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需要」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90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8 / 31 頁
  1.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5條 …管機關所定遷調法令,實施遷調之駐外人員。因機關組織調整或基於業務需要,非自願性經權責機關核定改派較低職務者,於再調任本機關或隸屬於同一主管機關之他機關與改派前相當之職務時,得免經甄審(選),且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
  2.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6條 各機關應依職務高低及業務需要,訂定陞遷序列表,並得區別職務性質,分別訂定。各機關職缺由本機關人員陞遷時,應依陞遷序列逐級辦理陞遷。如同一序列中人數眾多時,得按人員銓敘審定之職等、官稱官階、官等官階、級別高低依序辦理。但次…
  3.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3條 各機關對職務列等及職務相當之所屬人員,應配合職務性質及業務需要,實施下列各種遷調:一、本機關內部單位主管間或副主管間之遷調。二、本機關非主管人員間之遷調。三、本機關主管人員與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或主管人員間之遷調。四、所…
  4.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承保機關辦理承保及給付業務需要,得訂定書表及報送實務作業規定,送要保機關依規定辦理,並副知本保險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五條訂定現金給付請領書,應先送本保險主管機關備查。
  5.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3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專家學者若干人為顧問,聘期一年;其遴聘辦法另定之。
  6.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16條 …對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應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依業務需要加強與當地警察機關聯繫。二、提供適當之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得依規定洽請當地警察、消防及衛生機關派員隨護或提供防護器具。三、提供支援特定勤務公務人員所需…
  7.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7條 本會各組、室得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8. 考試銓敘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銓敘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應業務需要,設法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9. 考試銓敘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及副主任委員,隨其本職異動而更易;由本部人員兼任之委員,得視業務需要隨時改派之。本部依第一項規定聘兼之專家學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10.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6條 公務人員專業訓練及一般管理訓練得按官職等、業務需要或工作性質分階段實施。各機關學校業務變動或組織調整時,為使現職人員取得新任工作之專長,得由各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
  11.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13條 各機關學校應視業務需要擬定公務人員進修計畫,循預算程序辦理。各機關學校選送進修之公務人員,應確實按核定之進修計畫執行,未報經各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
  12. 考試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3條 …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
  13. 考試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7條 …任委任職務機要人員者。各山地鄉公所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因業務需要且用人確有困難,得以曾任相關職務滿三年者進用,不受前項第六款學歷之限制。
  14.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4條 …職缺及名額,應依公務人員考試辦理及錄取情形核算,並得審酌機關業務需要增核名額,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各機關進用初任之轉任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辦理初任公務人員訓練。各機關轉任人員於實際任職一年內,不得擔任主管、副…
  15.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12條 為應業務需要,各機關得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務。
  16.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改任辦法 第4條 …資格改任,在同官等內,准予權理,但以權理高一職等為限。如確因業務需要須權理高二職等以上者,應報經主管院部(會、處、局、署)省(市)政府核准;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者,應報經主管院核准;職務跨列二個官等者,不得權理。其…
  17.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改任辦法 第5條 …等資格改任,在同官等內准予權理,但以權理高一職等為限。如確因業務需要須權理高二職等以上者,應報經主管院部(會、處、局、署)省(市)政府核准;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者,應報經主管院核准;職務跨列二個官等者,不得權理。其…
  18. 監察審計人員任用條例 第6條 為應審計機關業務需要,得任用經銓敘審定綜合行政、法制等行政類職系有案且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為審計、稽察、審計員、稽察員。以前項資格任用之審計人員不得超過審計機關編制員額數之百分之十。第一項之行政類職系,指第四條所定會…
  19.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工作、操行、學識、才能之優劣事實。其考核紀錄格式,由各機關視業務需要,自行訂定。各機關單位主管對其屬員之平時考核應依規定確實辦理,其辦理情形列入該單位主管年終考績參考。
  20. 考試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後順序職務,得列為不同序列。二、職務所列最高職等相同者,得視業務需要列為同一序列。但職務所列最高職等相同之主管或副主管職務,除應業務特殊需要,由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與非主管職務列為同一序列。三、實施國內外駐區互調之相當職…
  21. 考試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10條 …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定之。休假並得酌予發給補助。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前項應休假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年未休假且未予獎勵者,得累積保留至第三年實施。但於第三年仍未休畢者,視為放棄。政務人員及…
  22. 考試公務員服務法 第12條 …日之放假,調整每週辦公時數及每週休息日數。各機關(構)為推動業務需要,得指派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延長辦公時數,連同第一項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辦公時數,每月不得超過六十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
  23. 監察審計部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案小組,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負責組成之。
  24.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5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均為無給職。主任委員於必要時得召開顧問會議,顧問就本會掌理事項得提供建議。
  25. 監察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2條 …法及獄政委員會。前項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分設或合併之。監察院得應業務需要,於院內設特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院長就所屬人員中指派兼任之。
  26. 監察審計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得設專案小組,由主任委員遴選委員一人,陳請審計長核定負責組成之。
  27.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6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28.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8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對產業、能源、科技及經濟等有專門研究之人員五十五人至八十六人。
  29. 行政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 第5條 本署為應轄區業務需要,得設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前項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之管理處,其預算員額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
  30. 行政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第5條 本署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