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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藥運輸倉儲管理辦法 第3條 農藥製造、加工、分裝、運輸、販賣之倉儲,應遵守下列規定:一、農藥倉儲場所,應設置於地區高燥,建築堅固,通風良好,地面應舖水泥或磨石子,表面須平滑,並有適當傾斜,以便消毒處理。二、倉儲應有防火消毒設備,且出入口明顯處應有危…
  2.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管理,除法令有特別規定者外,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所定野生動物適用範圍,指直接於野外取得之野生動物,及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公告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物種。
  3.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3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應置具有同意合作諮詢之獸醫師或畜牧技師及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之動物管理人員: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或委…
  4.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二、場所之名稱、地址、土地地號、…
  5.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5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之場所及設備,應符合動物福利,確保動物生活於適當溫度、濕度、光線、通風及安全環境,充分提供食物及飲水,並具足夠活動空間。營利性野生動物之繁殖,應避免造成外來種危害。並確保其物種血統之純…
  6.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7條 …所定各款之一之資格。二、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及設備,其飼養、環保、安全、防逃之措施不足、該場所或設備未符合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三、繁殖經營管理規劃書之繁殖設計及方法,未符合申請繁殖之營利性野生動物…
  7.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8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於電子、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銷宣傳時,應標示其許可字號。
  8.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0條 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應確保動物來源合法,並保存紀錄三年。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買賣者,應提供買方書面購買證明。
  9.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1條 …依第四條取得之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場所名稱、地址及面積。二、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三、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之物種。四、許可證許可年月日、字號及有效期間。五、第四條…
  10.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2條 …管機關應置許可證登記簿,記載下列事項:一、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場所之名稱、地址、地段、地號、面積及必要設備。二、營利性野生動物所有人與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三、飼養、繁殖、買賣…
  11.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3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時,應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資料,向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前項涉及物種、設備變更,或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遷移者,應先報請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同意後,始…
  12.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4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於歇業、停業、復業或遷移至不同直轄市、縣(市)、許可證遺失、毀損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文件、資料,向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
  13.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每六個月派員查核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之場所設施、繁殖或來源紀錄及管理情形,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4.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6條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場所負責人應於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將飼養、繁殖野生動物之物種(註明中文或英文名稱及學名)及數量資料,送請原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資料,於每年六月及十二…
  15.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7條 …條之申請案,及執行第十五條之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之場所例行性查核業務時,得商請相關專家學者或機關代表協助提供專業諮詢。
  16.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18條 …野生動物物種範圍有變更時,於公告變更前,已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者,應自公告變更之日起二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或變更登記。
  17.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0條 以營利為目的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野生動物,而未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證者,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者之許可證時,應同時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
  18.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21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生效前已經核准之野生動物買賣、加工者,應自該日起算一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規定,重新申請換發許可證。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許可證由原核發許可證之主管機關逕行廢止。
  19.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3條 …、穀物、生藥材、木材、有機栽培介質、植物性肥料等來源於植物未加工或經加工後有傳播有害生物之虞之物品。三、有害生物:指真菌、粘菌、細菌、病毒、類病毒、菌質、寄生性植物、雜草、線蟲、昆蟲、蜱類、軟體動物、其他無脊椎動物及脊…
  20. 行政檢舉或協助查緝禁用農藥偽農藥劣農藥獎勵辦法 第4條 …款劣農藥者,每一檢舉案件,依下列規定發給獎金:一、檢舉製造、加工或輸入禁用農藥,發給獎金新臺幣四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二、檢舉批發販賣禁用農藥,發給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三、檢舉分裝、零售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禁…
  21.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3條 農藥許可證類別分為下列四種:一、成品農藥輸入。二、成品農藥加工。三、農藥原體輸入。四、農藥原體製造。
  22.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4條 …藥使用方法及其範圍。三、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製造、加工或輸入之化學製品。四、成品農藥毒性分類屬極劇毒或劇毒。但殺鼠劑、殺線蟲劑、燻蒸劑、燻煙劑、產氣劑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製劑,不在此限。五、其他經中央主管…
  23.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7條 申請成品農藥輸入或加工許可證,該成品農藥使用時需添加增強農藥藥效之製品者,應另檢附其理化性及毒理試驗資料。前項試驗資料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24. 行政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8條 …未經核准登記為成品農藥者,不得申請農藥原體登記。申請成品農藥加工登記之農藥原體,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25.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3條 …款至第十三款所定國外生產工廠名稱及地址、分裝工廠名稱及地址、加工工廠名稱及地址之變更:於核准變更前,由變更前工廠生產、分裝或加工之成品農藥,得使用原標示至有效期間屆滿為止。二、第六條第三款所定國外生產工廠名稱及地址之變更…
  26.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5條 …、委託分裝者,應註明分裝工廠名稱、地址及分裝日期。十三、委託加工者,應註明加工工廠名稱及地址。十四、有廠牌名稱者,應註明廠牌名稱。十五、劑型、物理性狀、有效成分與其他成分之種類及含量。十六、使用方法及其範圍。十七、儲藏及…
  27.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9條 成品農藥委託分裝或委託加工者,應將分裝或加工工廠之名稱與農藥許可證權利人名稱並列標示,且其字體不得大於農藥許可證權利人之名稱。
  28.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損,無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二、以空運或海運方式輸入含肉加工產品、未含牛源成分之犬貓食品、供動物食用牧草、乳品,應符合其輸入之檢疫條件及其產品為原廠密閉式包裝,經臨場檢疫確認未被開啟或破損,無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
  29.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7條 為確保使用農藥安全,主管機關得派員至田間、集貨、理貨、加工、分裝或貯存等場所無償抽取農作物或農產品,並得向生產者或貨主查詢農藥使用種類或方法,以及農產品來源或進出貨交易憑證資料,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前項…
  30.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9-2條 …之案件,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予調查處理:一、抽樣之場所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為限。二、樣品屬生產者原始未經拆封包裝之驗證農產品、有機農產品、溯源農產品或其他可追溯生產者之農產品。三、樣品應會同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