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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政府建築或改善之公路、橋樑,合於左列條件之一者,應向使用該項工程設施之車輛徵收工程受益費。一、因財力不足而以貸款方式籌措者。二、接受補助款或貸款附有收費條件者。三、在同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可使通行車輛受益者。四、屬於…
  2.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公路工程之徵收受益費者,其間之橋樑不得另行收費。
  3.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公路及橋樑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起訖點、長度、寬度及面積。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五、工程規劃圖說。六、交通量之預測及其可能發展之趨勢。七、通行車輛之受益情形。
  4.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公路及橋樑工程受益費之徵收,應按使用該項公路、橋樑之車輛等級分別計算費額,但每次徵收費額不得大於通行車輛之受益額,車輛等級不同而其受益程度相同者,得按同一標準收費。前項車輛等級,為增進使用者之利益及工程效益,貨車得包括載…
  5.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公路及橋樑工程之收費年限,應依左列因素計算:一、各類車輛收費標準。二、每日交通量及未來之成長率。三、工程費總投資額。四、工程費利息及利潤之估計。五、養護費及管理費之估計。前項收費年限已屆,未能收足應收回之費用時,得請求延…
  6.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公路橋樑工程受益費之徵收,應設置收費站辦理,公路部分並得視其長度分段設站辦理。
  7.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徵收工程受益費之公路或橋樑,收費期間所需養護及管理費用,在所收工程受益費項下開支。
  8.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溝渠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排水區域、面積及管線長度。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五、工程圖說。六、工程排水效益。七、其他。
  9.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溝渠工程之受益範圍,以該溝渠工程規劃之排水區域為範圍,向區內之土地及其改良物徵收工程受益費。
  10.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溝渠工程受益範圍內之土地,各依其所有土地之面積與受益範圍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其應分擔之工程受益費;其徵收標準由地方政府訂定之。
  11.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溝渠幹線工程,其非屬本區域受益者,應免徵工程受益費。前項所稱幹線,依工程規劃功能認定之。
  12.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依工程規劃其同一排水區域內之溝渠分期施工時,應訂定整體計畫配合工程之實施,分期徵收工程受益費。
  13.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8條 本細則所稱「漁港工程」係指漁港港口、碼頭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之興建,改善、浚渫等工程。
  14.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漁港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範圍、項目。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五、工程規劃圖說。六、工程計畫效益。七、其他。
  15.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0條 漁港工程受益費向使用該港受益之本籍及寄籍動力漁船及交通船徵收;其標準由地方政府訂定之。
  16.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1條 水庫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水壩、高度、蓄水量及工程目標。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及本益分析。五、工程規劃圖說。六、水庫供水分配營運準則。七、工程各目標之效益比例及其受益範圍。八、其…
  17.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水庫工程之灌溉目標受益部分或灌溉專用水庫,其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以受益範圍內之土地為徵收標的,向該土地所有權人、典權人或公地承領人徵收之。
  18.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3條 水庫工程之防洪目標受益部分或防洪專用水庫,其工程受益費之徵收,準用第七章堤防工程有關之規定辦理。
  19.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水庫工程之受益範圍及各工程目標,負擔工程受益費總額之比例,依工程規劃功能定之。
  20.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水庫工程因其營運準則變更時,得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重行公告其受益範圍及分擔受益費額。
  21.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堤防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起訖點、長度及橫斷面。二、工程標準。三、工程期限。四、工程概算。五、工程規劃圖說。六、工程效益及受益範圍。七、其他。
  22.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7條 堤防工程受益範圍係指經由水利主管機關核定之堤防工程計畫保護之區域。
  23.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8條 堤防工程受益費,以工程受益範圍內直接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為徵收標的,向土地及其改良物所有權人、典權人或公地承領人徵收。
  24.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49條 堤防工程依該工程計畫預期發生之效益及以往洪水災害情形劃分等級,按各級效益差別程度,訂定其應分擔受益費總額之比例,各級中各依其所有土地面積與該級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其應分擔之工程受益費。
  25.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0條 …其改良物所受浸水深度、頻率及時間,無洪水災害紀錄可查者,得依工程計畫洪水量及所在地位地形推算或不分等級平均收費。
  26.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疏濬水道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一、工程位置、工程數量。二、工程目標。三、工程標準。四、工程期限。五、工程概算。六、工程規劃圖說。七、工程效益。八、其他。
  27.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2條 多目標之疏濬水道工程徵收工程受益費,其徵收標的及負擔比率依工程計畫目標及功能分別訂定。
  28.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3條 疏濬水道工程以航運為主要目的者,其工程受益費向船舶徵收;以排水為主要目的者,向該水道計畫受益區域之土地及其改良物徵收。前項以土地及其改良物為徵收標的者,準用第七章堤防工程有關之規定辦理;以船舶為徵收標的者,其徵收標準由地…
  29.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4條 徵收工程受益費,應依據工程計畫,繪製受益範圍圖,其順序如左:一、套圖:以都市計畫圖、工程計畫圖與地籍圖套繪受益範圍圖。二、校圖:將受益範圍圖與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校對,其土地如有合併分割者,就圖修正之。三、標示受益範圍:將校…
  30. 行政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工程受益費之徵收費率,各級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在本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限額內衡酌左列因素訂定費率計算標準:一、工程實際所需費用。二、受益程度。三、土地價格。四、該地區受益(繳納義務)人普遍之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