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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標售資產,指為移轉民營而標售該公營事業全部或一部資產;資產包括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前項標售資產得為概括承受之約定。
  2.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資產作價,指公營事業得以全部或一部資產抵繳股款或作為出資,投資成立民營公司方式為之。
  3.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依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組織公營事業移轉民營評價委員會,由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及該移轉民營事業主管機關所指派之代表組成,並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召集之。事業移轉民營之評價作業涉及專業領域者,應徵詢該專業領…
  4.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條例第八條所稱公營事業轉為民營形態之日,依下列各款認定之:一、採出售股份或辦理現金增資者,指政府持有之股份或出資額,低於已發行股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之日。二、採標售資產或以協議方式讓售資產者,指受讓人取得資產權利之日…
  5.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各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五項擬訂之補償辦法,其補償範圍應以公營事業移轉為民營型態時已發生之損失為限。但移轉之日起五年內資遣者,其勞保權益如有損失時,應給予補償。
  6.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退撫基金之收支結算採結清一次給付者,以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前一日為結算基準日,按臺灣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每月月初平均牌告利率計算之全年平均利率,按年複利計算該事業已繳納之基金費用總額,減除已支領之退撫給與總額,並扣除依下列各款…
  7.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退撫基金之收支結算採分年編列預算支付者,以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前一日為結算基準日,就該事業參加退撫基金所繳納之公提及自提費用總額,及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已支應該事業之退撫相關費用總額,依臺灣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每月月初平均牌告利率…
  8.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後工作所辦理之技能訓練。為辦理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項,公營事業及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應編列相關預算。必要時,由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相關預算協助辦理。從業人員於訓練期間,應給予公假。
  9.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準總額二十四倍之總金額以第一次銷售價格換算。二、得增購額度:公營事業移轉為民營型態當次釋股時,其事業主管機關得在可認購額度股數範圍內,提供該事業從業人員增購之股數。三、長期持股優惠保留股數:第一次釋出公股,保留供從業人員…
  10.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經行政院指定以優惠方式公開銷售公營事業股份予公眾時,事業主管機關應另行訂定該事業從業人員認購額度及認購價格,併同釋股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不適用前二條之規定。
  11. 行政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第28條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及政府資本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之事業,其公股部分之轉讓,政府所得資金,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繳庫,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庫出售持有公股時或公營事業出售全部資產時之所得資金,除撥入特種基金之部分外,其餘均應繳庫…
  12. 行政會計師法 第44條 會計師非經申請註銷執業登記,不得充任公務員或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職務、受有俸給之董事、監察人或公營事業機構之經理人。但其事由消滅後,得再申請執業登記。
  13. 行政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之公務員年資退離給與及經費編列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務員:指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組織法規中,除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之專任人員、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二、轉任:指現任公務員經原服務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主管機關同意,並副知行政…
  14. 行政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之公務員年資退離給與及經費編列辦法 第8條 …並核算後,函報陸委會核定。未回任人員之原服務機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有關機關,應協同陸委會處理未回任人員原任公務員年資核算及查證等事宜,陸委會於核定時並應副知。
  15.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8條 …員任用條例規定之教職員,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者。六、曾任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分之編制內有給專任職員,經原服務機構覈實出具證明者。七、其他經本會核定得予併計之年資。事業人員曾任義務役年資,由政府依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
  16.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3條 …各級機關設立之實(試)驗、研究、文教、醫療等機構、財團法人或公營事業機構。四、私人文書:指政治檔案中之私人書信、日記、遺書、手稿、照片、錄音、錄影、電磁紀錄及其他與公權力行使無關之文書或未公開發表著作等。但與政府機關(構…
  17. 行政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且合計屆滿三年者。但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在此限:(一)發行人屬公營事業。(二)發行人屬金融控股公司,且其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之銀行、保險或證券子公司已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合計滿三年。二、申報年度及前二年…
  18.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4條 …務憑證:(一)國庫券。(二)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三)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二、票券金融業務:指短期票券之簽證、承銷、經紀或自營業務。三、票券金融公司:指經主管機關許…
  19.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26條 …文件,為票據法之拒絕證書。以登記形式發行之短期票券如為公司或公營事業機構之本票,執票人依第五項規定,於到期不獲付款,並取得債權證明文件及前項不獲付款證明文件者,得依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20.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目辨識及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1.我國政府機關。2.我國公營事業機構。3.外國政府機關。4.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5.於國外掛牌並依掛牌所在地規定,應揭露其主要股東之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及其子公司。6.受我國監理…
  21.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4條 …報,但仍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相關紀錄憑證:一、存入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行使公權力機構(於受委託範圍內)、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及政府依法設立之基金所開立帳戶之款項。二、金融機構代理公庫業務所生之代收付款項。三、金融機構…
  22. 行政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 第4條 …作社間辦理聯合授信案件之參貸社得不受上開業務區域限制。五、對公營事業辦理授信,其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淨值。六、對政府機關辦理授信,其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二倍,且不計入前條非社員授信總餘額之限額規定。七、辦理預售房屋履…
  23.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第2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授信及對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授信總餘額,不受前項規定比率之限制。但不得超過總行之淨值。
  24.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3條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之影本或影像檔。但我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政府依法遴選派任代表人之事業機構與財團法人,得不適用之。三、由代表人或其所授權之代理人以臨櫃審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或透過視訊櫃員機,確認使用者之身…
  2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款帳戶。二、非個人使用者或特約機構屬我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政府依相關法令遴選派任代表人之事業機構與財團法人,電子支付機構得將提領款項轉入或撥付款項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相同幣別存款帳戶。三、非個人使用者或特約機構…
  26.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票券商辦理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發行本票之承銷、保證或背書時,應對該公營事業機構詳實辦理徵信調查,查證其發行計畫及償還財源,並取得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或經審計機關審定之營業決算審定書。但承銷之本票經…
  27.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2條 …中無擔保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五。三、銀行對同一公營事業之授信總餘額,不受前項規定比率之限制,但不得超過該銀行之淨值。四、銀行對同一關係人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自然人之授信,不得超…
  28.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6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29.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8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辦理採購,輔導會所設之附屬事業機構得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參加投標;對於參加機密或急迫性之採購,均依政府採購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30.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第25條 各公營生產機構之代銷品,在同等條件下,退除役官兵得優先承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