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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 53 頁-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減少其次月登錄證書所載核定容器檢驗量之三分之一,且不得提報加班計畫:一、未依檢驗作業程序文件實施檢驗。二、容器檢驗儀器設備數量少於原經登錄數量。三、不合格及作廢容器銷毀數量與容器檢…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檢驗機構登錄之取得、變更、撤銷或廢止,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第三條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錄;經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書面審查合格,並重新核定容器檢驗量後,換發檢驗機構登錄證書者,始得辦理容器檢驗。前項登錄證書有效期間至原容器檢驗場認可證書有效期…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2條 申請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者(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按申請檢驗容器種類,繳納下列費用。申請延展登錄者,亦同: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五千一百元。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一萬五千二百元。依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4條 申請核發、換發或補發登錄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六百元。前項申請,經撤回或駁回者,退還證書費。
-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換發登錄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繳納證書費:一、因中央主管機關變更登錄證書格式。二、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編,致機構地址變更。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條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型式,其形狀、構造、材質、成分及性能,經登錄機構認定符合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二、型式變更:指已取得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其變更之部分對其形狀、構造、材質、成分及…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3條 …、型式變更、輕微變更及個別認可等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登錄機構辦理。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5條 申請型式認可,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登錄機構辦理:一、申請書。二、工廠登記、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次完稅證明影本。三、試驗設備、試驗設備之維護管理及試驗場所概要說明書。四、該產品之主要生產設備及流程說明書。五、品質…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8條 登錄機構應依下列方式辦理型式認可作業:一、書面審查:審查申請人檢附之文件。二、實施試驗:(一)申請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提供測試所需之樣品數,於登錄機構實驗室進行試驗,或由登錄機構派員至產品產製廠(場)或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9條 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者,登錄機構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型式認可作業外,並應會同申請人至產品產製廠(場)實施下列初次工廠檢查:一、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試驗設備、試驗設備之維護管理及試驗場所。二、符合第五條第一項…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0條 經依前條初次工廠檢查合格取得型式認可者,登錄機構應每年至少一次會同申請人至產品產製廠(場)實施下列後續工廠檢查:一、前條規定之執行情形。二、產製產品與原型式認可之產品相符,並實施試驗。前項後續工廠檢查有下列事項之一者,登…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1條 型式認可之審查結果,登錄機構應自受理次日起四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合格者,發給型式認可書;不合格者,應敘明理由,不予認可。前項型式認可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二、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三、…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2條 取得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應予編號登錄,並將各項認可資訊登載於網站,隨時更新。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3條 …五個月內,得由申請人檢附原型式認可書及第五條規定之文件,向原登錄機構申請展延,經審查核可者,換發型式認可書,每次展延期間為五年。逾期申請展延者,應重新申請型式認可。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4條 型式認可書遺失或毀損者,得向原登錄機構申請補發或換發。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5條 …具器材及設備,其型式部分變更者,應註明與原型式相異部分,向原登錄機構申請型式變更之認可。前項變更,其屬同一型式辦理二部分以上變更者,視同一申請案;其為二種以上不同型式之共通部分變更者,則分別申請之。第一項型式變更之申請應…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6條 …分及性能產生影響者,申請人應檢附變更前後圖說及證明文件,向原登錄機構申請輕微變更之認可,由該機構書面審查,並通知其處理結果。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7條 …,應於變更次日起三十日內檢附原型式認可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登錄機構申請變更,並換發型式認可書;其有效期間與原型式認可書相同:一、地址。二、負責人。三、公司或商業名稱。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事項。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8條 申請個別認可,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原登錄機構辦理:一、申請書(並載明個別認可之數量)。二、型式認可書影本。三、進口品應檢附進口報單及國外原廠之出廠證明文件影本。但同時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預先領用標示者,得於受檢日前檢附。四、…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19條 登錄機構應依下列方式辦理個別認可作業:一、書面審查:審查申請人檢附之文件。二、實施試驗:申請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準提供測試所需之樣品數,於登錄機構實驗室進行試驗,或由登錄機構派員至產品產製廠(場)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1條 申請個別認可而未設有試驗設備及試驗場所者,得借用登錄機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國內外第三公證機構或已取得型式認可,且具有試驗設備及試驗場所之公司或商業所屬產品產製廠(場)之設備及場地進行試驗,並應檢附該借用單位之同意書。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2條 除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者外,登錄機構及申請人於個別認可完成試驗後,應就試驗紀錄及認可標示領用之記載事項,確認簽章。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3條 個別認可經判定合格者,由登錄機構發給認可標示,並確認附加於該批次產品之本體上;判定不合格者,應敘明理由,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認可。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4條 申請個別認可時,得向登錄機構申請預先領用標示,並於受檢日前領用標示附加之。前項申請預先領用認可標示者,應遵守下列規定,登錄機構得不定時抽查使用管理情形:一、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之品目、型號,列冊登載歷次認可標示領用紀錄及…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7條 登錄機構受理型式認可、型式變更或個別認可之申請,應按月排定認可期程,並於試驗日期十日前通知申請人。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9條 …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登錄機構得駁回其申請。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29-1條 登錄機構應對個別認可合格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辦理產品產製廠(場)抽樣或市場購樣試驗,每年抽樣或購樣以該年度申請個別認可案件之型式為對象,每一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品目至少抽驗一件。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增減抽樣或…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30條 出具不實資料或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取得認可者,登錄機構應撤銷其認可,限期繳回或註銷型式認可書或認可標示,並登載資訊網站及函知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3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錄機構應廢止其型式認可,限期繳回或註銷型式認可書,並登載資訊網站及函知中央主管機關:一、自行申請廢止型式認可或停止使用認可標示。二、型式認可申請人之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經撤銷、廢止、解散或歇業。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