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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 200 頁-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4條 …構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國內合法設立之公益法人。二、依國際標準組織之標準建立認證制度,並據以實施認證業務,且已簽署國際或區域認證組織相互承認協議者。
-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5條 …委託事項後,符合前條資格條件者,得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標準專責機關申請受託辦理認證業務。標準專責機關應成立評鑑小組,受理申請者資格條件之書面審查,並依軟硬體設施、專業技術能力及相關受託業務之執行能力,執行實地評鑑。…
-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7條 標準專責機關得隨時稽核受託機構執行受託業務,每年至少稽核二次,受託機構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經稽核有缺失者,應於限期內改善。
-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8條 …內如有重大變故或其他原因,足以影響受託事項之執行時,應即通知標準專責機關,並經雙方協議後,由標準專責機關報請主管機關調整受託事項。
- 行政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 第9條 受託機構於契約期間內經標準專責機關依第七條稽核結果符合,主管機關得於委託契約屆滿前三個月內通知受託機構向標準專責機關提出續約申請。標準專責機關收到受託機構提送申請文件後,應成立審查小組就受託機構契約執行情形及新年度業務執…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2條 …供人食用之加工產品或複合性產品。本辦法所稱評鑑單位,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所屬轄區分局或受委託之機關、法人或團體,執行事項包括書面審查、現場評鑑、(再)追查稽核、登錄事項之變更作業及停工停業案件之受理。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3條 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以下簡稱驗證),指由標準局對廠商建立之衛生安全管理系統,依據驗證基準執行公正獨立之符合性評鑑,驗證類別包括歐盟系統驗證(以下簡稱EU驗證)、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驗證(以下簡稱HACCP驗…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5條 廠商為所屬加工廠申請驗證時,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標準局提出:一、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相當之設立登記文件影本。但申請書已正確填具統一編號並可於政府公示網站查證者得免附。二、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管制小組成…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6條 廠商申請文件、資料與規定不符或內容不全者,標準局應通知於一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符合規定者,標準局應以書面通知廠商正式受理。標準局受理後,交由評鑑單位辦理書面審查;審查結果不符合規定者,評鑑單位應通知廠商於…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7條 …一次,展延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屆期仍無法配合者,經評鑑單位通知標準局後,標準局應駁回申請。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8條 經評鑑符合驗證基準之廠商,標準局按其申請驗證類別、產品類別及基本資料所載,核准認可登錄,並核予工廠代號及發給認可登錄證書;認可登錄證書之有效期間為三年。經評鑑不符合驗證基準之廠商,除無法改正者外,評鑑單位應通知廠商限期改…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9條 …次追查稽核日期,自作成驗證決定日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必要時,標準局得依風險程度辦理不預告性稽核。經稽核發現不符合驗證基準而可改正者,評鑑單位應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改正措施;必要時,得於改正期限後赴現場確認。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2條 驗證基準經標準局修正或變更時,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應於標準局指定轉換期限內改正;評鑑單位應於轉換期限後一個月內確認全部廠商已完成改正。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3條 認可登錄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前,標準局應檢視最近三年追查稽核及審核結果,確認符合規定後,通知廠商換發新證書。原已取得HACCP驗證認可登錄證書之廠商,後經申請並核准EU驗證認可登錄者,得申請換發有效期限與EU驗證認可登錄證書…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4條 …合規定者,非屬認可登錄證書所載事項者,得逕予變更,其餘應報請標準局換發認可登錄證書。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其認可登錄證書遺失或毀損者,得向標準局申請補發。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6條 以詐偽方式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標準局應撤銷其認可登錄。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7條 取得認可登錄廠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標準局應廢止其認可登錄:一、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稽核,經發現不符合驗證基準且無法改正。二、未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改正完成,或再赴現場確認仍不符合驗證基準。三、未依第十條規定採行各項安排,以利…
- 行政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 第18條 經標準局撤銷或廢止認可登錄之廠商,應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繳回認可登錄證書,並得請求標準局作成註銷標示後發還。經標準局依前條第一款至第九款廢止認可登錄之廠商,應自處分送達之次日起四個月後,始得重新申請驗證,如認可登錄…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驗證機關(構):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其所屬轄區分局或受託之其他政府機關、法人或團體。二、產品驗證:指對產品執行公正獨立之符合性評鑑,以證明廠商所產製之產品符合指定之標準及試驗…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3條 …請人為產品之產製者或委託產製之委託者(以下簡稱生產者)。但經標準檢驗局公告之產品,委託者不得為申請人;生產者不在國內時,為其在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之代理商或輸入者。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4條 …申請人或其生產廠場應提出足夠測試所需之樣品及相關技術文件,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試驗室取得符合指定標準及試驗項目之產品試驗報告。但國內試驗能量不足之項目,得向標準檢驗局申請並經同意在國外特定場所測試。二、符合型式聲明…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5條 …聲明書、產品試驗報告、工廠檢查報告、管理系統登錄證書或其他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得代替符合性評鑑相關資料。三、其他經標準檢驗局指定之技術文件。前項文件,申請人應敘明與正本或現況相符並簽章,驗證機關(構)必要時得要求提出正本供查…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7條 …應附具理由駁回其申請。產品驗證證書之有效期間,依產品種類,由標準檢驗局公告定之。第一項之審查,驗證機關(構)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樣品,就特定項目執行測試。申請人同一產品有多家生產廠場產製時,符合適用符合性評鑑程序之生產…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11條 …磨滅方式標示於產品本體之顯著部位。但產品太小無法標示時,得經標準檢驗局同意後標示於包裝或容器上。未依前項規定標示者,驗證機關(構)應通知限期改正;改正期限不得逾一個月。但經核准者,得延展改正期限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15條 已取得產品驗證之產品,其驗證標準修正時,為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資源利用效率或其他公益之目的,驗證機關(構)得通知證書名義人限期依修正或變更後驗證標準申請換發產品驗證證書。
- 行政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 第21條 …使用產品驗證標誌。三、經第十三條購樣或取樣測試結果不符合驗證標準或經複驗仍不符合。四、違反第十四條第二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之規定。五、經依第十五條規定,限期依修正或變更後驗證標準換發產品驗證證書,屆期未完成。六、未依第…
-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3條 …流器之電度表。(三)盤面式電度表。(四)攜帶式電度表。(五)標準電度表。(六)直流電度表。(七)電能轉換器。(八)電壓六百伏特以上之電度表。(九)匹配額定二次電流小於五安培比流器之電度表。(十)額定二次電流小於五安培之比…
- 行政商品危害風險性認定準則 第3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為辦理商品危害風險性之認定,得召開審議會議。標準檢驗局為辦理前項審議,得邀請相關機關、產業或商業公會代表參與審議會議。
- 行政商品危害風險性認定準則 第4條 應於運出廠場或輸出入前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標準檢驗局得依第二條風險因子,就商品來源地、生產者、報驗義務人及其他相關資訊,認定該商品之個別危害風險程度。
-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3條 輸入或國內產製商品,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報驗義務人得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及其所屬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申請免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報驗義務人得不經前項申請,逕依標準檢驗局公告指定免驗通關代碼,於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