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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 149 頁-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2條 自由港區內下列事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設立分支單位或指派專人,配合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之運作辦理:一、稅捐稽徵。二、海關業務。三、檢疫及檢驗業務。四、警察業務。五、金融業務。六、電力、給水及其他有關公用事業之業務。七、郵…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4條 外國人得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設立以境外投資為專業之控股公司,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得辦理前項控股公司之外幣匯兌及外匯交易業務,並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五條等有關規定。但以各該交易未涉及境內之金融或…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2條 …例之規定,由其總行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特許,在自由港區內,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國際金融業務。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3條 …條例及中央銀行法之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於自由港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並經中央銀行核准指定辦理外匯業務。
- 行政航業法 第9條 …更者,應於辦妥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報請航政機關備查。船舶運送業設立分公司,應於依法辦妥分公司登記後三十日內報請航政機關備查。
- 行政航業法 第28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攬運客貨。
- 行政航業法 第29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應具備營業計畫書,記載船舶一覽表,連同其他有關文書,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籌設。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辦理認許及分公司登記,具備有關文書,申請航政機關…
- 行政航業法 第30條 …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有關業務前,應檢具其在本國設立登記文件、代理契約及有關文件,由該船務代理業向航政機關辦妥代理登記後,始得營業。
- 行政航業法 第31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有事實足認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許可或登記:一、申請文件不足或不符,經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二、有侵害乘客或託運人合法權益…
- 行政航業法 第33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者,其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變更登記之管理、營運資金、證照費收取或委託船務代理業攬運客貨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航業法 第34條 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經營業務者,參加或設立國際聯營組織,應檢附組織章程、聯營作業計畫及相關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認可。聯營組織變更或解散時,亦同。國際聯營組織以協商運費、票價為其聯營協定內容者,其會員…
- 行政航業法 第40條 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前項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理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在中華民國之業務,於代理時應檢附有關文書,向航政機關辦理登記。海運承攬運送業…
- 行政航業法 第43條 船務代理業之最低資本額、外國籍船務代理業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之營運資金、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及證照費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海運承攬運送業之最低資本額、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設立分…
- 行政航業法 第47條 …散站經營業及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第二十八條有關依法設立分公司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與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規定,於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
- 行政航業法 第48條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最低資本額或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之營運資金、設備基準、經營項目、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航業法 第49條 船舶運送業或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參加或設立國際聯營組織不依計畫實施聯營,經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完成改善或聯營事由消滅者,主管機關得會商有關機關廢止其認可。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航政機關於必要時,得…
- 行政航業法 第53條 …,在中華民國各港口間運送客貨。二、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攬運客貨。三、違反第三十二條準用第十三條規定,經營固定航線業務,未辦理航線登記、航…
- 行政航業法 第56條 …有關文件。五、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三項準用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未於前項限期內完成改善者,除按次處罰及再限期改善外,並得在六個月以內期間停止其營業之全部…
- 行政航業法 第57條 …未予續保或投保後無故退保。二、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或未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三、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準用第九條規定,未換領許可證,或未於辦妥變更登記或未於辦妥分…
- 行政航業法 第58條 …有關文件。四、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二項準用第二十八條規定,未依法設立分公司,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未於前項限期內完成改善者,除按次處罰及再限期改善外,並得在六個月以內期間停止其營業之全部或一部。經前項再限期改善而未完成改善,…
- 行政航業法 第59條 未在中華民國依法設立分公司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違反本法而處罰鍰者,經通知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或未提供擔保前,航政機關得禁止其船舶出港。
- 行政船舶運送業聯營監督辦法 第8條 …事由消滅。二、聯營事項有違公共利益或不利航業發展者。三、違反設立許可之附加條件、限制或負擔者。四、隱匿財產或妨礙主管機關查核者。五、對業務、財產為不實之陳報者。六、違反聯營組織章程或協議書者。七、未依第三條規定申請實施聯…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5條 …與大陸地區海運客貨直航業務,其在臺灣地區攬載客貨、代理登記、設立分公司、申報運價表、申報加入為國際聯營組織會員、合作營運、提供查核文件等管理事項,準用航業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3條 …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施行時,外國營利事業或其設立之分公司已依修正前規定申請或尚未逾修正前規定申請期限,於該條修正施行後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者,屬一百零七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適用修正前規定;屬一百零…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4條 …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依下列規定審查之:一、依境外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但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二)…
- 行政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6條 …最長為五年:一、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二、依中華民國境外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聲明書。三、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或登記之營利事業,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外之證明文件。四、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自…
-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4條 申請設立航空貨運承攬業應檢附下列文件,報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用航空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一、申請書。二、公司章程草案。三、營業計畫:包括資本運用、貨量預估、營運收支預估、人事組織概況及其他有關事項。四、全體股…
-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5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設立,除應符合本規則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審核:一、適應市場需要。二、配合政府政策。
-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9條 …中文名稱、組織、代表人、資本額、地址變更、停業、復業及分公司設立或結束營業,應於辦妥登記後三十日內,報請民用航空局備查。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登載事項有變更者,航空貨運承攬業應檢附換證費向民用航空局申請換發。
-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外籍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報請民用航空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一、申請書。二、公司章程影本。三、公司登記國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影本。四、營業計畫:包括資本運用、貨量預估、營運收支預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