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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111 頁-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公司登記,於外國租賃住宅服務業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者,指分公司登記。
-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所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為外國人者,於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報請到職備查時,並應檢附符合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資格、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七條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34條 …箱上並應依下列方式標明:(一)公司行號機關團體之名稱。(二)外國人或外國團體得另附英文姓氏或名稱。二、標註位置:投信口之下方。
- 行政建築法 第15條 …人員,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營造業之管理規則,由內政部定之。外國營造業設立,應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之許可,依公司法申請認許或依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應依前項管理規則之規定領得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始得營業。
- 行政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7條 …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九、家庭成員為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及無國籍…
- 行政建築師法 第2條 …具有建築工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六、在外國政府領有建築師證書,經考選部認可者。前項檢覈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行政建築師法 第54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建築師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建築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建築師業務,應經內政部之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一切法令及建築師公會章程及章則。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國開業為建築師者,其有關業務上所用之…
- 行政營造業法 第69條 外國營造業之設立,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依公司法申請認許或依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應依本法之規定,領得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始得營業;其登記為乙等綜合營造業或甲等綜合營造業者,不受第七條第五項或第六項晉升等級之…
- 行政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第2條 來華研習之外國現職警察人員,應經其本國政府保送,並通曉中國語文。
- 行政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華研習警政辦法 第3條 來華研習之外國現職警察人員,分正式生及特別生,由內政部送請教育部審定後,分發中央警察大學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就讀。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第8條 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人,攜有自衛槍枝時,應備具申請書,連同照費,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六張,送由附近各該國使館或領事館簽註及具保,轉送當地警察機關審查給照;如係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請領槍照時,應送由外交部轉首都所在地…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第10條 …之乙種槍枝,收照費十元,其餘槍枝照費二十元。但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得依國際慣例免收照費。前項執照由內政部印製,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需數量,應連同照費向內政部領取轉發使用。前項照費應解繳國庫。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支…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八條所定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包括派駐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政府機構人員。本條例第八條所定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人(包括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其持有自衛槍枝之數量,應受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其式樣如附件一;換領新照時並將原執照繳銷。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人(包括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因居留原因消滅而出境時,應將其所持自衛槍枝及所領槍枝執照交由出境聯檢機構查驗,經查驗無訛後,槍枝發還,將原執照收回轉送原發照…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持有本條例第二條所列槍枝以外之槍砲彈藥及未經核准給照之超額自衛槍枝者,應由所屬使領館或外國政府機構妥為收藏,未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不得轉賣或贈與,並監督出口。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槍枝遷出(入)申報書,其式樣如附件二及附件八。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所持有自衛槍枝及彈藥,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定期檢查,並函請外交部分別轉知各該管使領館及享有外交地位之機構;其所需槍枝彈藥清冊及槍枝遷出(入)申報書…
- 行政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享有外交地位之外國人暫時離境時,其所持有之甲種自衛槍枝彈藥不攜帶出境者,應交由所屬之使領館或外國政府機構負責代為保管。
- 行政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外國營造業於我國申請設立登記為營造業,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一)在我國設立登記之分公司,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金額應達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二)置有具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專任工程人員…
- 行政民防法 第29條 本法對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居所或財產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及有事務所或財產之外國法人、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適用之。但條約、協定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1條 …後,得暫停查訪;其事由消失後,應即恢復執行之。犯性侵害犯罪經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後,於未經我國法院重新判決確定前,準用前二項查訪規定。
- 行政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第48條 …財物,應經檢查登記許可後始得轉交。三、不得使用暗語、符號。除外國人外,不得使用外國語言。四、聽從監視或看守員警指導,接見時間屆滿後應即離去。
- 行政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 第3條 …市)政府提供。二、由與我國訂有交換警察人員訓練協定國提供或由外國文化機構提供。三、依年度施政計畫核撥專款。四、由外國政府提供之獎學金。
- 行政警察教育條例 第5-3條 外國現職警察人員來中華民國研習警政,由內政部送請教育部審定後,分發警察專科學校或警察大學入學;其在校修業期間之協助輔導、公費待遇及補助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2條 …災,適用本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亦同。本標準所稱救助,指前項之人因遭受風災(含颱風及龍捲風)、震災(含海嘯及土壤液化等)…
- 行政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第4條 …備下列資格:一、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二、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三、中華民國國民十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
- 行政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第7條 …年,成績優良者得予續聘,並以二次為限。但聘任之義勇消防人員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其聘期以在臺合法居留為限。前項義勇消防人員於聘期中因故出缺,繼任人員以補足其聘期為限。繼任人員聘期逾二年者,以聘任一次計…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條 …分。五、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六、過境:指經由我國機場、港口進入其他國家、地區,所作之短暫停留。七、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條 …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兼具有外國國籍,有前項各款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及前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0條 …者,不受居留滿一定期間之限制。二、在國外出生之未成年子女,持外國護照入國,出生時其父或母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三、在國外出生,持我國護照入國,出生時其父或母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四、在國內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
-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2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持憑外國護照或無國籍旅行證件入國者,除合於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情形者外,應持憑外國護照或無國籍旅行證件出國,不得申請居留或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