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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3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開始營業屆滿三年者,得申請設置境外分支機構,包括境外分公司及代表人辦事處。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設立境外分支機構,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申請書。二、董事會議事錄。三、營業計畫書:如屬設置分公司者…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4條 …同意不會取得我國客戶資訊。二、委託具資訊專業之獨立第三人出具境外資訊系統不低於我國資訊安全標準之查核報告。三、針對境外資訊系統發生無法提供服務情事,建立營運備援計畫,並由具資訊專業之獨立第三人出具該計畫符合以下要求之評估…
  3.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5-1條 …服務業者處理之客戶資料及其儲存地以位於我國境內為原則,如位於境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子支付機構須保有其指定資料處理及儲存地之權利。(二)境外當地資料保護法規不得低於我國要求。(三)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客戶重要資…
  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2條 …:一、自行或經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重整或宣告破產。二、於我國境外經營相當於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業務,或與境外機構合作經營該等業務,經當地政府為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撤銷、中止或終止電子支付機構或該境外機構之經營業務許可…
  5.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5條 …行在臺分行進行避險,並以外幣計價及結算交割。(四)交易對象以境外高資產客戶為限。如境外高資產客戶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不適用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交易相對人為境外華僑及外國…
  6.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辦理。五、銀行提供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款之境外結構型商品或與境外機構合作引進境外金融商品予高資產客戶,應與該境外機構或其境內代理人以約定或書面確認下列事項:(一)於金融商品存續期間,除以英文提供商品資訊…
  7.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七條規定,得不適用第三項規定:一、對於境外持卡人,經委託境外受委託機構以不低於第三項規定之強度確認其身分者。二、與銀行、學校、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政府機關合作,結合其他金融支付工具、學生證、用戶號碼…
  8.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2條 …票證交易清分作業。十四、表單、憑證等資料保存之作業。十五、由境外受委託機構辦理境外持卡人之身分確認作業。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得委外之作業項目。發行機構辦理作業委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發行機構應就委託事項範圍、持卡人權…
  9.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0條 …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三、境外基金。四、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五、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六、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
  10.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三、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公司債。四、境外基金。五、美國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及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所發行或保證之不動產抵押債權證券。
  11.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14條 …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其為境外基金者,係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但於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在此限。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為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
  12.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境外機構:指依其他國家或地區(包含大陸地區)法令組織登記,經營相當於本條例所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者。二、經核准機構:指經主管機關核准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者。三…
  13.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3條 下列機構得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一、電子支付機構。二、非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銀行。三、資料處理服務業者。
  14.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4條 經核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範圍及方式如下:一、提供客戶就跨境網路實質交易價金匯入或匯出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二、提供收款方客戶就境外自然人,於我國境內利用境外機構支付帳戶或境外…
  15.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5條 非經核准機構,不得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但銀行經營銀行法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郵政儲金匯兌法所規定之業務,不在此限。
  16.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7條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取得核准函後,始得辦理。境內帳務清算機構提供經核准機構從事第四條第一項服務所生款項之帳務清算及其系統介接、資訊傳輸與交換服務,應依金融…
  17.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8條 電子支付機構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最近一年無違反金融相關法規或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不妥適而受主管機關處分或糾正,或受處分或糾正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非兼營電…
  18.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9條 經核准機構擬合作或協助之境外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最低實收資本額達等值新臺幣五千萬元。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二、經營相當於本條例所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達一年以上。三、最近三年無重大違反當地政府之相關法令。四、其…
  19.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應由發起人或負責人檢具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書。二、發起人會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紀錄或有限公司董事書面同意。三、營業計畫書:…
  20.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1條 …為之業務流程、清(結)算作業、市場展望、風險及效益評估。三、境外機構符合第九條所列條件之資料。四、各關係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約定書或其範本。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書件。境內帳務清算機構申請介接境外帳務清算機構提供前項服務,…
  21.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2條 …核准之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行為,新增於不同國家或地區合作或協助之境外機構時,應依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檢具除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八款外之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經核准機構就經核准之第四條第一項相關行為,新增於同一…
  22.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3條 申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之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核准:一、不符合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之條件。二、申請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三、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相關事項屆期未補正。四、…
  23.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5條 …業者應於核准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重新申請核准,始得繼續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
  24.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6條 經核准機構不得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電子支付機構經核准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視為經營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代理收付…
  25.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7條 經核准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與客戶或境外機構之約定,進行代理收付款項移轉作業,不得有遲延支付之行為。二、與客戶間之代理收付款項、結算及清算,得以新臺幣或外…
  26.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8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資料處理服務業者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收取之代理收付款項,應存入其於銀行開立之專用存款帳戶,並確實記錄代理收付款項金額及移轉情形。二、收取之代…
  27.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辦理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服務,應要求境外機構建立適當機制,控管其所提供服務之使用者為境外自然人。
  28.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0條 …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實質交易價金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服務,於收取境外機構移轉之代理收付款項前,如符合下列各款情形,得為客戶辦理墊付:一、不得以客戶之代理收付款項作為辦理墊付之資金。二、經確認客戶已交運或提供商品或服務。三、辦…
  29.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3條 經核准機構或經核准機構知悉其合作或所協助之境外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核准機構應立即擬具相關因應方案函報主管機關:一、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二、合併、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三、締結、變更或終止關於出租…
  30.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2條 …機關核准之金融債券。本辦法所稱專業投資人及非專業投資人,適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高資產客戶,適用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