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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 200 頁-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十三條第一項各項費用之收取起始日,依下列規定認定。但由公民營事業或興辦產業人開發之產業園區,有特別約定者,從其約定:一、一般公共設施維設費:管理機構接管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日之次日。二、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管理…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2條 投資人申請審定投資額,應由投資人、投資人之代理人、投資事業或投資事業之代理人,於投資人各類出資實行後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投資人分批實行投資者,得分批申請辦理或於全部實行後二個月內一次辦理。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4條 …新臺幣者,應檢具匯入受款銀行出具之其他交易憑證影本。四、投資事業銀行存款對帳單或存摺影本。前項規定於受讓國內股東股權者,得免檢具前項第四款文件。但應另行檢具國內事業或轉讓人或受讓人股權移轉完成聲明書及收款證明書。第一項投…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5條 …新臺幣者,應檢具匯入受款銀行出具之其他交易憑證影本。四、投資事業銀行存款對帳單或存摺影本。前項規定於受讓國內股東股權者,得免檢具前項第四款文件。但應另行檢具國內事業或轉讓人或受讓人股權移轉完成聲明書及收款證明書。第一項投…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6條 …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事業銀行存款對帳單或存摺影本。前項規定於受讓國內股東股權者,得免檢具第二款文件。但應另行檢具國內事業或轉讓人或受讓人股權移轉完成聲明書及收款證明書。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7條 …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人轉讓、授權投資事業或其籌備處使用該等智慧財產權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9條 …二、購買自用機器設備、原料之發票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三、投資事業或其籌備處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0條 …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事業或其籌備處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完成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1條 …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定︰一、審定投資額申請書。二、投資事業出具投資人已實行投資完成之證明文件。
- 行政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 第13條 …要求投資人出具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影本、投資人持有國內事業已發行股權之比例證明或其他指定之文件。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4條 …中華民國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二、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獨資或合夥事業。三、對前二款所投資事業提供一年期以上貸款。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5條 投資人持有所投資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合計超過該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者,其所投資事業之轉投資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7條 下列事業禁止投資人投資:一、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之事業。二、法律禁止投資之事業。投資人申請投資於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資之事業,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或同意。第一項禁止及…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8條 …案件,應於其申請手續完備後一個月內核定之;牽涉到其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限者,應於二個月內核定之。投資人投資證券之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0條 投資人將已實行之出資移轉投資於非屬第七條第一項禁止投資之事業時,應由投資人向主管機關為撤銷原投資及核准投資之申請。投資人轉讓其投資時,應由轉讓人及受讓人會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3條 投資人對所投資事業之投資,未達該事業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五者,如政府基於國防需要,對該事業徵用或收購時,應給與合理補償。前項補償所得價款,准予申請結匯。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4條 投資人對所投資事業之投資,占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五以上者,在開業二十年內,繼續保持其投資額在百分之四十五以上時,不予徵用或收購。前項規定,於投資人與依外國人投資條例投資之外國人共同投資,合計占該投資事業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五…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6條 投資事業依公司法組設公司者,投資人不受同法第九十八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百零八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關於國內住所及出資額之限制。投資人對所投資事業之投資,占該事業資本總額百分之四十…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7條 投資人所投資之事業,其法律上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國內人民所經營之事業同。
-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第18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照鼓勵華僑及旅居港澳人士來臺舉辦生產事業辦法、自備外匯輸入物資來臺舉辦生產事業辦法及華僑回國投資辦法來臺投資之華僑及其所舉辦之事業,適用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4條 …礙者權益之相關規定,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其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本辦法各項獎勵、補助或輔導措施。
- 行政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12-2條 …礙者權益之相關規定,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其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二、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致危害公共利益。三、有嚴重損害臺灣優良品牌或臺灣精品之精神或公信力之行為。四、未經同意擅自使用、轉讓或買賣標章。前條第…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2條 …指為識別光碟或母版之製造來源,而由主管機關核發之識別碼。六、事業:指以製造光碟或母版為業務之公司、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個人或團體。七、製造:指使用原料,經由製造機具產製光碟或母版之行為。八、製造機具:指製造光碟之射…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4條 事業製造預錄式光碟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從事製造。事業製造空白光碟,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前二項申請許可及申報之程序、內容、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5條 事業依前條第一項申請許可,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事業負責人曾違反本條例或犯著作權法之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五年者。二、曾受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未滿五年…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6條 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許可字號。二、事業名稱、營業所及其負責人姓名、住所或居所。三、製造場所負責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四、製造場址。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記載事項有變更時,應…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7條 事業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取得預錄式光碟製造許可後,經發現其申請許可資料有重大不實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8條 事業應保存預錄式光碟之客戶訂單、權利人授權證明文件及所製造之預錄式光碟內容等資料,至少三年。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9條 事業製造預錄式光碟,應於製造許可文件上所載之場址為之。
- 行政光碟管理條例 第9-1條 事業經國外合法授權製造專供輸出之預錄式光碟,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得製造、持有或輸出,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規定:一、已取得外國權利人授權之證明文件者。二、輸出人具結未違反輸入國法令之規定者。前項專供輸出之預錄式光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