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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7條 …一、設置區域及設置時程規劃:載明未來五年分年設置規劃,並說明電信網路設置方式為自建或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網路。二、符合營運計畫之通訊型態、網路架構及性能:(一)載明公眾電信網路服務型態之通訊型態、通訊型態之網路架構、網路…
  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2條 …其電信機線設備所組成之通信網路。四、語音通信服務:指利用公眾電信網路提供用戶間藉由撥打電信號碼,建立雙方或多方之語音服務。五、數據通信服務:指利用公眾電信網路,提供用戶數據之傳輸、交換、存取及處理等非語音通信服務之電信服…
  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3條 公眾電信網路類型包括固定通信網路、行動通信網路及衛星通信網路,申請人得設置或組合不同類型公眾電信網路。
  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4條 …計畫設置完成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一、公眾電信網路審驗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二、網路設置架構與說明。三、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自評報告書(以下簡稱自評報告書)。四、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
  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6條 公眾電信網路之審驗方式包括一般性審驗及網路性能審驗。一般性審驗及網路性能審驗之測試方法及合格基準應符合技術規範。設置公眾電信網路提供加值通信服務者,得自行進行測試並檢具加值通信服務之網路性能自評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主管…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9條 組合自建及他人自建之電信網路者,其網路管控能力之審查或測試項目如下:一、取得使用他人自建電信網路之授權。二、使用之各種資源(包括硬體、軟體、網路功能及系統)不受合作對象影響之管控能力(含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4條 經主管機關核發審驗合格證明之公眾電信網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重新審驗:一、公眾電信網路因增設或變更致影響其原審驗合格之網路性能。二、依本法第五十八條協議將獲配頻率之一部提供予他電信事業使用,並經主管機關核…
  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5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換(補)發。經主管機關核發審驗合格證明之公眾電信網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審驗合格:一、未通過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檢驗,經命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或無法完成改善。二、其他經主…
  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2條 公眾電信網路檢驗分為網路性能檢驗與資通安全檢驗。
  1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3條 網路性能與資通安全檢驗對象為公眾電信網路設置者(以下簡稱設置者)。
  1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7條 …期網路性能檢驗,檢驗項目以與重大機線障礙相關為原則: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重大機線障礙。二、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1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8條 網路性能檢驗之檢驗項目、測試方法及合格基準依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微波電臺審驗技術規範、衛星地球電臺審驗技術規範、無線廣播電臺審驗技術規範及無線電視電臺審驗技術規範之審驗規定辦理。抽檢數量及合格判定基準依前項所列技術…
  1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2條 …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其辦理不定期資通安全檢驗: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資通安全事件達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規定之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以上。二、公眾電信網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之虞,經有關機關通知。
  1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3條 …者,檢驗其網路資通安全防護規劃之實施情形。前項受檢驗者之公眾電信網路之一部或全部為關鍵電信基礎設施時,主管機關得要求受檢驗者提供符合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八項授權訂定之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之佐證資料。無…
  1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眾電信網路:指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二、驗證機構:指經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業務之機構。
  1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工程、通訊工程、資訊工程或光電工程科系者。二、公益法人具公眾電信網路專業知識者。前項委託驗證機構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之項目,包括固定通信網路、行動通信網路、衛星通信網路或電臺,其審驗項目應具備主管機關指定之測試設備及數量…
  1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前條第一項資格條件、審驗人員資格及其教育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三、審驗部門組織架構圖與功能說明表。四、審驗項目之測試設備清單與…
  1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實地評鑑合格,與主管機關簽訂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契約(以下簡稱委託契約),並經主管機關核發公眾電信網路審驗驗證機構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認證證書),始得辦理公眾電信網路委託審驗業務。
  1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驗證機構對於申請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案件(以下簡稱審驗案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為差別待遇。驗證機構應就審驗案件,於受理申請日起七日內,確認其文件是否完備,文件不完備者,應通知申請審驗者限期兩個月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
  2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驗證機構申請增列公眾電信網路之審驗項目,應依第四條規定申請,並辦理認證證書之換發。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申請得依第五條規定辦理實地評鑑。認證證書記載事項異動時,除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增列審驗項目外,應自異動發生日起十五日內,檢附認…
  2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5條 …應於取得第六條認證證書之日起一年內設置網路申辦系統,受理公眾電信網路審驗之申請。
  22.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間為建立互連所產生之一次成本支出。五、接續費:指互連時依使用電信網路通信時間計算之費用。六、通信費:指電信事業利用電信設備提供電信服務向用戶收取之費用。七、轉接接續費:指電信事業間之電信網路一部或全部未直接互連,其電信網…
  23.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5條 …場顯著地位者與他電信事業間之語音服務,需經由第三方電信事業之電信網路轉接者,其互連協議書應共同協商並共同簽訂之。未依前項規定共同簽訂互連協議書者,不得收、送需透過轉接之語音服務。
  24.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7條 …接點。評估技術可行性,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應考慮互連有無損害電信網路安全性或可靠性之虞。二、不得以空間、場所及經濟性因素作為技術不可行之理由。市場顯著地位者得依其他電信事業之要求,於第三項所列技術可行點以外設置網路介接點…
  25.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9條 …務者外,市場顯著地位者與他電信事業間之發信或轉接不得經由境外電信網路。
  26.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3條 …議之。三、其他費用由要求互連而造成他方成本增加之一方負擔。二電信網路間之語音話務量超過其直接互連電路或頻寬之承載量者,其需經由其他電信網路轉接該溢流所生之轉接接續費,由相關電信事業協議之,不適用前項第二款之規定。
  27.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4條 …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電信網路樞紐所在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市場顯著地位者對他電信事業出租銅絞線市內用戶迴路之費率應按歷史成本法計價,並應每年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28.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指定選接及撥號選接使用之編碼格式,由本會依據電信網路編碼計畫之規定公告之。選接服務提供者應依前項公告之編碼格式,向其用戶提供指定選接及撥號選接之服務。
  29.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0條 …。十一、其他審查作業規定所定事項。得標者擬共用他得標者之公眾電信網路時,應於前項事業計畫書載明其對該系統之管控能力。前項之管控能力,指行動寬頻系統應具備下列功能:一、得標者利用共用之公眾電信網路提供各自之電信服務時,對於…
  30.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85-1條 經營者利用電信網路編碼計畫040字頭碼(prefix)之電信號碼所提供之服務,不適用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至第四項及第七十八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