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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 86 頁-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8條 …機關為因應地方特色之發展,得就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規模、突出建築物牆面之距離,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範圍內另定規定;並得就其形狀、色彩及字體型式等事項,訂定設置規範。申請設置樹立廣告及招牌廣告時,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
-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3條 下列用途之建築物或場所,其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除商標以外之文字,應附加英語標示:一、觀光旅館。二、百貨公司。三、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萬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量販店、餐廳。
-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4條 …之處所。五、公路兩側禁建、限建範圍不得設置之處所。六、阻礙該建築物各樓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定設置之避難器具開口部開啟、使用及下降操作之處所。七、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4-1條 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之招牌廣告,其系統連網環境欠缺資通安全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全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以書面命設置者立即停止使用並改善;設置者完成改善並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同意後,始…
- 行政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第5條 為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須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調查或勘測,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條 …換算面積合計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二、家庭成員持有未保存登記之建築物,且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三、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其家庭成員持有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二項第二…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2條 …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二、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建物登記資料,其主要用途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但主要用途均為空白,得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3條 …超過六個月。五、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不符前條建築物主要用途之規定。六、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住宅移轉予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第二條第四項第三款或第四款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且未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7條 …及租賃期限等資料。三、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前項第二款租賃契約影本所載出租人非所有權人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通知限期檢附所有權人同意證明文件。申請…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金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主要用途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二)主要用途均為空白,…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6條 …權人或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得檢具申請書、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書圖文件,向評估機構申請既有住宅性能評估。經性能評估後,評估機構應發給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評估機構為辦理既有住宅性能評估,應派員至現…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7條 …公司或商號者,其名稱、統一編號、登記證字號及代表人姓名。四、建築物之起造人、設計人、承造人之姓名、地址及事務所或公司名稱。五、建築物之名稱、地址或地號。六、新建住宅性能初步評估通知書應載明建造執照核發日期及字號;新建住宅…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9條 …制:一、新建及既有住宅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機構: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影本。二、既有住宅結構安全單項評估機構: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影本。依…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1條 …程技師。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主辦或所委託相關機關、團體舉辦之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講習會,並取得結訓證明文件。三、擔任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或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認可之評…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7條 …節重大。三、依第九條第二項指定之評估機構,其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共同供應契約(簡約)經終止或解除,或認可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證明文件經註銷或廢止。四、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
- 行政建造執照預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建築物之起造人或受其委託之設計人於申請建造執照前得填具申請書(如附表一)詳細列明預審事項及理由,繳納審查費,檢附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暨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申請預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條 …地:本法第十一條所稱一宗土地,指一幢或二幢以上有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但建築基地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二、建築基地面積:建築基地(以下簡稱基地)之水平投影面積。三、建築面積: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長度大於二十公尺為五公尺。四、基地內以私設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六公尺。五、前款私設通路為連通建築線,得穿越同一基地建築物之地面層;穿越之深度不得超過十五公尺;該部…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條 …地面高度,應在當地洪水位以上,但具有適當防洪及排水設備,或其建築物有一層以上高於洪水位,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為無礙安全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1條 建築物除位於山坡地基地外,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防水閘門(板),並應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之防洪及排水相關規定:一、建築物地下層及地下層停車空間於地面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及汽車坡道出入口,應設置高度自基地地面起算九十公分以上之…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沿海或低窪之易淹水地區建築物得採用高腳屋建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居室使用之最低層樓地板及其水平支撐樑之底部,應在當地淹水高度以上,並增加一定安全高度;且最低層下部空間之最大高度,以其樓地板面不得超過三公尺,或以樓地…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3條 都市計畫地區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除本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已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劃設置滯洪設施、個別興建農舍、建築基地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增加建築面積之增建或改建部分者外,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一、…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市、縣(市)政府定之。基地他側同時臨接較寬之道路並為角地者,建築物高度不受現有巷道寬度之限制。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條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但書規定可突出建築線之建築物,包括左列各項:一、紀念性建築物:紀念碑、紀念塔、紀念銅像、紀念坊等。二、公益上有必要之建築物:候車亭、郵筒、電話亭、警察崗亭等。三、臨時性建築物:牌樓、牌坊、裝飾塔、施工架、…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一‧五倍加六公尺。面前道路寬度之計算,依左列規定:一、道路邊指定有牆面線者,計至牆面線。二、基地臨接計畫圓環,以交會於圓環之最寬道路視為面前道路;基地他側同時臨接道路,其高度限制並應依…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條 …空地,永久性空地之寬度與深度(或深度之和)應為二十公尺以上,建築物高度以該基地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之二倍加六公尺為限。三、基地僅部份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自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之部份,向未臨接或未面對之他側延伸相當於…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9條 …路盡頭,以該道路寬度,作為面前道路。但基地他側臨接較寬道路,建築物高度不受該盡頭道路之限制。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住宅區建築物之高度不得超過二十一公尺及七層樓。但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其高度超過三十六公尺者,應依本編第二十四條規定:一、基地面前道路之寬度,在直轄市為三十公尺以上,在其他地區為二十公尺以上,且臨接該道路之長度各…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十六公尺及十二層樓。但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基地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平均深度在三十公尺以上,且基地面前道路之寬度在三十公尺以上,臨接該道路之長度在三十公尺以上。二…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條 建築物地面層超過五層或高度超過十五公尺者,每增加一層樓或四公尺,其空地應增加百分之二。不增加依前項及本編規定核計之建築基地允建地面層以上最大總樓地板面積及建築面積者,得增加建築物高度或層數,而免再依前項規定增加空地,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