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2 / 22 頁-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一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二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本考試三等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本考試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7條 本考試各等別考試總成績,一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百分之四十,著作或發明成績百分之三十五,口試成績百分之二十五合併計算之;二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百分之八十,口試成績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之;三等、四等、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各等別…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第8條 …額錄取,列入候用名冊。併採筆試與口試、筆試與體能測驗、筆試與著作發明審查及口試之等別,得依各類科需用名額與增額錄取需求,酌增筆試錄取名額。一等考試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取。本考試各試應錄取人數最後一名有…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一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二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著作或發明審查,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成績計算,一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四十,著作或發明成績占百分之三十五,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五;二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八十,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之計算,一等考試應試科目一…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 …。一等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各類科需用名額三倍擇優錄取。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取。第三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二等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按各類科需用名額酌增錄取名額…
- 考試關務人員升任甄審辦法 第4條 升任甄審以現職官稱之服務年資、勤惰、獎懲、考試學歷著作或研究發展、訓練、進修、出國考察或研習、考績及專門知能七項評分,各項分數合計升任關務正或技術正滿六十五分、關務員或技術員滿六十分者為合格,各項評分之計分標準如下:一、…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著作或發明審查,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第二試著作或發明之審查,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之規定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8條 本考試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百分之四十,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占百分之三十五,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五,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各類科應試科目一與策略規劃與問題解決二科目各占筆試成績百分之五十。第二…
-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第9條 …求酌增錄取名額;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皆予錄取。第二試著作或發明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均予錄取。第三試按各類科需用名額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第一、三試錄取標準,應經典試委員會決議之。
- 考試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關或學術團體選拔當選優良教師者。二、最近三年內,有學術性專門著作,經主管機關或聲譽卓著之國內外學術機構審查合格或獎勵者。三、最近三年內,曾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重要論文者。四、最近三年內,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規定,獲記一…
- 監察審計部審計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計政策,成效卓著者。三、對有關審計業務之學術理論潛心研究撰有著作,或對審計工作提出重大革新方案,經審定或採行確有具體價值或成效者。四、參與或舉辦國際性會議或活動,對我國審計制度之宣揚及國際地位之提昇,有重大貢獻者。五、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