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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環境教育法 第14條 …資源,並優先運用閒置空間、建築物或輔導民間設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建立及提供完整環境教育專業服務、資訊與資源。接受環境教育基金補助之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其辦理環境教育活動,應給予參與者優待。中央主管機關應對第一項環境教育…
  2. 行政環境教育法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環境教育人員、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認證,應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專家學者審查。
  3. 行政環境教育法 第19條 …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
  4. 行政環境教育法 第20條 …事項:一、民間運用公、私有閒置空間或建築物設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二、國民主動加入環境教育志工。前項輔導獎勵之對象、條件、適用範圍、審查程序、審查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各級主…
  5.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4條 …及通風設施維護管理相關事項。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其主管場所改善其室內空氣品質。
  6.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6條 下列公私場所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其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予以綜合考量後,經逐批公告者,其室內場所為本法之公告場所: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
  7.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7條 前條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但因不可歸責於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之事由,致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不在此限。前項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公告場所之類別及…
  8.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8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據以執行,公告場所之室內使用變更致影響其室內空氣品質時,該計畫內容應立即檢討修正。
  9.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9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依前條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前項專責人員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資格,並經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前二項專責人員之設置、資格…
  10.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0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並應定期公布檢驗測定結果,及作成紀錄。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告場所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以連續監測室內空氣品質,其自動監測最新結果,應即時公布…
  11.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2條 …派員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執行公告場所之現場檢查、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或查核檢(監)測紀錄,並得命提供有關資料,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2.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3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依本法第十條規定應作成之紀錄有虛偽記載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13.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4條 …第十二條規定之檢查、檢驗測定、查核或命提供有關資料者,處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4.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5條 公告場所不符合第七條第一項所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限制或禁止其使用…
  15.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7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違反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16.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8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違反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或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檢驗測定項目、頻率、採樣數與採樣分布方式、監測項目、頻率、監測設施規範、結果公布方式、紀錄保存年限、保存方式之管理規定者,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
  17.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20條 …機關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主管機關應依實際狀況核定改善期限。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能於前項主管機關所定限期內改善者,得於接獲限期改善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主管機關應依實際狀況…
  18.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21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情節重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公告場所不符合第七條第一項所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之日起,一年內經二次處罰,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二、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
  19.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宣導事項。六、直轄市、縣(市)轄境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紀錄、自動監測設施、檢驗測定結果公布之查核事項。七、直轄市、縣(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統計資料之製作及陳報事項。八、直轄市、縣(市)室內…
  20.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六條各款所列公私場所,應依所屬業別或屬性認定其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前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認定產生爭議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認定之。
  21.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因前項各款事由致室內空氣品質未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其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須於命其限期改善期間內提出佐證資料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為限。
  22.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所稱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一、公告場所名稱及地址。二、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員之基本資料。三、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基本資料。四、公告場所使用性質及樓地板面積之基本資料。五、室內…
  23.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之公告場所,係具有供公眾使用空間、公眾聚集量大且滯留時間長之場所。前項場所應於指定公告規定期限內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且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並應負自動監測設施功能完整運作及維護之責…
  24.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主管機關執行公告場所之現場檢查、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或查核檢(監)測紀錄,其執行內容應包括以下事項:一、查核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之辦理及備查作業。二、檢查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設置情形。三、得…
  25.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於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其標示規格如下:一、標示應保持完整,其文字應清楚可見,標示方式以使用白色底稿及邊長十公分以上之黑色字體為原則。二、標示文字內容應以橫式書寫為主。…
  26.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定申請延長改善期限所提報之具體改善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場所名稱及原據以處罰並限期改善之違規事實。二、申請延長之事由及日數。三、改善目標、改善時程及進度、具體改善措施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四、改善期間所採取之措施。五、其…
  27.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本法之公告場所,應於公告後一年內設置專責人員至少一人。公告場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共同設置專責人員:一、於同幢(棟)建築物內有二處以上之公告場所,並使用相同之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二、於…
  28.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設置專責人員時,應檢具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設置申請書及同意查詢公(勞)、健保資料同意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前項人員設置內容有異動時,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於事實發生…
  29.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依本辦法設置之專責人員應受僱且常駐於公告場所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公告場所之專責人員。
  30.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專責人員應協助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執行下列業務:一、訂定、檢討、修正及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二、監督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設備或措施之正常運作,並提供有關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及管理之建議。三、監督室內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