,記入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項目。前項未實現重估增值,免予計入所得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該資產於重估後發生轉讓、滅失或報廢情事者,應於…
  10.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7條 營利事業按照前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原資產項目後,應就其重估價值自調整年度起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提列折舊、耗竭或攤折額,列為計算所得額之損費。折舊、耗竭或攤折額計算時,應就資產未使用年數、產量或工作時間為依據,其原列有殘值者,並應…
  11.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38條 營利事業如對審定之資產重估價值不服而申請複審或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者,仍應按原審定之資產重估價值調整,俟複審、訴願或行政訴訟確定應予變更後,再按確定之數額更正。
  12.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44條 公營事業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後,仍應依審計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將有關紀錄送交審計機關。
  13. 行政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3條 …對另一營利事業之資金融通金額或背書保證金額達該另一營利事業總資產之三分之一。(三)營利事業之生產經營活動須由另一營利事業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專門技術或各種特許權利,始能進行,且該生產經營活動之產值達該營…
  14. 行政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 第5條 …業務。二、當年度投資收益、股利、利息、權利金、租賃收入及出售資產增益之合計數占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總額合計數低於百分之十。但下列項目不納入分子或分母計算:(一)受控外國企業之海外分支機構相關收入及所得,不納入分子及分…
  15. 行政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第3條 …一、銀行業:(一)代理收付款項手續費收入。(二)受託經理金融資產以外之各種財產業務收入。(三)買賣金銀、金幣、銀幣收入。(四)辦理轉帳卡及信用卡支付業務手續費收入。(五)經營動產、不動產、保管箱等出租及買賣業務收入。(六…
  16. 行政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損。(二)前一年度財務報表之財務結構符合下列標準:1.負債占資產比率低於百分之五十,計算公式:負債總額/資產總額。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高於百分之一百,計算公式:(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9-1條 非公用不動產屬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之文化資產(以下簡稱文化資產),其標租由出租機關成立評選會,就投標人所提企劃書公開評選得標人;其評選會成員、企劃書應包含內容、評定方式及評選作業程序等事項,由財政部定之。前項文化資產之年租…
  18.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13-2條 依第九條之一規定標租之文化資產,不適用前二條規定,其承租人有意續租時,應於租期屆滿六個月前以書面申請換約,經出租機關同意,得換約續租,並以三次為限。前項續租,其起租日期為原租期屆滿之次日,原租期屆滿時不受第十四條有關應返…
  19.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36條 …租業之非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二、依第九條之一規定標租之文化資產。依前項但書第二款規定轉租之承租人及次承租人,應就出租機關與承租人簽訂之租約所訂事項,負連帶責任,並以書面承諾或約明。承租人違反第一項轉租規定,除法規另有規…
  20.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40條 …電發電設備之所有人或承受使用人。三、租用第九條之一標租之文化資產或其他不動產,為承受使用人。
  21. 行政國有埋沉財產申請掘發打撈辦法 第15條 …學術、藝術、考古或歷史研究之財產或資料,應由執行機關轉交文化資產相關主管機關。三、武器彈藥等軍用物資,應由執行機關轉交國防部處理。四、前三款以外之物資,應交由執行機關會同申請人處理;其處理所得價款,於扣除執行機關處理費用…
  22. 行政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5條 …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四、具有相當設備者。其範圍得包括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
  23.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9條 …境外設立分校之名義,向國內銀行貸款或舉債,並不得以大學之國內資產設定負擔,向境外銀行貸款或舉債。(三)大學於國內之捐贈所得,不得用於境外設立之分校。但原捐贈者於捐贈時已指定供該校境外設立分校之用者,不在此限。四、分校組織…
  24.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條 …境外設立分部之名義,向國內銀行貸款或舉債,並不得以大學之國內資產設定負擔,向境外銀行貸款或舉債。(三)大學於國內之捐贈所得,不得用於境外設立之分部。但原捐贈者於捐贈時已指定供該校境外設立分部之用者,不在此限。四、分部組織…
  25.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6條 …併有關事項,擬訂合併計畫、合併契約,並檢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同意後,報本部核定。但同一學校法人所設同級或不同級私立學校間之合併,無須擬訂合併契約。前二項之合併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26.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6條 …管營運其一部者,就該強制接管營運部分與未受強制接管營運部分之資產及營運之配合,及因配合所生費用之分攤比例,由民間機構與接管人協議之;協議不成時,由主辦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者,由主辦機關裁決之。民間機構如不服處分,得依法提…
  27.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7條 民間機構於強制接管營運期間召開董事會、股東會及其他涉及營運資產之會議,均應於七日前以書面將開會事由、內容及其他有關資料通知接管人參加。接管人應按月將業務狀況通知民間機構。
  28. 行政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2條 …起,在維持營運不中斷之必要範圍內,接管人得強制使用民間機構之資產,民間機構不得拒絕。依前項使用民間機構之資產,接管人應支付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協議訂之。民間機構營運之資產涉及第三人權利者,民間機構應協助取得,所需費用依前項…
  29. 行政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產總額,包括學校法人土地、建築物、圖書儀器、設備、基金及其他資產、資金等一切財產。土地應註明土地標示,附所有權狀影印本,並繪具土地、建築圖說,法人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核驗所有權狀正本。前項土地及建築物屬承租者,不納入財產…
  30.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4條 …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教育法人購建固定資產及投資計畫應詳予規劃,並評估效益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