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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5條 生父請求公證認領非婚生子女者,請求書應載明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之姓名、住居所。公證人公證前,宜先徵詢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之意見,不同意時,得拒絕受理;無法徵詢意見時亦同。
  2. 立法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2條 …福利互助及輔購住宅貸款核轉事項。(三)關於立法委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事項。(四)關於立法委員公保、健保、撫卹及退職照護事項。(五)關於立法委員遴聘公費助理之登記、異動、酬金、勞保、健保及資料建檔管理事項。(六)關於立…
  3. 立法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3條 …加班費等人事費表冊之審核事項。(六)關於委、職、工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生活津貼之審核事項。二、第二科:(一)關於歲入、歲出預算之執行及控制等事項。(二)關於工程、財物、承租及勞務等採購之查核、監標及契約之會簽等事項。…
  4. 司法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 第8條 …公報公告作廢。因服兵役、在學、懷胎、分娩、重病、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或其他重大事由未能於第二項第六款期間內登錄者,得於期限屆滿前檢具證明文件報請司法院核准延期登錄,其期間最長為二年。延期登錄期滿而未聲請登錄者,準用前項規定。…
  5. 司法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 第16條 …參加職前研習者因服兵役、在學、懷胎、分娩、重病、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或其他重大事由無法即時參加職前研習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報請司法院核准延期研習,其期間最長為二年。聲請延期者應自行於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司法院聲請補訓…
  6.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10條 法官代表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於任期內不得調派為法官兼院長、法官兼庭長或上級審法官(含調派辦事)。
  7. 司法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習期間,依附表規定標準發給津貼,並得依規定支給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公教人員保險。前項研習人員審判實習期間,因實習事務而出差者,其交通費依各審判實習法院規定核實開支,雜費、宿費得比照薦任級人員出差…
  8.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5條 …機關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依權責辦理: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二、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三、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四、本人或配偶…
  9. 考試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6條 …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育嬰、育孫留職停薪者,其期間最長至子女、收養兒童、孫子女滿三足歲止。六、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或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所受之拘役宣告期間、易服勞役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執(履)行期間…
  10. 考試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2條 …本法發放之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遺屬年金、月撫卹金、未成年子女加發之撫卹金、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經審定之月撫慰金及年撫卹金。二、發放機關:依所發放之定期退撫給與屬退撫新制前、後年資,區分如下:(一)舊制發放…
  11.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書,送原服務機關彙送審定機關辦理。三、退休人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申請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四、退休人員無遺族者,由其原服務…
  12.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應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亡故退休人員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規定辦理並給與終身遺屬年金。
  13.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62條 …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休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退休人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法第…
  14.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78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定未成年子女,限於經審定機關依本法審定給卹者。所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國民年金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準。
  15.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79條 亡故公務人員之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者,不再發放按本法第五十八條或第五十九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
  16.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86條 …十六條第四項申請終身給卹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遺族屬未成年子女者,比照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檢同證明文件,送審定機關審定。二、遺族屬成年子女者,除前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外,應檢同本人於公務人員亡故前一年度年終…
  17.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87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領卹子女已成年而仍在學就讀者,其繼續給卹之條件如下:一、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二、在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給卹期限之最後一個月內,有在學就讀之事實。三、前款所定…
  18.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所定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事由,以公務人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之。
  19.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棄同意書,送原服務機關(構)彙送銓敘部辦理。三、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請領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20.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亡故退職人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規定辦理並給與終身遺屬年金。
  21.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退職人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條…
  22.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6條 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四項所定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事由,以政務人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之。第二類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離職儲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
  23.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28條 …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兄弟姐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遺屬為配偶、子女、父母或第五項但書所定領受者,得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或前條規定,選擇請領遺屬年金給…
  24.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4條 …,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貼: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符合請領同一眷屬喪葬津貼之被保險人有數人時,應自…
  25.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5條 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一年以上,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項津貼,自留職停薪之日起,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留職停薪期間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未滿一個…
  26.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9條 因戰爭變亂或因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概不給與保險給付。
  27.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6條 …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一、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兄弟姊妹。亡故公務人員無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遺族者,其慰問金由未再婚配偶單獨領受;無配偶或配偶再婚時,其應領之慰問金,依序由前項各…
  28. 考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第7條 …項第一款所定領受人死亡、拋棄或因法定事由而喪失領受權者,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不適用前條第三項規定。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於前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慰問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
  29.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4條 …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三、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30.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5條 …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增額錄取人員經分配訓練,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