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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3條 園區事業之輸出入貨品,應依關稅法有關法令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前項貨品,除經貿易主管機關規定應申請簽證或核准者外,得免辦輸出入許可證。由課稅區廠商售供園區事業自用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及樣品,視同外銷貨品。前項…
  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5條 管理局對於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或研究機構所需人才之培訓、創新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技術人員與儀器設備之交流運用,得選擇適當之教育、訓練或學術研究機構,協調雙方本互惠原則實施之。
  3.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6條 園區事業為因應大量生產之需要,得於園區外設置衛星農場。管理局得編列預算,協助農民團體輔導其轄下農業產銷班參與衛星農場之經營。
  4.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7條 …進農業科技產品外銷,主管機關得報經行政院核准,對以外銷為主之園區事業辦理專案低利貸款。
  5.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8條 園區事業將經核准輸往課稅區之保稅貨品轉讓或變更用途者,應自轉讓或變更用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海關按保稅貨品原型態補繳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未依規定補繳稅捐者,依關稅法之規定辦理。園區事業以保稅名義報運非保稅貨品進口逾…
  6.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9條 園區事業應就由國外或國內購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樣品及其所產生之廢品、下腳、產製之成品、半製品及經核准兼營貿易之成品,備置帳冊,據實記載貨品出入數量及金額。帳載貨品如有缺損,經敘明正當理由報請管理局會…
  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0條 園區事業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於管理局指定之期間內,將其年度營運報告及財務報表,提交管理局備查。園區事業資本額達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其提交前項之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8.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1條 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就基因轉殖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產品及其產製過程,應遵守相關法規之規定,以確保園區內外環境之生態安全。
  9.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2條 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未經管理局核准,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於園區內興建廠房及相關研究生產設施者,管理局應限期令其遷出,並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10.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3條 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違反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者,管理局應限期命其補辦,並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補辦者,並得廢止其進駐核准。
  11.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4條 園區事業未依第三十條規定,於指定之期間內提出年度營運報告或財務報表,或其財務報表未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管理局應命其限期提出或補正;屆期仍未提出或補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園區事業連續…
  1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5條 園區事業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將興建之生活機能設施,提供非其從業人員使用者,管理局應限期命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13.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6條 園區事業保稅貨品之加工、管理、自行點驗進出區及按月彙報、通關、產品內銷應辦補稅程序或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定之辦法者,海關得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並得…
  14.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7條 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未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將售價及租金標準報請管理局核定者,管理局應限期命其補報,並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15.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8條 管理局或海關得派員隨時抽查或複驗園區事業之保稅業務人員處理自行點驗進出及按月彙報業務。經發現未據實辦理或未依規定期限辦理者,海關得予以警告並限期命其改正;連續警告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函請管理局暫停一年以內自行點驗進出區…
  16.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9條 園區事業之輸出入貨品,有私運或其他違法漏稅情事者,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理。
  1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0條 園區機構不依規定期限繳納管理費者,應加徵滯納金,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至應繳納金額之百分之十五為止。
  18.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2條 …需求之特定農業科技產業項目,並選定適當地點,設立地方農業科技園區。主管機關得就前項地方農業科技園區之公共設施予以補助。第一項地方農業科技園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其地方自治相關法規辦理。
  19.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9條 …關有關農業科技計畫之管理及督導。(五)本會所屬機關與農業科技園區有關科技行政之聯繫、協調及督導。(六)農業科技相關行政法人及財團法人之監督事項。(七)全國科技動態調查與科技白皮書有關農業科技部分之協調及督導。(八)農業科…
  20.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2-1條 …業科技研發與成果推廣之策劃、推動及督導事項。六、關於農業科技園區業務之聯繫、協調及督導事項。七、關於農業科技研發成果衍生智慧財產權管理與技術移轉之推動及督導事項。八、其他有關農業科技研發及行政事項。
  21.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內之土地。五、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處會同有關機關認定合於前三款規定之土地。
  22. 行政森林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七條規定設置為森林遊樂區之土地。五、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由主管機關會商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認定為林地之土地。
  23.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2條 …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內之土地。三、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為國家公園區內按各種分區別及使用性質,經國家公園管理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作為農業用地使用之土地。前項第一款所定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地,…
  24.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5-1條 主管機關為發展農業科技,得輔導設置農業科技園區;其設置、管理及輔導,另以法律定之。
  25. 行政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促進種苗與畜產改良繁殖作業及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健全農業科技園區之設施及服務,特設置農業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三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6. 行政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供應與繁殖改良作業。以本部畜產試驗所為管理機關。三、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發展農業科技產業,健全農業科技園區之設施及服務。以本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為管理機關。
  27. 行政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入。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收入。三、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一款所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入,為銷售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種子(苗)相關產品及受託服…
  28. 行政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支出。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支出。三、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支出。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有關支出。前項第一款所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支出,為種子(苗)之繁殖、供應、保存業務及生產作業改良與推展支出。第一…
  29.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5條 …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進駐本部或地方政府設置之農業科技園區或創新育成中心之農業企業機構,得列為優先補助對象。補助對象因農業發展而需有特別資格條件者,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
  30.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6條 …有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進駐本部或地方政府設置之農業科技園區或創新育成中心之農業企業機構,得列為優先補助對象。補助對象因農業發展而需有特別資格條件者,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得不受第二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