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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 43 頁- 行政獸醫師法 第25條 獸醫師、獸醫佐對動物防疫或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
- 行政獸醫師法 第26條 獸醫師、獸醫佐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予以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一、違反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規定之一。二、在診療上有重大錯誤或執行業務有欺騙行為致他人蒙受損害。
- 行政獸醫師法 第27條 以虛偽或其他不法手段取得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者,除撤銷其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外,觸犯刑法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 行政獸醫師法 第28條 獸醫師、獸醫佐將其證書或執業執照租、借他人使用,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廢止其證書或執業執照。
- 行政獸醫師法 第29條 獸醫師、獸醫佐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0條 未取得獸醫師資格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所用之藥械沒入之。但在獸醫師指導下之獸醫、畜牧獸醫科系學生、畢業生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認證…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1條 非領有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使用獸醫師、獸醫佐名稱或類似之名稱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2條 獸醫師、獸醫佐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條、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3條 獸醫師、獸醫佐違反第九條或第十三條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4條 …獸醫診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其開業執照:一、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或不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擅自執行獸醫師業務者。二、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者。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7條 …分,仍繼續開業者,依違反第十七條之規定處罰,並得廢止其負責獸醫師或獸醫佐之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二年。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8條 獸醫師或獸醫佐經撤銷、廢止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或執業執照之處分時,應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將該證書或執照繳銷;其受停業處分時,應將執業執照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將停業理由及期限記載於該執照背面,交由本人收執,期滿後方…
- 行政獸醫師法 第39條 受撤銷、廢止獸醫師、獸醫佐證書、執業執照或獸醫診療機構之開業執照,屆期不繳銷該項證書或執照者,註銷其證書或執照。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0條 …執照或開業執照,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撤銷、廢止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2條 獸醫師公會分為下列二級:一、直轄市及縣(市)公會。二、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立案之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應於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依本法規定完成改組;已立案之省獸醫師公會,應併辦理解散。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3條 各級獸醫師公會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4條 直轄市或縣(市)獸醫師公會以在該區域內獸醫師或具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獸醫佐九人以上發起組織之;其不滿九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或共同組織之。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6條 全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之設立,應由直轄市、縣(市)獸醫師公會三分之一以上之發起及全體過半數同意組織之。但經中央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7條 各級獸醫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第三條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8條 各級獸醫師公會置理事、監事,均於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由會員(代表)選舉之,並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其名額如下:一、縣(市)獸醫師公會之理事不得逾十五人。二、直轄市獸醫師公會之理事不得逾二十五人。三、全國獸醫師公會聯…
- 行政獸醫師法 第49條 獸醫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職員簡歷冊,申請所在地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立案,並應分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獸醫師法 第50條 獸醫師公會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二、宗旨。三、區域。四、會址。五、任務或事業。六、組織。七、會員入會、退會及除名。八、會員之權利與義務。九、理事、監事名額、權限、任期及其選任、解任。十、會議。十一、會員應遵守之公…
- 行政獸醫師法 第51條 各級獸醫師公會會員(代表)大會或理監事會議之決議有違反法令者,由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撤銷之。
- 行政獸醫師法 第52條 獸醫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之;其違反法令應受除名處分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將其事實證據報請社會行政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予以除名。
- 行政獸醫師法 第53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獸醫師或獸醫佐登記證書,適用本法獸醫師或獸醫佐證書之規定。
- 行政獸醫師法 第54條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獸醫師、獸醫佐考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獸醫佐證書之外國人,適用本法及其他有關獸醫師、獸醫佐之法令。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獸醫師、獸醫佐業務者,其有關業務上所使用或記載之文件、紀錄及證明書等…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9條 …會議決之;涉及專業技術或係大量發生者,其初審並得委請相關科別醫師或專家協助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 第4條 …代表三人。五、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人數如下︰(一)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一人。(二)台灣醫院協會一人。(三)醫學中心、區域…
- 行政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10條 …講師以上職務三年以上:三人或四人。三、曾任或現任公立醫院主治醫師或醫學院講師以上職務三年以上:三人。四、中央、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科級主管以上:三人。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僱用被保險人數五人以上之事業負責人或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自行執業者,除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金額者外,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自行舉證申報之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