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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 74 頁-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4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對象如下:一、死亡者:發給死亡照護金,以遺族為受益人。二、身心障礙者:發給身心障礙照護金,以本人為受益人。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5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死亡,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照護金:一、作戰死亡者:給與三十三個基數。二、因公死亡者:給與二十六個基數。三、因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二十個基數。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6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死亡,除依前條規定,給與一次照護金外,每年給與六個基數之年照護金,給與年限如下:一、作戰死亡者:給與二十年。二、因公死亡者:給與十五年。三、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就學未滿三年者,給與三年,滿三年者,給與四年,…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7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致身心障礙者,自核定身心障礙等級之日起,依下列規定給與身心障礙照護金:一、作戰致身心障礙:(一)一等,給與終身,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二)二等,給與十年,每年給與三個基數。(三)三等,給與五年,每年給與二個…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本辦法所定照護金基數內涵之計算,以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比照軍人階級之本俸為基準。年照護金應隨同在職同階級軍人本俸調整支給之。第一項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比照軍人階級區分表如附件。
- 行政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9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遺族之順序、身心障礙等級檢定、發給程序、核定與廢止權責、申請與領受時效及照護金權利喪失等事項,準用本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條 為辦理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以下簡稱儲訓團)學生之甄選事宜,國防部應會同內政部、教育部組成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會(以下簡稱甄選會)。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3條 …應於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依各軍種需求員額,擬訂次學年之儲訓團學生甄選簡章,並公告之。前項甄選簡章應說明各軍種兵科之錄取員額、甄選資格、甄選科目與方式、服役時間、受訓內容、發給金額及違約之賠償等事宜。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4條 志願參加儲訓團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年滿十八歲至二十八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不得超過二十六歲。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修讀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一年級及二年級學生;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5條 志願參加儲訓團甄選之學生,應依甄選簡章指定之時間、地點,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報名,並參加體檢。甄選會就符合前條條件且體檢合格之學生,通知其參加體能測驗、口試、智力測驗及學科測驗,再以體能測驗與智力測驗合格者之口試及學科測驗成…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6條 報名參加儲訓團之學生經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儲訓團甄選;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一、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7條 經錄取之學生應與志願服役之司令部簽訂合約,並接受儲訓團之訓練。各司令部於簽訂合約後,應造具儲訓團學生名冊,陳報國防部並分送儲訓團學生就讀之大學,協助學生輔導考核事宜。儲訓團學生有關軍事訓練及生活之管理規定,由各司令部訂定…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8條 儲訓團學生應完成下列軍官基礎教育:一、新生入伍訓練。二、大學階段軍事課程。三、寒假、暑假軍事訓練(以下簡稱寒暑訓)。四、任官前軍事教育。前項軍官基礎教育計畫,由各司令部訂定之。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9條 儲訓團學生於軍官基礎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0條 儲訓團學生於任官前,由各司令部委由軍事學校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生活費、服裝及提供至軍事學校受訓之伙食;軍官基礎教育期間由國防部辦理團體保險,並補助保費。前項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之發給金額、服裝數量及款式等事項,…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1條 …師資聘任、軍事課程內容、授課時間、地點、教學設備、經費撥用及學生輔導連繫等,由國防部通知選定之軍事機關(構)、部隊及學校或與受委託大學簽約辦理之。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2條 儲訓團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司令部核定,予以退訓:一、休學、退學或遭開除學籍。但依第十三條規定保留資格者,不在此限。二、在校期間受一次或累計達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三、志願申請退訓。四、畢業前未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課程,…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3條 儲訓團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檢具證明送各司令部核准者,保留其資格一年:一、因學業因素,不能於規定修業期限內畢業。二、因病、傷經國軍醫院鑑定,證明暫時不能接受軍官基礎教育。三、因故未能參加寒暑訓。四、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前…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4條 各司令部應將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保留資格一年之儲訓團學生,造冊分送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辦理延期徵集。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5條 儲訓團學生大學畢業,並完成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訓練者,各司令部應即通知其進入指定之軍事學校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完成軍官基礎教育;無故未報到人員,視同志願退訓。各軍事學校應造具報到人員名冊陳報各司令部並分送其戶籍地…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6條 儲訓團學生大學畢業,至指定之軍事學校報到接受教育期間退訓者,各軍事學校應造具名冊連同兵籍資料陳報各司令部並分送其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依法徵服其應服之兵役。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7條 儲訓團學生完成軍官基礎教育者,依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規定授予軍事學資並發給結業證書,初任少尉,並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五年。但飛行官科學生修畢飛行課程,於任官後並完成飛行訓練者,溯自任官之日起改服常備…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8條 儲訓團學生於任官前因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規定退訓者,應賠償第十條第一項所定之全部費用及待遇。前項賠償之分期賠償、免予賠償等事項,準用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辦理。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9條 儲訓團學生於任官後未服滿第十七條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予賠償;其賠償範圍、程序、分期賠償及免予賠償條件等相關事項,除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外,準用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規…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0條 曾受儲訓團訓練學生經徵服兵役者,依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折抵役期。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2條 …。八、備(除)役上將或其配偶因故無法自行就醫者。九、軍事學校學生。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健保補助費)等。三、津貼:指行政院核定公告之軍事院校學生月支數額。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10條 …證明,體格未達招生簡章所定之基準而遭退學、轉學或核定轉為自費學生。六、接受飛行教育,因體格因素停訓而遭退學。七、家庭遭天然災害,持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受災戶證明。八、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低收入戶,持有依社會救助法開…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11條 …達基準退學、開除學籍、轉學。二、中等學校之軍費生,具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四十條第五款休學期滿未依規定辦理復學、第九款德行考核未達標準、第十款申請自願退學或第四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經予轉學。三、預備學校之軍費生…
-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12條 …、程序、分期賠償及免予賠償條件等事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前項學生應賠償之範圍,除第六條規定外,並應賠償就讀期間生活、就學、交通及服裝等各項依規定所提供之給與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