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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8條 …關資源與支持服務。前項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之任務編組、運作與教師資格、遴選、商借、培訓、獎勵、年資採計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鼓勵特殊教育學校精進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資源與支持服務,各級主管機關應編列…
  2.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9條 …單位置主任一人,二級單位置組長一人。一級單位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二級單位組長,除總務單位之組長由職員專任、輔導單位負責保健業務之組長得由專任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兼任外,其餘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特殊教育學校達…
  3.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0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普通班教師、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之合作,對於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應予適當教學及輔導;其適用範圍、對象、教學原則、輔導方式、人員進修、成效檢核、獎勵辦理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自…
  4.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1條 …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討論,提供合作諮詢,協助教師掌握學生特質,發展合宜教學策略,提升教學效能。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
  5.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2條 …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特殊教育需求,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教保服務人員、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並提供相關支持服務之協助。
  6.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48條 …委請具融合教育或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之團體、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或教師組織,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融合教育或特殊教育相關研究。各級主管機關為改進融合教育與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鼓勵教師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公開…
  7.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1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主管機關,得商借公立學校或幼兒園教師組成任務編組性質、具專業自主性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特殊教育輔導團,推動特殊教育。前項任務編組之組織、任務、運作與教師資格、遴選、商借、培訓、獎勵、年資採計及其…
  8.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5條 …授權各級主管機關訂定之法規及自治法規,各級主管機關應邀請同級教師組織、教保服務人員組織、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及特殊教育學生參與訂定。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4條 …三、社會公正人士。四、學校行政代表。五、幼兒園行政代表。六、教師組織代表。七、教保服務人員團體代表。八、家長團體代表。九、學生代表。前項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各該主管機關辦理本評鑑之對象不包括幼兒園時,…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8條 評鑑小組委員,應包括具特殊教育專業或經驗之學者專家、教師代表、教保服務人員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及其他特殊教育相關團體代表。各該主管機關辦理本評鑑之對象不包括幼兒園時,免聘教保服務人員代表。受託評鑑機構辦理本評鑑…
  11.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3條 …請設立師培中心之大學,其師培中心應置與任教學科專長相符之專任教師五人以上;其員額得由學校現有員額調配運用。設有師培中心之大學每增設一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應增置專任教師一人;其員額得由學校現有員額調配運用。師培中心教學實務相…
  12.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4條 …中心之大學,其師培中心應有下列設施、設備:一、行政辦公空間、教師研究室及專業教室。二、教育類紙本或電子圖書、期刊一千五百種以上。三、教學、研究所需儀器設備,並應有維護、管理及使用規範。
  13. 行政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第5條 …關規定,應於學校組織規程定之。師培中心主管應由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並置專任行政人員。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護理教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符合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修滿教育學分,並經考試院考試及格取得護理師證書及曾任職地區醫院以上醫療單位臨床工作,或衛生教育工作二年以上者。二、本辦法生效…
  1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3條 專科以上學校護理教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博士學位,並經考試院考試及格取得護理師證書及曾任職地區醫院以上醫療單位臨床工作,或衛生教育工作二年以上者。二、本辦法生效前,依本部規定,…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4條 專科以上學校護理教師具講師以上資格者,學校得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升等審定、核發證書等事宜。
  1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5條 護理教師之遴選,由本部組成遴選委員會遴選之。遴選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部長指派次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部長聘兼之,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部外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遴選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部長…
  1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6條 護理教師之遴選採筆試、試教之方式為之,其內容如下:一、筆試科目計國文、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護理學、公共衛生學、心理學等五科。二、試教範圍限護理課程,試教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筆試各科配分比率於遴選簡章明定之。
  1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7條 經遴選錄取之護理教師,須參加職前講習,講習合格者,依遴選筆試及講習之平均成績序列建立候用名冊,視學校缺員及本部預算員額狀況派任之。護理教師職前講習期間二週至四週,講習內容區分為軍訓護理工作簡介、教材教法、教學實務輔導、教…
  2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8條 護理教師經本部派任至學校服務後,其薪級如下:一、高級中等學校護理教師,比照一般教師。二、專科以上學校護理教師具講師以上證書者,比照職級相當教師。本辦法生效前,依本部規定,任職有案之現職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專任護理教師,或經…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9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經審查合格者,由本部發給護理教師證書。護理教師申請核發護理教師證書,應由服務學校檢具下列證件,報本部辦理審查:一、申請表。二、學、經歷證件。三、修習教育學分證明文件。四、派令證件。前項第三款之教…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資格遴選派任遷調辦法 第10條 護理教師在同一學校服務屆滿二年以上者,得依個人志願申請遷調。護理教師遷調優先次序,由護理教師代表組成遷調作業小組,依規定審定遷調甄選績分後,由本部視各校缺員狀況,統一依序辦理遷調。前項遷調作業小組組成方式及遷調甄選績分計…
  23.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8條 …。學校必要時得成立專業認定審核小組,審查藝術才能班兼任、代課教師資格及鐘點費支給事項。辦理績效不良之藝術才能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令其減班。
  24.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4條 …才能班之各級學校,其課程應以專業為重點,有關設備、班級編制、教師聘任資格、員額編制、課程設計等,應配合各該藝術類科之需要,由學校邀請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共同商定之。
  25.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15-1條 …府以共聘、巡迴輔導或其他方式,充實偏遠及小型學校藝術領域專業教師;必要時,得補助經費。
  26. 行政藝術教育法 第24-1條 機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鼓勵員工及教師每年參與藝術與美感課程或活動。前項藝術與美感課程或活動得以相關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27.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7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聘任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專任教師,其聘任資格、年齡限制,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聘任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專任職員,其聘任資格以合於本部規定私立學校職員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加保資格規定之資…
  28.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8條 …准,並經臺灣地區公立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商借現職教師。前項商借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一、臺灣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三、具大陸地區臺…
  29.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9條 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校長及教師返回臺灣地區學校服務,其任職年資,得依敘薪相關法令規定予以採計提敘。
  30. 行政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2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經准予備案及招生後,其課程、招生、校長及教師等均符合規定者,本部得參酌學校健全發展之需要,考量學校規模及教育品質等情形,明定補助原則,予以補助;其辦學成績優異,得予以獎助,對學校董事會、校長或有關人員,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