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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造者或進口者之廠(場)區、成品儲槽、油庫、銷售地點或其他公私場所,查核相關資料或檢測燃料品質。
  2.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7條 …關。二、經主管機關查驗,認定完成應改善、補正或申報事項。公私場所依第五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檢具許可之檢測機構所為之合格檢測報告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另行辦理檢驗測定查證認定之。
  3.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補正或申報執行準則 第10條 …查驗屬實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立即終止公私場所改善期限,並從重處罰:一、未依前條第三項規定,按月提報改善進度。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主管機關核定之改善計畫進度執行,且落後進度達三十日以上。三、未依主…
  4. 行政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3條 …,使廢氣符合排放標準後排放。五、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私場所之定期檢測、連續自動監測結果虛偽不實。六、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有效收集污染物、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或其功能不足,或未正常操作。七、…
  5. 行政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噪音管制辦法 第2條 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以下簡稱軍事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之噪音管制,於下列情形不適用本辦法:一、國家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之時間、地區及場所。二、軍事單位實施演習、戰備任務訓練、例行火砲測…
  6. 行政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噪音管制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認為轄區內軍事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有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之虞者,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會同當地憲兵或該單位環保業務承辦人員前往檢查或鑑定。
  7. 行政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噪音管制辦法 第4條 下列場所發出之聲音,經住戶陳情檢舉,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稽查,超過工廠(場)噪音管制標準者,應即限期改善:一、軍用機場及裝備保修廠之地面試車及維修。二、軍用油泵站。三、軍事營區。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軍事…
  8. 行政軍事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之場所工程設施及機動車輛航空器等裝備噪音管制辦法 第5條 前條之改善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對於需採取噪音防制措施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提出改善計畫。二、對於附近原有建築物,輔導(增)建防音設施。三、其他應採之防制措施。前項第一款改善計畫應載明內容如下:一、噪音發生源之構造、位置及其…
  9. 行政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4條 …一、依前條第二項所申報改善措施記載之改善事項進行確認,查驗該場所或設施未完成具體吸(隔)音或防振、隔振、減振等改善措施,或可變更設置地點而未調整其位置。二、依前條第二項所記載之時段、位置及噪音發生源全運轉之操作條件進行量…
  10. 行政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6條 主管機關進行按日連續處罰後之複查,經查驗該場所或設施仍未完成改善且符合第四條按日連續處罰要件者,自前次查驗日之翌日起算至主管機關複查日,計算其按日連續處罰之日數。但每次複查處按日連續處罰之日數以十日為上限。
  11. 行政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第7條 場所或設施於按日連續處罰期間,因停工、停業未運轉噪音源者,得檢具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後,扣除其按日連續處罰期間停工、停業之日數。按日連續處罰期間遇例假日者,除有前項情形外,不予扣除。
  12. 行政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各級主管機關指派進入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之人員,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起,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
  13. 行政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準三分貝以上,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工廠(場)、娛樂或營業場所之非移動性噪音源,未採取具體吸(隔)音或防振、隔振等改善措施,或可變更設置地點而未調整其位置。二、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之設施,未採取具體吸(隔)音或…
  14. 行政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第8條 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及其他有特別需要安寧之場所,得將該場所之周界外五十公尺範圍內,劃為各該類噪音管制區之特定噪音管制區。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機關進行查證工作時,應會同當地憲兵或軍事機關環保人員前往相關場所或設施。為前項檢查或鑑定時,受檢之軍事機關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16. 行政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9條 …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設備或措施。二、處理過程、作業場所洗滌、廢氣粉塵洗滌、員工洗滌及其他所產生之廢(污)水,應具有與雨水分流之收集設備或措施。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17.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2條 …功能之裝置。十一、處理作業區:指從事處理廢鉛蓄電池行為之作業場所。
  18. 行政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4條 …,並應定期檢修。九、廢鉛蓄電池之處理作業區,應與其他室內作業場所隔離或採密閉形式作業,且應設置有效的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並應具備有效的污染防制設施。十、以熔煉爐處理廢鉛蓄電池後產生含有毒重金屬之衍生廢棄物,應…
  1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 第3條 …名稱。(二)地點。(三)發生時間。(四)傷亡人數。(五)事故場所及類型。(六)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名稱。二、應變單位、分工及裝(設)備。三、事故發生、應變及善後復原過程(含現場照片)。四、環境污染及清理狀況。五、檢…
  2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 第4條 …地點。(三)發生時間。(四)傷亡人數。(五)氣象。(六)事故場所及類型。(七)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名稱。二、應變單位、分工及裝(設)備。三、事故發生、應變及善後復原過程(含現場照片、廠周界現場平面圖)。四、環境污染…
  2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萬公噸以上者,或每年達一百萬公噸以上者,應於製造、使用、貯存場所設置甲級、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共二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為甲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二、單一物質製造、使用、貯存數量任一日在三百公噸以上未滿一萬公噸者,或每年達九…
  2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證明文件影本、設置申請書及同意查詢勞、健保資料同意書,向運作場所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離職、異動或因故未能執行業務時,運作人應指定具有參加同一級別以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訓練資格者代理。…
  2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理人員應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於製造、使用、貯存運作場所,並專職執行業務。前項專職指不得兼任環境保護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環境保護、化學物質管理無關之工作。但下列情形,具備第二條第二項資格…
  2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人員或代理人,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同一時間設置於不同之運作場所。二、使他人利用其名義虛偽設置。三、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
  2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規定,監督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運作場所,並專職負責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業務。二、依第七條規定,應備有請假紀錄。該請假紀錄應至少保存三年。三、監督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或代理人執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
  2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市)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異動,指調離原運作場所或仍於原運作場所,惟未擔任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職務。
  2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保存備查。二、依本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辦理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之管理,依規定標示毒性、警語及污染防制事項,並備具安全資料表置於運作場所易取得之處。三、其他製造、使用、貯存行為之污染防制及危害預防等工作。運作人兼有…
  2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一年內二次未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標示毒性、警語及污染防制事項或未備具安全資料表。四、一年內二次未依第十三條第一款監督運送駕駛人隨車攜帶文件、備具安全裝備及懸掛或黏貼運送工具標示。前…
  2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2條 …───────────────────────┤│氣態│任一場所單一物質任一日運作總量在分級運作量一百倍以上者│││。但運作氯、甲醛總量未達二十公噸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3條 …容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保險範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於運作場所內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或防救意外事故之過程中,致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物受有損害者。二、自負額:被保險人對每一保險事故賠償,須先負擔約定之自負額;其自負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