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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6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進口許可證),始得輸入。前項進口許可證得經由網際網路申請之;其實施時程及申請流程,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進口許可證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用途,檢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申請書與下列各款文件之一及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一、公眾電信電臺:系統架設許可文件、網路建設許可文件或專案核准文件。二、…
  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8條 進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請領進口許可證:一、經主管機關或其認可委託之驗證機構型式認證合格或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二、除衛星行動地球電臺及衛星小型地球電臺外,輸入供自用之無…
  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下列各款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進口許可證者,應檢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一、非國內製造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出後復(退)運進口者。二、供型式認證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次進口同廠牌型號…
  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20條 船舶或航空器自國外輸入時,其已裝置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免請領進口許可證,但仍應依相關法令請領電臺執照。
  6.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21條 同一申請人同一次輸入不同廠牌型號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申請進口許可證所檢具之架設許可證或專案核准文件有效期間不同者,應分別申請進口許可證。輸入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得合併申請進口許可證,不適用前項規定。
  7.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23條 …,對於取得經營許可執照之經營者,按其登記或報備事項查核其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輸入、販賣及公開陳列情形,經營者不得拒絕或規避。主管機關必要時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前往販賣、公開陳列、設置或持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地點,查核…
  8.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主管機關依電信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公告之射頻器材。二、測試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本國認證組織認可符合CNS17025或ISO/IEC17025標準之測試實驗室。三、驗證機關…
  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3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依電信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九項授權訂定之相關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七項授權訂定之相關專用電信網路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
  10.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4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技術規範;主管機關尚未訂定技術規範者,應依下列順序擇定適用之規定:一、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二、國際標準組織所定標準。三、區域標準組織所定標準。前項技術規範之電磁相容或電氣安全等標準,其他法…
  1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依其用途分為販賣用及自用二種。販賣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分為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簡易符合性聲明及逐部審驗,其辦理程序規定如下:一、型式認證由本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外國製造商取得電信…
  1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6條 …規定之檢驗報告應由測試機構出具。我國之測試機構均未能提供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測試服務時,申請審驗證明者得檢附由他國認證組織認可之測試實驗室出具符合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技術規範之測試報告。他國認證組織…
  1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型式認證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驗證機關(構)申請,經審驗合格者,由驗證機關(構)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必要時,驗證機關(構)得要…
  1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驗證機關(構)辦理登錄,經登錄完成後,由驗證機關(構)發給印有符合性聲明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符合性聲明證明;必要時,驗證機關(構)得要求申請者檢送該器材…
  1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驗證機關(構)辦理登錄,經登錄完成後,由驗證機關(構)發給印有符合性聲明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必要時,驗證機關(構)得要求申請者提…
  16.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逐部審驗者,應檢附下列器材、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經審驗合格者,由主管機關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證明;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申請者提供申請審驗器材之檢驗報告或…
  17.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1條 申請自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者,應檢附下列器材、文件之紙本或電子檔案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經審驗合格者,由主管機關核發印有審驗合格標籤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合格證明;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申請者提供申請審驗器材之檢驗報告或…
  18.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審驗者,應檢附之文件或物品誤漏或不全時,驗證機關(構)應通知申請者於一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仍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前項申請經審驗不合格者,驗證機關(構)應列舉不合格…
  1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3條 …、射頻功能、外觀、顏色、材質、電源供應方式、配件或天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應分別申請審驗。以同一限制性射頻模組(組件)與不同平臺組裝之限制性最終產品,應分別申請審驗。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
  20.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4條 …合性聲明證明或簡易符合性聲明證明者,應妥善保管申請審驗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及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試軟體至該器材停止生…
  2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5條 驗證機關(構)得建置網路申辦系統,受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審驗之申請。前項網路申辦作業及實施時程,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22.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得授權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依前項授權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由取得審驗證明者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登錄或…
  23.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8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取得審驗證明者、被授權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始得販賣:一、於本體明顯處標示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及其型號,並於包裝盒標示主管機關標章。最終產品應於本體明顯處標示非隨插…
  24.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於網際網路販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應於該網際網路網頁標示其型號及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資訊。但最終產品得僅標示其型號及其組裝之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審驗合格標籤資訊。未依前項規定標示者,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改正…
  25.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1條 驗證機關(構)得隨時抽驗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主管機關得指示驗證機構抽驗特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前二項抽驗得由主管機關指定抽驗項目。驗證機關(構)辦理電信管…
  26.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2條 取得審驗證明者,經發現其申請時所檢附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資料或其電子檔案偽造或虛偽不實時,主管機關或原驗證機構得撤銷其審驗證明。取得審驗證明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
  27.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3條 …者,自撤銷或廢止日起三個月內,原取得審驗證明者不得就同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向驗證機關(構)重新申請審驗,主管機關並得將原取得審驗證明者及撤銷或廢止事由公告之。審驗證明經撤銷或廢止時,原取得審驗證…
  28.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5條 主管機關得揭露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之廠牌、型號、審驗證明、外觀照片、不含內部及電路板照片之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等審驗相關資料。以取得審驗證明之完全射頻模組(組件)組裝之完全最終產品,主…
  2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28條 …、該組織或其經濟體之測試機構或驗證機構,並承認其所簽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或非隨插即用射頻模組(組件)檢驗報告或審驗證明之效力。
  30. 行政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2條 …建設之電臺,無線電設備除租用、借用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