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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 200 頁- 行政無障礙產品設計獎勵辦法 第6條 …,執行審查作業。前項團體代表應包括由身心障礙礙相關團體推薦具使用經驗之身心障礙者。第一項審查作業必要時得實地查核,並請參加甄選活動者說明。
- 行政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3條 …或既有聚落區域,供從事低污染之地方特色產業或低污染之中小企業使用之地區。
- 行政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4條 …列事項:一、計畫緣起及設置法令依據。二、計畫範圍、位置及土地使用現況。三、土地權屬及取得方式。四、產業說明及分析。五、園區設置計畫。六、園區開發、招商及管理模式說明。七、預估經費。八、對於地方經濟效益、居民就業及環境保護…
- 行政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6條 …小型園區設置程序。二、協調區域計畫主管機關,檢討小型園區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之條件、隔離綠帶(或隔離設施)之設置規模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比率。三、協調其他法規主管機關,簡化或檢討規劃設置小型園區之限制。
- 行政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第5條 …化創意產業發展目的,並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五、對於非營利使用,提供較優惠之費用,但所提供文化創意資產之品質,不得有所差別。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2條 …指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加工製造之產品或直接使用於再利用用途,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進行流向追蹤者。二、環境監測義務人:指依本辦法規劃、執行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者;其應為使用再利用產品工程之定作…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3條 …六個月期間內,檢具含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後三階段之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計畫書(以下簡稱環境監測計畫書),報請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准後實施;未經核准實施前,填築工程不得動工。填海、填築土地或工程填地行為已依環境影…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4條 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環境監測類別應視污染潛勢,納入土壤、地下水、地面水、底泥及海洋,其監測項目應依下列原則辦理,除底泥品質至少每年檢測一次外,其餘類別至少每季檢測一次:一、土壤:至少包括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5條 …方式。二、再利用產品基本資料,應包括再利用產品供應者名稱、所使用事業廢棄物之種類及來源、再利用產品成分特性。三、使用地點環境背景資料,應包括使用地點及其地理位置圖、水文及地質資料。四、再利用產品使用情形,應包括工程施工單…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6條 …本部審查環境監測計畫書時,應邀集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保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與審查;必要時,得進行現場勘查。經本部核准之環境監測計畫書,其內容有變更之需要者,應檢具變更理由、變更內容對照…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7條 …規定辦理。地下水檢測之採樣,應依地下水流向,至少於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上游設置一口監測井、下游設置三口監測井採取水質樣品。但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屬海埔地,且因沿岸屬地層下陷區或其地下水位低於海平面而有海水地下滲透之虞者,應於…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8條 …五年,留供查核;另應於每年三月前,向本部提報上年度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報告。前項環境監測報告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環境監測義務人基本資料,應包括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二、環境監測類別、項目及方式。三、…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9條 …環境監測報告提報本部外,另應報請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環保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緊急應變措施應於十二個月內執行完畢;必要時,得展延一次,其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環境監測之結果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0條 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施工後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施工前之環境背景值者,環境監測義務人得報請本部同意後,停止環境監測;其屬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動工之填築工程,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毗鄰自然環境背景值者,亦同。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部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進行環境品質調查並採取有關樣品,土地關係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必要時,得會同本法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6條 …人事費。二、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三、設備與附屬設施之購置、使用及維護費。四、技術引進及委託服務勞務費。五、差旅費。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不受前項項目之限制。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6條 …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間向本部或所屬機關提出工作報告及各項經費使用明細。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4條 …之探索,以獲得科學性或技術性之新知識;其發展,指於產品量產或使用前,將研究發現或其他知識應用於全新或改良之材料、器械、產品、流程、系統或服務之專案或設計。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0條 …之人事費。二、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三、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及維護費。四、無形資產之引進。五、委託研究或驗證費。六、差旅費。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補助款,其補助科目範圍除前項所列之項目外,尚包括下列項目:一、委託…
-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6條 …機關繳交國庫。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受補助人有無重複申請、經費使用情況及考核執行成效,得派員或委託公正機構前往查核有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補助人不得拒絕。受補助人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間向本部或所…
-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3條 …之探索,以獲得科學性或技術性之新知識;其發展,指於產品量產或使用前,將研究發現或其他知識應用於全新或改良之材料、器械、產品、流程、系統或服務之專案或設計。
-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7條 …之人事費。二、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三、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及維護費。四、無形資產之引進。五、委託研究或驗證費。六、差旅費。前項之補助項目,得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增列或限制之。
-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4條 …機關繳交國庫。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受補助人有無重複申請、經費使用情況、及考核執行成效,得派員或委託公正機構前往查核有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補助人不得拒絕。受補助人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間向本部或…
-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8條 …新或研究發展成果產生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於我國管轄區域外生產或使用該成果。但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准或事先於補助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受補助人違反前項規定,本部或所屬機關除得終止補助契約外,並自創新或研究發展完成之日起五年…
-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人於取得能力鑑定證明後,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或將證明租借他人使用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廢止其能力鑑定證明。
-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4條 …一、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之支出。二、購置供自行使用之軟、硬體設備或技術支出。三、其他與投資計畫相關之必要支出。前項第三款之支出,不得超過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支出合計數之百分之二十。前條第二項各款投資計畫之執行…
-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5條 …、投資產業項目、第三條第四項所定事項、投資金額與其支出範圍、使用與持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建築物之年限及預計自外匯存款專戶提領投資之金額。二、被投資事業最新登記影本,屬許可行業者,併附許可文件。依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投資者…
-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2條 …五十伏特以下而經接地者,則為任一相與大地間之電壓。三、導線:使用於線路回路中之相線而用以傳輸電力電流之電線。連接相線與其他電力設備之電線亦屬之。四、電纜:導線之具有絕緣及被覆體者。
-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5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接戶線均應使用絕緣線,電壓在二五○伏特以下者,其距離以○.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如有其他因素時,由雙方在不影響安全範圍內協商之。
-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2條 …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得供作醫療服務產業直接或間接相關之各行業使用,並依引進行業之性質,區分為產業用地(一)及產業用地(二)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