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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 27 頁-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39條 …阻體內分裂產物、氫氣、氧氣及其他物質之濃度,確保圍阻體於假想意外事故下之完整性。圍阻體大氣淨化系統應能於發生假想意外事故時,配合其他相關系統之運作,降低外釋至環境之分裂產物濃度及成分。圍阻體大氣淨化系統之組件及設計,應具…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6條 …壓力邊界之設計,應有足夠之餘裕,確保於運轉、維護、測試及假想意外事故下,其肥粒鐵無脆化現象,並使破裂快速惡化之機率降至最低。圍阻體壓力邊界之設計,應考慮於運轉、維護、測試及假想意外事故下,工作溫度及其他狀況對組件材料之影…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54條 …有放射性物質系統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確保於正常運轉及假想意外事故下有適當之安全性:一、能對安全重要之組件執行定期檢驗及測試。二、適當之輻射防護屏蔽。三、適當之圍阻、包封及過濾功能。四、可靠且可測試之衰變熱及其他餘熱之…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57條 核子設施於正常運轉、可預見運轉事件及假想意外事故下,應能監測下列項目之放射性強度:一、圍阻體大氣。二、冷卻水流失事故之液體再循環設備之設置區域。三、放射性物質外釋之途徑。四、廠區環境。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應變畫及後端營運計畫。六、事故與暫態分析。七、人因工程、嚴重意外事故分析、安全度評估及整體可靠度評估。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並發布之事項。前項第七款規定於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時,為實驗設施及實驗之規劃。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9條 …證方案之執行有嚴重缺陷,對工程品質產生重大影響。四、發生重大意外事件,對興建施工作業有不良影響。五、經評估未來興建完成之核子反應器設施,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定之劑量限度。六、提供不實之文件、資料或…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缺陷,對設施現場施工品質或運轉安全產生重大影響。四、發生重大意外事件,對設施現場作業有不良影響。五、所排放之含放射性物質氣體,造成核子反應器設施邊界空氣中之放射性核種一小時之平均濃度,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四之二第…
- 行政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應器設施之除役無法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四、發生重大意外事件,對現場作業有不良影響。五、核子燃料全部移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前,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應備資格,未符合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六、…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2條 輻射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輻射意外事故且情況急迫時,為防止災害發生或繼續擴大,以維護公眾健康及安全,設施經營者得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採行緊急曝露。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4條 …主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輻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輻射意外事故所必要之教育訓練,並保存紀錄。輻射工作人員對於前項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第一項但書規定之特別限制情形與第四項教育訓練之實施及其紀錄保存等事項,由主管機…
-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6條 …施定期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為適當之處理。輻射工作人員因一次意外曝露或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超過五十毫西弗以上時,雇主應即予以包括特別健康檢查、劑量評估、放射性污染清除、必要治療及其他適當措施之特別醫務監護。前項輻射工作人…
-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34條 實任法官除經本人同意外,不得轉任法官以外職務。
- 行政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16條 管制區應訂定意外事故處理程序,且將其重點、聯絡人、聯絡電話揭示於該管制區明顯易見之處。工作人員於意外事故期間,應儘速採取適當應變措施,並報告設施經營者。
- 行政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12條 …個人及群體劑量合理抑低之建議。二、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紀錄。三、意外事故原因及應採行之改善措施。四、設施經營者內設備、物質及人員證照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五、輻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規規定。六、輻射防護計畫。七、設施經營負責人交付…
- 考試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前私人物品不得先行攜入闈內;入闈期間闈外物品除經題務組組長同意外,不得送入闈場。
- 司法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第32條 …之和諧。但於進行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程序前,除經當事人同意外,不得為之。前項勸導向當事人兩造共同為之,必要時得分別為之。
- 司法法官法 第44條 實任法官除法律規定或經本人同意外,不得將其轉任法官以外職務。
- 司法法官法 第45條 實任法官除經本人同意外,非有下列原因之一,不得為地區調動:一、因法院設立、裁併或員額增減者。二、因審判事務量之需要,急需人員補充者。三、依法停止職務之原因消滅而復職者。四、有相當原因足資釋明不適合繼續在原地區任職者。五、…
- 司法法官法 第46條 實任法官除經本人同意外,非有下列原因之一,不得為審級調動:一、因法院設立、裁併或編制員額增減而調派至直接下級審法院。二、於高等法院繼續服務二年以上,為堅實事實審功能,調派至直接下級審法院。三、依法停止職務之原因消滅而復職…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指於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事之一,以致傷病:一、發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二、遭受外來之暴力。三、遭受感染,引發疾病。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於辦公場所或公差期間,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指於下列期間發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一、在處理公務之場所,於辦公或指定工作之期間。二、經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三、代表機關參…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32條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者,依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加發退休金;其加發標準如下:一、全失能致全身癱瘓或致日常生活無法自理者:加發十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二、全失能且日常生…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68條 …款所稱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以致死亡者:一、在處理公務之場所,於辦公或指定工作之期間,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69條 …五十三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及第二目所稱執行任務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猝發疾病,以致死亡,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前往辦公場所上班及退勤,或執行任務往返之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意外或危…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90條 亡故公務人員之遺族申請因公死亡撫卹者,審定機關得先按病故或意外死亡之給與標準核定,並由支給或發放機關發給撫卹金;俟審定機關依規定完成因公死亡情事之審查作業後,再據以辦理變更或函知遺族原處分維持不變之事宜。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指於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傷病:一、發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二、遭受外來之暴力。三、遭受感染,引發疾病。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於辦公場所、公差期間,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指於下列期間發生突發性之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一、在處理公務之場所,於辦公或指定工作之期間。二、經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三、代表機關參…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0條 …款所稱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前款以外之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死亡,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死亡:一、在處理公務之場所,於辦公或指定工作之期間,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1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一目所稱執行任務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猝發疾病,以致死亡,指在合理時間,以適當交通方法,前往辦公場所上班及退勤,或執行任務往返之必經路線途中,非因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所生意外或危…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5條 …同條項第四款第一目所定因執行同條項第一款任務之往返途中,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之規定,認定為因公死亡。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得增加之給與,依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所定發給標準,於退職或在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