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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 23 頁-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6條 同一支持物上之垂直或橫向導線之裝設位置,不得妨礙爬登空間或上下層線路導線間之橫向工作空間,或妨礙電桿腳踏釘之安全使用。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7條 同一支持物上之導線未裝設於導線管內者,其與導線管間之間隔,應如同與其他支持物表面間之間隔。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8條 同一支持物上之導線接近地面上之防護方式規定如下:一、距地面二.四五公尺或八英尺內,或公眾可輕易觸及之其他區域內,垂直導線及電纜應予防護。但多重接地線路或設備之接地導線、通訊電纜或導線、裝甲電纜或僅用於支持物防雷保護之導線…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9條 同一支持物上,於供電線路上下層或供電設施空間內之垂直及橫向導線,其與支持物表面、跨線、支線及吊線間之間隔規定如下:一、一般間隔不得小於附表一四九~一所示值或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二、具有帶電線路之支持物所提供之爬登空間:(一…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0條 垂直及橫向通訊導線架設於通訊線路支持物上或同一支持物上之通訊設施空間內,其間隔規定如下:一、與通訊導線之間隔:未絕緣垂直及橫向之通訊導線與其他通訊導線,及與支線、跨距吊線或吊線之間隔,不得小於附表一一九~一所示值。二、與…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1條 同一支持物上垂直供電導線及電纜穿過通訊設施空間規定如下:一、一般防護:固定於支持物上之垂直供電導線或電纜,由最高之通訊附掛物上方一.○公尺或四十英寸至最低之通訊附掛物下方一.八公尺或六英尺間之供電導線或電纜,除符合第一百…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2條 同一支持物上垂直架設之通訊導線穿過供電設施空間規定如下:一、金屬被覆通訊電纜:垂直架設之金屬被覆通訊電纜,若穿過電車饋電線或其他供電導線,應以適當之非金屬護套予以防護。該非金屬護套之裝設長度,應自最高之電車饋電線或其他供…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4條 …同一支持物上伸出式托架之裝置規定如下:一、伸出式托架用於支撐導線管時,該供電電纜應有適當之絕緣。非金屬導線管不得作為電纜絕緣用。二、伸出式托架得用於支撐下列以單一外皮或被覆之電纜:(一)通訊電纜。(二)符合第七十八條第一…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5條 本章所規定之建設等級,以條文規定之機械強度為基準。供電導線、通訊導線及支持物之建設等級按其強度分特級、一級及二級三種。其順序依次為特級、一級及二級,而以特級為最高等級。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9條 …規定建設之。二、第二類:其他供電電纜不得低於相同電壓之開放式導線建設等級。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0條 線路之交叉依下列規定認定之:一、線路之支吊線、導線或電纜跨越另一線路時,不論其是否在同一支持物上,均視為交叉。二、線路跨越或伸出於鐵路軌道、高速公路車道或航行水道上方者,均視為交叉。三、多條線路共架或平行在同一支持物上則…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1條 導線及電纜所需之建設等級依附表一六一~一及附表一六一~二規定。下列特定線路之建設等級規定如下:一、定電流電路之導線:與通訊電路相關但非屬第一類電纜之定電流電路導線之建設等級,應依據其額定電流值或該電路饋供變壓器之開路額定…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2條 支持物之建設等級應依所支持導線所需之最高等級建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調整之:一、共架支持物或僅用於通訊線路之支持物,其建設等級不需僅因此支持物上之通訊導線跨越對地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之電車接觸線而提升。二、支撐對地電…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3條 橫擔之建設等級應等於其承載導線所要求之最高建設等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調整之:一、僅支撐通訊導體(線)之橫擔,其建設等級不需僅因此橫擔上之通訊線路跨越對地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之電車接觸線而提升。二、支撐對地電壓七百五…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4條 插梢、非橫擔式托架、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之建設等級應等於其關聯導線、架空地線所要求之建設等級裝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調整之:一、插梢、非橫擔式托架、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其建設等級不需僅因此支持物上之…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6條 …下雪地區之線路,包括鐵塔線路及鐵柱、木桿、水泥桿線路,係考慮導線、架空地線在套冰厚度六毫米、比重○.九情況下,其構件承受二分之一甲種風壓荷重。三、丙種風壓荷重:適用於城鎮房屋密集或其他緩風處之線路,其構件承受風壓荷重得減…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8條 導線、架空地線、吊線或電纜之風壓及冰荷重應符合前節及下列之規定:一、若電纜附掛在吊線上,電纜及吊線均須應用附表一六六~一及附表一六六~二之荷重。二、無冰雪包覆狀況下之導線、架空地線、吊線或電纜之風壓荷重,應假設其投影面積…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69條 導線、架空地線及吊線承受之荷重規定如下:一、垂直荷重:導線、架空地線或吊線之垂直荷重應包括自重,加上其所支持之導線、吊線、間隔器或設備之重量,及符合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套冰重量。二、水平荷重:導線、架空地線或…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0條 電桿、鐵塔、基礎、橫擔、插梢、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等承受之垂直荷重應為其自重,加上其所支持之荷重,包括依第一百六十八條及前條第一款所得之導線、架空地線及電纜垂直荷重,及支線張力所產生之垂直分力荷重,並考慮前後支持…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1條 電桿、鐵塔、基礎、橫擔、插梢、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等總水平橫向荷重,應包括下列規定:一、導線、架空地線及吊線所造成之水平橫向荷重:依前節規定計算。二、作用於支持物及設備之風壓荷重:作用於支持物及設備之風壓荷重,依…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2條 …物所承受之水平縱向荷重,應以向較高等級線路區段之方向,取下列導線、架空地線不平衡張力較高者作為水平縱向荷重:(一)額定破壞強度為一千三百五十八公斤重或三千磅重以下之導線:對導線、架空地線額定破壞強度由高至低,累計三分之二…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5條 …之設計規定如下:一、架空線路之支持物、基礎、橫擔、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等應能支持前章第三節規定之垂直荷重、水平橫向荷重及水平縱向荷重,且不超過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之機械強度。二、為考慮架空線組成構件之製作及施工之誤…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6條 …縱向機械強度:(1)轉角角度不超過二十度。(2)轉角支持物在導線合成張力平面上,以支線引拉。此支線強度須具備依前章第三節規定計算所得之支線張力乘以荷重安全係數二.○之值,而不超過其額定破壞強度。(3)無支線之轉角支持物,…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0條 …機械強度:(一)一般規定:1.橫擔應設計使其能承受施加於外側導線裝置點上之三百二十公斤重或七百磅重之荷重,並不得超過各種材質橫擔之容許機械強度。2.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所述橫向較弱區段之末端,其水平縱向荷重應施加在較…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2條 用於特級線路或一級線路建設等級之插梢式或類似構造與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其機械強度規定如下:一、縱向機械強度:(一)插梢式或類似之構造與繫材或其他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應設計使其能承受前章第三節規定之水平縱向荷重乘以…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4條 用於特級線路或一級線路建設等級之開放式供電導線及架空地線,其機械強度規定如下:一、張力:(一)供電導線及架空地線之張力,不得超過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款及前章第二節所規定荷重下一級線路鐵塔額定破壞強度之百分之六十,及一級線路…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6條 開放式通訊導線用於特級線路或一級線路建設等級,應具有與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之供電導線、架空地線相同等級張力。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8條 懸掛於吊線之成對通訊導線用於特級線路或一級線路建設等級規定如下:一、吊線之使用:成對通訊導線得於任何位置使用吊線懸掛。跨越對地電壓超過七.五千伏電車接觸線者,應於跨越處懸掛。二、吊線之張力:跨越電車接觸線之導線應為特級線…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4條 通訊線路導線或接戶線用於二級線路建設等級,無特定機械強度要求。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8條 支線或斜撐儘量裝設於接近導線荷重中心點之支持物上。但超過八‧七千伏線路支線或斜撐之裝設位置得予適當調整,以減少非金屬橫擔及支持物絕緣能力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