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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19條 …親、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之配偶在臺灣地區罹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五、跨國(境)人口販運之被害人,有繼續停留臺灣地區協助偵查或審理之必要,經檢察官或法官認定其作證有助於案件之偵查或審理。…
  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27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奔喪,並以一次為限:一、為死亡未滿六個月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配偶之父母、三親等內血親或其配偶。二、與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且死亡未滿六個月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外國人,具有配偶或二親…
  3.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28條 …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外國人在臺灣地區遭遇不可抗拒之重大災變致死亡或重傷,或因重大疾病住院。其申請案,每次以二人為限。三、因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傳喚,須進入臺灣地區進行訴訟。四、因民事訴訟經司法機關通知,須進入臺灣地區進行訴…
  4. 行政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3條 …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需人照顧,或死亡須辦理喪葬事宜。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五、人身自由依法受拘束。六、其子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二歲以下親生子女。依前項各款規定之延長停…
  5. 行政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22條 外國人在我國境內死亡,由其關係人或其本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於十五日內,向移民署辦理登記或由移民署查明後逕為登記。法院、醫療機構、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作成外國人之死亡資料後,應以網路分別傳輸司法院、衛生福利部、法務部、…
  6. 行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 第6條 …出境許可證、護照及居留證、永久居留證之效期。二、工作、出生、死亡、結婚、離婚、收養事項。三、從事之活動與申請停留、居留原因是否相符。四、遷徙異動。五、其他應查察登記事項。前項受查察人,經發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移民署應即通…
  7.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12條 …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者。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者。五、跨國(境)人口販運之被害人,有繼續停留臺灣地區協助偵查或審理之必要,經檢察官或法官認定其作證有助於案件之偵查或審…
  8.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26條 …得逾二年;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其直系血親或配偶死亡者,仍得申請延期。前項情形,依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四條準用同法第八條規定申請延期者,每次最長為五年,其隨同申請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
  9.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28條 …關認定係偽造、變造。四、申請居留之原因消滅。但直系血親、配偶死亡或以其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未辦妥定居手續前與其配偶離婚,已生產有未成年子女且離婚後任該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不在此限。五、在辦妥定…
  10.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29條 …地區居留之條件。但依同條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其直系血親或配偶死亡者,仍得申請定居。二、未滿十二歲,持入出境許可入境,其父或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三、有本條例第十七條之情形。四、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畢業後…
  11. 行政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第6條 …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等特殊情事需探視,或處理其死亡未滿一年之事宜。三、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四、經所屬機關(構)、法人、團體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五、轉乘經由大陸地區機場、港口…
  12. 行政護照條例 第25條 …或申請換發、補發。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13. 行政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8條 …,聘期為三年,期滿得續聘之,續聘以一次為限;聘期未滿因辭職、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應予解聘,得另聘其他人選繼任,至原聘期任滿為止。
  14. 行政兵籍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免官、任職、免職、調職、休職、撤職、留職停薪、停職、復職、死亡等資料。(六)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兵籍號碼、姓名、體格、體位變更及出生年、月、日更正等資料。(七)其他異動資料。
  15. 行政兵籍規則 第15條 凡編立兵籍者依法免役、除役、喪失國籍、禁役或死亡時,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入伍前役男:由兵籍管理機關依其上級機關核定命令或戶政機關之通知,登錄於兵籍表。二、現役軍人:由兵籍管理機關依其上級機關核定命令或死亡通報,登錄於兵籍…
  16. 行政兵籍規則 第16條 …。二、入伍後義務役人員:(一)禁役、免役、喪失國籍及現役期間死亡、失蹤、被俘或受傷致身心障礙經核卹有案者,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永久保存。(二)前目以外人員,其退伍令存根、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令存根、停役令、停止常備兵役軍事…
  17.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3條 …其每日計發金額,以當月全月待遇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但死亡當月發給之待遇,不予追繳。
  18.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11條 現役軍人因作戰或執行公務失蹤,於未停役或未確定死亡前,仍依其現役待遇,發給在臺家屬;非因作戰或執行公務失蹤者,則發給本俸(薪額)。因前項失蹤以外原因停職之現役軍官、士官,其停職期間,得發給本俸(薪額)之半數。現役軍官、士…
  19.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定。二、經撤職、停職或受記大過以上懲罰。三、報請退伍、除役、死亡。前項第二款停職人員停職未滿三個月原因消滅而回復原職或調任他職仍占上階職缺者,得檢討恢復停職前之晉任候選。
  2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59條 …及俸級晉支者,應自原擬晉任生效之日起,其屬追晉、追贈者,應自死亡證明書所載死亡之日起,宣告死亡者,應自宣告死亡裁判確定之日起,於十年內向國防部或各司令部申請補予辦理,逾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自該請求…
  2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第13條 …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但移交後由接收人負責。移交人員如遇死亡或失蹤,其交接由該管級單位或本單位主官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但失蹤人員嗣後歸來時,仍應由其負責。
  22.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10條 軍官、士官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一、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
  2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 第8條 …助法所稱有工作能力者,得申請免予賠償。賠償義務人分期賠償期間死亡者,保證人自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五年內,得向原隸人事權責機關申請免予賠償未到期之金額。但已繳納之金額,不得申請退還。人事權責機關同意免予賠償或免予賠償未到期之金…
  24.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5條 …所公布之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同時服役之父母或兄弟姊妹,因死亡或成三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四、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五、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國防部認定亟需負擔…
  25.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5條 …假,餘依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處理。三、喪假: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一)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三)曾祖父母、…
  26.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服役滿二十年人員死亡後遺族為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者,指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所定之身心障礙條件,並經鑑定符合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標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
  27.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執行作戰任務,因而死亡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執行作戰任務中,遭受敵人傷害或意外事故,因而死亡。二、執行空防任務中,被襲擊因而死亡。三、輸送人員物資至戰地,被襲擊因而死亡。四、執行消除作戰區域…
  28.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在敵區服行任務,因而死亡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在敵區從事作戰任務殉職。二、在敵區服行任務,被敵殺害或拘捕致死。
  29.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為免被俘或被俘不屈,因而死亡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陣前自戕殉職。二、作戰被俘不屈自戕或遭敵殺害或拘捕致死。
  30.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在非常事變中執行任務,因而死亡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執行或支援鎮壓叛亂,或綏靖地方戰鬥任務,因而死亡。二、軍中發生非常變故,維護正義因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