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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 30 頁- 司法公證法 第7條 公證人應以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之管轄區域為執行職務之區域。但有急迫情形或依事件之性質有至管轄區域外執行職務之必要者,不在此限。違反前項規定所作成之公、認證文書,效力不受影響。
- 司法公證法 第39條 …或其他事故,暫時不能執行職務時,得委請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之其他民間之公證人或候補公證人代理之。民間之公證人依前項規定委請代理時,應即向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陳報。解除代理時,亦同。依第一項規定委請代理之期間…
- 司法公證法 第40條 …證人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委請代理時,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得命管轄區域內之其他民間之公證人或候補公證人代理之。前條第一項之民間之公證人得執行職務時,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應解除其代理人之代理。地方法院或其分院不能依第一項規…
- 司法公證法 第45條 …他事由離職者,在繼任人未就職前,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得指定管轄區域內其他民間之公證人兼任其職務。前項兼任職務之民間之公證人得在兼任之區域內設事務所。第一項兼任之職務,在繼任人就職時,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應解除其兼任。
- 司法公證法 第49條 …任人者,司法院得命將有關文書、物件移交於同一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其他民間之公證人。第四十六條及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依前項受命移交之民間之公證人準用之。
- 司法公證法 第133條 …院或其分院所在地組織地區公證人公會,並以該高等法院或其分院之管轄區域為組織區域;其未滿九人者,應加入鄰近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之地區公證人公會,或共同組織之。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由各地區公證人公會三個以上之發起,…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6條 …之訴訟,其未經訴願程序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將該事件移送於訴願管轄機關,並以行政法院收受訴狀之時,視為提起訴願。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3條 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對於外國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4條 前條以外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住所地之行政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行政法院管轄。被告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視為其住所;無居所或居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最後之住所,…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5條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除前項情形外,其他有關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5-1條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5-2條 …險人、受益人之住居所地或被保險人從事職業活動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前項訴訟事件於投保單位為原告時,得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5-3條 …落外,得由為原告之原住民住居所地或經核定部落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6條 …,直接上級行政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或受訴行政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一、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審判權者。二、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者。三、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審判,恐影響公…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7條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37條 …住居所、公務所、機關、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在同一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者為限。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49-1條 …生之其他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一、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環境保護、土地爭議之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二、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之通常訴訟程序上訴事件。三、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之事件。四、適用通常訴…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77條 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不能依前項之規定為囑託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務機構以雙掛號發送,以為送達。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92條 …聲請回復原狀者,向為裁判之原行政法院為之;遲誤其他期間者,向管轄該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之行政法院為之。聲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02條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應釋明之。前項釋明,得由受訴行政法院管轄區域內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代之。前項保證書內,應載明具保證書人於聲請訴訟救助人負擔訴訟費用時,代繳暫免之費用。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04-1條 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下列事件,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或其…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07條 …屬行政訴訟審判權,不能依法移送。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行政法院管轄而不能請求指定管轄,亦不能為移送訴訟之裁定。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四、原告或被告未由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訟行為。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12條 …。原告對於反訴,不得復行提起反訴。反訴之請求如專屬他行政法院管轄,或與本訴之請求或其防禦方法不相牽連者,不得提起。被告意圖延滯訴訟而提起反訴者,行政法院得駁回之。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114-1條 …,因訴之追加、變更或反訴,致其訴之全部或一部屬於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者,應裁定移送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因訴之變更或一部撤回,致其訴之全部屬於地方行政法院管轄之事件者,高等行政法院應裁定移送…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29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0條 …辯論及裁判者,亦同。前項情形,訴之全部或一部屬於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者,地方行政法院應裁定移送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7-2條 …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7-3條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行政法院為之。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三十日內誤向原處…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7-4條 …具答辯狀,並將重新審查之紀錄及其他必要之關係文件,一併提出於管轄之地方行政法院。被告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為處置者,應即陳報管轄之地方行政法院;被告於第一審終局裁判生效前已完全依原告之請求處置者,以其陳報管轄之地方行政…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7-6條 …行政法院應改依簡易訴訟程序或通常訴訟程序審理;無通常訴訟程序管轄權者,應裁定移送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