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894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1 / 97 頁
  1.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檢附下列文件:一、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二、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三、日據時期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土地臺帳、登記濟證、其他足資證明為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義取得或出資購買之證明文件,或由寺廟或宗教團體…
  2.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檢附下列文件:一、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二、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三、寺廟登記經過及沿革資料。四、土地清冊。五、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以神衹名義登記者,並應檢附該神衹自始為寺…
  3.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人使用之文件。二、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三、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或宗教性質之法人取得讓售土地,向登記機關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免檢附土地所有權狀;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
  4.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2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租賃住宅服務業之負責人;已充任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租賃住宅服務業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其許可及註銷其登記證,並通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登記:一、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二、使…
  5.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第36條 …或包租業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有限合夥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歇業。
  6.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條 …料,以瞭解客戶主要業務性質:(一)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及負責人姓名。(二)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三)章程。但依規定無須訂定章程或屬第五項所列對象者,不在此限。(四)董事、監察人或理事、監事名冊。但依規定無須設置者,不…
  7. 行政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 第4條 …管理機關為之:一、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二、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三、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以電腦處理完成查詢者,得免提出。四、第三條第一款所定權利證明文件。五、非屬公共設施用地之證明…
  8. 行政委託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區段徵收業務辦法 第5條 …登記證書、公司執照或學術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二、章程影本。三、負責人資格證明及專業人員在職證明影本。四、專業人員學資歷證明文件影本。主管機關審核前項文件時,得要求事業機構、法人或學術團體提出相關文件正本或其他有關文件。
  9.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文件影本。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前項第一款申請書,應載明事項如下:一、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
  10.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款申請書,應載明事項如下:一、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營業項目及所在地。二、經營型態。三、營業保證金繳存金額。四、加入同業公會別。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准予登…
  11.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明事項如下:一、所屬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統一編號、代表公司之負責人、營業項目及經營型態。二、分設營業處所名稱、所在地及營業保證金繳存金額。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准予登記者,…
  12.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一、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二、負責人。三、營業項目。
  13.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宅服務業變更登記:一、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二、統一編號。三、負責人。四、營業項目。五、所在地。六、經營型態。七、組織。八、所屬同業公會別。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事項有變更者,租賃住宅服務業應先依前條規定辦妥變更許可,…
  14.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稱或所在地。二、所屬租賃住宅服務業名稱、統一編號、代表公司之負責人、營業項目、經營型態或組織。前項第二款事項有變更者,租賃住宅服務業應先依前條規定辦妥變更登記,始得依前項規定申請分設營業處所變更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
  15. 行政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罰之管轄權如下:一、處罰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或有限合夥負責人:由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經營代管業務或包租業務行為地與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所在地非屬同一直轄市、縣(…
  16.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及地址。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及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種類(代碼)、許可再利用數量、用途及再利用產品名稱。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
  17.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資料送本部備查:一、事業名稱或地址、再利用機構之名稱、地址或負責人。二、清除方式。三、清除機構。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五、污染防治方式、設施或規格。六、減少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數量。
  18.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證(文件)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或再利用機構負責人涉及刑事案件經檢察官起訴。二、經實質審查,不具再利用可行性。再利用許可及試驗計畫之變更及展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應予駁回:一、有第九條第四項或前項各款…
  19. 行政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利用機構,於三年內不得以相同或類似機構名稱申請該業務許可;其負責人於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為再利用機構之負責人。再利用機構經本部廢止許可者,自廢止處分書送達之日起,不得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但已收受未再利用及再利用衍生之…
  20. 行政住宅法 第44條 …或點交時,應一併交付住宅所有權人及公寓大廈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21. 行政住宅法 第60條 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及完成報備之原由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社區,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其社區管理維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辦理。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維護基金結算有賸餘或未提撥者,直轄市、縣(市)…
  22.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4條 …一百萬元以上。二、置有專任承裝技工二人以上。前項下水道承裝商負責人,具有承裝技工資格者,得自任專任承裝技工。
  23.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7條 …及第五條第二項合格證書(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四、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專任承裝技工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前項第一款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或商號名稱及營業地址。二、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專…
  24.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9條 …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或商號名稱及營業地址。二、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專任承裝技工姓名、出生年月日、住所或居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三、資本額。
  25.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10條 …及第五條第二項合格證書(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四、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專任承裝技工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五、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前項自來水管承裝商應於領取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及承裝…
  26.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11條 …縣(市)轄區內遷移地址。三、變更名稱。四、更換公司或合夥組織負責人。五、增減資本額。六、遷移地址至另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第六款之營業許可,應通知遷出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7.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12條 下水道承裝商變更獨資商號負責人時,應重新申請籌設許可、營業許可。
  28.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 第18條 下水道承裝商負責人知其專任承裝技工有違反第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之情事,應通知該專任承裝技工於三個月內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由下水道承裝商收回其承裝技工工作證,並於十五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註銷其承裝技工工作證…
  29. 行政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第5條 …址、證書字號。(二)技師姓名、住址、證書字號。(三)常駐工地負責人姓名、住址、學經歷證明文件。二、監造人部分:(一)監造人姓名、住址、證書字號。(二)常駐工地代表姓名、住址、學經歷證明文件。前項常駐工地負責人及常駐工地代…
  30. 行政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 第6條 …人或常駐工地代表應常駐工地,監督工程之進行;承造人之常駐工地負責人應駐守工地,負責工程施工及安全維護管理。承造人並應會同監造人依施工進度,分期分區記錄並拍照備查,於申報完工時一併送審。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