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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學法 第35條 大學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教育部之規定。就讀大學之經濟不利處境學生,經政府參考其家庭所得五等分最低百分之二十及其他財政查調等經濟情形後,免納學費。但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戶籍者,不適用之。前項免納之學費或…
  2. 行政大學法 第36條 各大學應依本法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3. 行政大學法 第38條 大學為發揮教育、訓練、研究、服務之功能,得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辦理產學合作;其實施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4. 行政大學法 第39條 大學對校務資訊,除依法應予保密者外,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得應人民申請提供之。
  5. 行政大學法 第40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與私立大學之設立、組織及教育設施,除師資培育法、私立學校法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得設立空中大學;其組織及教育設施,另以法律定之。
  6.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二項及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條 國立大學校院(以下簡稱學校)不得申請籌設財團法人,並應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將一切收支納入校務基金。各校應就校務基金管理及運用訂定內部控制相關規章,據以建立及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由校長督促內部各單位執行。
  8.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1條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9. 行政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教育研究及醫療服務之需要,特設置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0. 行政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並以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管理機關。
  11. 行政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其相關法規規定免納學費者,以減免雜費為限。原住民學生就讀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教育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比照第一項申請學雜費減免。
  12.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國立臺灣大學為醫學教育研究及醫療服務之需要,特設置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3.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本基金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管理機關;所屬各分院作業基金以各分院為管理機關。
  14.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以上;其一定等級,由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另定之,並陳報教育部備查。持有第一項各款之公司及企業股權,不得超過該個別公司及企業股份百分之五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處理第一項投資事…
  15.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1條 …,得於各基金間以轉撥計價方式互相調撥;其作業程序,由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另定之。
  16.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1條 …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獎勵學術發展,提昇教學與研究水準,並促進大學發展其特色,特依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設置國家講座,並訂定本辦法。
  17.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2條 國家講座應由大學專任教授,於學校報本部推薦截止日時年齡未逾七十歲,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且於受推薦或遴選時仍持續積極從事學術研究與教學,聲望卓著,具引導學術思潮,樹立學術典範,並有下列資格之…
  18.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3條 國家講座主持人由大學就具有前條第一項資格者,於校內進行實質審核,並提報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報本部推薦;各大學每一類科至多以推薦四人為限,並由本部遴選之。國家講座主持人具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且取得該類科領域…
  19.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8條 …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獎助依其規定辦理:一、未擔任原任職大學專任教授者,自次一學期起停止獎助。但新任職大學得繼續提供相類似之行政資源、研究環境及開設講座課程者,不在此限。二、休假研究者,自休假研究之次月起,應報本部停…
  20.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及專科學校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4條 …動。三、境外教學:於臺澎金馬以外其他國家、地區進行教學活動。大學得依其現有條件辦理學士、碩士程度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專科學校得依其現有條件辦理副學士程度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其學分班之課程、授課時數、成績考核及學分計算,應分別…
  22.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5條 …師資格。推廣教育各班別所授課程之師資,應符合下列規定,但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專業學(課)程,不在此限:一、學分班至少應有三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師資授課。二、非學分班至少應有五分之一時數,由本校專任或…
  23.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6條 …:一、十八歲以上。二、未滿十八歲者,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修習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應具備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推廣教育非學分班學員資格,由各校定之。
  24.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下列規定。但有特殊原因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一、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隨班附讀人數,以六人為限。二、碩士班隨班附讀人數,以五人為限。
  25.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證明。取得前項推廣教育學分證明者,得作為下列情形之用:一、以大學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制學士班新生入學考試,採計為考試資格。二、以專科同等學力報考二年制專科學校新生入學考試,採計為考試資格。三、以大學同等學力…
  26.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6條 非師資培育之大學,不得辦理以取得教師資格為目的之推廣教育學分班。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學分班各班次,應與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區隔;屬師資培育相關教育學程者,應於招生簡章註明,該修習學分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核發之…
  27.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三十八條及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9. 行政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2條 …,並具有研究潛力。前項所稱成績優異及研究潛力之認定基準,由各大學定之。
  30. 行政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4條 …讀博士學位之名額;流用後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以教育部核定該大學當學年度博士班招生名額總量百分之四十為限。經前二項流用後,各系、所、院、學位學程之博士學位名額,不得全數以逕修讀博士學位方式錄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