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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9條 …。十八、航行所需之無線電、燈光、音號及航行儀器設備,應檢查其運作功能。十九、責任保險及傷害保險應於有效期限內。非自用遊艇屬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者,其特別檢查除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八款至第十款、第十二款、第十七款、第十八款…
  2.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1條 …定。六、航行所需之無線電、燈光、音號及航行儀器設備,應檢查其運作功能。七、船齡十二年以上且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者,應於船齡每屆滿五年前後三個月內配合定期檢查施行入塢、上架、上坡或吊岸,以檢查船殼外板艉肋材、舵、推進器、艉軸…
  3.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2條 …定。十、航行所需之無線電、燈光、音號及航行儀器設備,應檢查其運作功能。十一、責任保險及傷害保險應於有效期限內。非自用遊艇屬推進動力未滿十二瓩,或全長未滿十五公尺之動力帆船者,其定期檢查除前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九款、第十款…
  4.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10條 …書應包括內容如下:一、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組織。二、自由港區管理運作與安全維護之規劃及執行。三、自由港區結束營運後之善後處理機制。
  5.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0條 …或違規載客遊覽港區。三、超出營運範圍或規定航行區域。四、非營運作業擅自停靠船舶外舷或在商船四週停泊及逗留。五、不遵照指定之區域停泊、裝卸貨物或上下船員及旅客。六、航行時未依規定顯示號燈、號標,或任意鳴放音響或信號。七、未…
  6.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9條 …放數量資料須定期回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外,其運作參照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訂定之港區危險物品作業手冊規定。
  7. 行政商港法 第3條 …施:指在商港區域內,為便利船舶出入、停泊、貨物裝卸、倉儲、駁運作業、服務旅客、港埠觀光、從事自由貿易港區業務之水面、陸上、海底及其他之一切有關設施。六、專業區:指在商港區域內劃定範圍,供漁業、工業及其他特定用途之區域。七…
  8. 行政商港法 第65-2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商港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9. 行政商港法 第65-3條 …商港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
  10.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34條 艙面部門主管事項如下:一、船舶之運作及駕駛事項。二、船體、艙面設備、航海儀器、屬具之維護、修理及物料之申請與保管事項。三、氣象之觀測及報告事項。四、艙面通信設備之使用及保管事項。五、航路船位之報告及航海日誌之記錄事項。六…
  11.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35條 …錨泊或停泊時,應注意天氣及附近海面情況。八、交值時,應將船舶運作情形,所受命令及其他重要事項,詳告接替者。九、當值時一切有關事項應詳實記入航海日誌。十、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12.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62條 …港時擔任當值,協助輪機員從事主、副機、鍋爐及艙面機械等之正常運作、保養維護及其他輪機部門有關事項。
  13.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33條 …。測驗時遇有前項規定以外之事故,造成電腦試場資訊設備無法正常運作,致全部或部分科目之全部或部分學員,不能進行測驗時,應由辦理機關(構)、學校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其為測驗舉行前發生者,該項測驗應另行擇期舉行,由辦理機關(構…
  14. 行政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第2條 為維持機場運作並維護國家形象,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對民用航空乘客(以下簡稱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以下簡稱運送人)間之運送糾紛,應協助調處之。前項運送糾紛之調處,民航局得委託航空站經營人辦理。民航局依前項規定…
  15. 行政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用航空乘客離機協議見證表」(如附件一)後下機,以維持機場正常運作。前項人員現場協助調處下列事項:(一)勸導及安排乘客離機,協助糾紛解決。(二)維護航空站公共秩序。(三)維持後續航班安排,維護乘客權益。乘客於調處時,經受退…
  1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條 …推進系統準備移動時起,至飛航結束且推進系統關閉時止,於航空器運作中所發生之事故,直接對他人或航空器上之人,造成死亡或傷害,或使航空器遭受實質上損害或失蹤。十八、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指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
  1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3條 …者,應通知其限期改善;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停止其一部或全部運作:一、未依民航局核准之文件進行生產作業。二、品管系統變更,未依規定通知民航局。三、將民航局核准之產品標誌,標示於不符合適航標準之產品。
  1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3條 …示、申報、託運人責任、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責任、資訊提供、空運作業、訓練計畫、申請程序與遵守事項、失事與意外事件之通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不在此限。前二項危險物品名稱,由民航局公告之。危險物品之分類與識別、空運之限…
  1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7-4條 航空站經營人為維護安全及運作之需求,應劃定部分航空站區域為管制區。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載運之物品進出管制區,應接受航空警察局檢查。
  2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1-1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航空站或助航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
  2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1-2條 …空站或助航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
  22.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11條 …檢查及設計規範,應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及直昇機機場規劃設計規範等之規定。
  23. 行政飛航規則 第2條 …級搜索雷達迴波器訊號為基礎之空用系統。該系統不倚賴陸基裝備而運作,提供其與具有次級搜索雷達迴波器配備航空器間之潛在衝突報告予駕駛員。十四、航空器:指任何藉空氣之反作用力,而非藉空氣對地球表面之反作用力,得以飛航於大氣中之…
  24. 行政飛航規則 第9條 運作航空器者,不得疏忽或輕率致危害他人生命或財產。
  25. 行政飛航規則 第66條 小型航空器在有航路地區作客、貨運作時,應按儀器飛航規定在航路上飛航。但直昇機之飛航,不在此限。
  26.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6條 船舶開航前,船長應指定船上船員檢視船體及輪機各部運作情形,並將設備及屬具準備妥當,其有關救生、消防及救難事項,應將應急佈署表公告周知。
  27.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3條 …法名詞定義如下:一、裝備:指作用失效時,將會危害航空產品安全運作之主要組件。二、零組件:指使用於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之零件、組件。三、檢定機構:指受民航局委託從事檢定工作之機關或團體。四、檢定代表:指受民航局委託從事檢定…
  2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空器原製造廠之相關規定等訂定之手冊,其內容應包括航空器使用人運作各類航空器之一般性政策、規定及限制。十四、操作手冊:指航空器原製造廠針對該機型訂定或經航空器使用人自行修改之手冊,其內容應包括該機型在使用時之各種正常、不正…
  2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7條 …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位置。二、二級性能直昇機:於動力機件正常運作情況下,應能以安全高度超越航路上所有障礙,直至直昇機到達第八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位置;如於到達起飛臨界點之後發生關鍵動力機件失效時,應能繼續起飛、爬升及…
  3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8條 …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操作區域。二、三級性能直昇機於動力機件正常運作之情況下,應能以安全高度繼續按其預定航路或計畫中之轉降航路飛航。但於航路上發生動力機件失效需迫降時,應符合第八十五條之規定。配備三套以上動力機件之直昇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