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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 64 頁-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5條 …六條建築物主要用途之規定。六、接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移轉予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第三條第四項第三款或第四款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且未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辦理。但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
-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16條 …動註銷之。應歸併之自來水事業所登記之水權,應依水利法規定辦理移轉或變更登記。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條 …年內自購住宅:指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購買之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在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日前二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一、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0條 …款餘額證明(如附表一)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影本。五、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六、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1條 …庭成員共同持有全部之住宅作為本貸款之抵押擔保品,且該住宅不得移轉予配偶或該共同持有住宅之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二、以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第二條第四項第三款或第四款家庭成員全部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者,原申請人應向原受理直轄…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2條 …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在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二、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3條 …建築物主要用途之規定。六、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住宅移轉予配偶或原申請書表所列之第二條第四項第三款或第四款家庭成員以外之第三人,且未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辦理。但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以權…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7條 …事項同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於住宅所有權移轉或點交時,應一併交付住宅所有權人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 行政建築師法 第31-1條 …建築師公會。因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二項及前項調整或變更組織而財產移轉,適用下列規定:一、所書立之各項契據憑證,免徵印花稅。二、其移轉之有價證券,免徵證券交易稅。三、其移轉貨物或勞務,非屬營業稅之課徵範圍。四、其不動產移轉,免…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8條 …然人者,且持有重建後建築物,於前款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期間內未移轉者,得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十年為限。依本條例適用租稅減免者,不得同時併用其他法律規定之同稅目租稅減免。但其他法律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
-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29條 …為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管有之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有。二、分別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國土保育費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繳交影響費。三、使用地依使用計畫內容申請變更。前項…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8條 …)×建築基地之容積率。前項公共設施用地應開闢完成且將土地產權移轉登記為直轄市、縣(市)有或鄉(鎮、市)有。第一項公共設施用地或建築基地,有二筆以上者,應按面積比率加權平均計算公告土地現值及容積率。第一項公共設施用地,以容…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9條 …有權人協議並載明相關內容之文件。第一項及第二項建築物,以容積移轉方式辦理者,依其規定辦理,不適用前五項規定。
- 行政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 第2條 …供該產業直接使用之土地;所定出售原營業使用之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所定重購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原所有權人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第一項所定購置,包括向他人購買、融資租賃取得、自行或委由他人製造(…
- 行政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 第13條 …受通報之資料,應裝冊保管,每年應定期清查,發現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起五年內再轉讓或經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改作非獎勵範圍內產業之用途者,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10條 …、他項權利及限制登記等法律關係之清理,並開闢完成且將土地產權移轉登記為直轄市、縣(市)有或鄉(鎮、市、區)有後,始得核發使用執照。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11條 …施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五年內,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前項規定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前,亦適用之。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15條 …購之土地,如有未依原核准進度使用、違背原核准之使用計畫或擅自移轉者,主管機關應強制買回。未經原核准讓售機關之核准而擅自轉讓者,其移轉行為不得對抗主管機關之強制買回。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18條 …土地現值強制收買。前項限期建築之土地,其限期建築之期限,不因移轉他人而受影響,對於不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事由而遲誤之期間,應予扣除。前項不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事由,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施行細則中定之。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4條 …年度內抵減之。二、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原營業使用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於新市鎮重購營業所需土地時,其所購土地地價,超過出售原營業使用之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於開始營運後,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應實施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亦適用同條第一項之規定,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項所定減免買賣契稅以一次為限,係指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次買賣移轉契稅之減免。新市鎮特定區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時,應註明新市鎮特定區建築物字樣。其稅捐之減免,應由納稅義務人檢具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
- 行政區域計畫法 第15-3條 …後,辦理分區或用地變更前,應將開發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完成分割移轉登記為各該直轄市、縣(市)有或鄉、鎮(市)有,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繳交開發影響費,作為改善或增建相關公共設施之用;該開發影響費得以開發區內可建築土地抵充…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49條 …條規定辦理時之信託登記。(四)權利變換期間辦理土地及建築物之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及抵押權、典權、限制登記之塗銷。(五)依地政機關地籍測量或建築物測量結果釐正圖冊。(六)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實施者之變更,經原實施者與…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51條 …新事業計畫載明之都市計畫變更負擔、申請各項建築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所支付之費用由實施者先行墊付,於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率、都市計畫規定與其相對投入及受益情形,計算共同負擔,並以…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52條 …存後,由實施者列冊送請各級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第一項補償之現金及第二項規定應發給之差額價金,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應定期通知應受補償人領取;逾期不領取者,依法提存之。第二項應繳納之差額價金,土地…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54條 …事項。但不影響權利變換之實施者,不在此限:一、土地及建築物之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物之改建、增建或新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前項禁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限期命令…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0條 …十三條規定辦理。第二項之分配,視為土地所有權人獲配土地後無償移轉;其土地增值稅準用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減徵並准予記存,由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或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於權利變換後再移轉時,一…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6條 …方式、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換算公式、移轉方式及作業方法等規定辦理。前項建築容積經全部轉移至其他建築基地建築使用者,其原為私有之土地應登記為公有。
-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7條 …物所有權人取得更新後建築物,於前款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期間內未移轉,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者,得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十年為限。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