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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2條 電信線與線路互相交叉越過時,雙方在跨越處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線路之設置應依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辦理。二、電信線與地面之距離以不超過八公尺為原則。但地形特殊者不在此限。
  2.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3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以線路電壓二二、○○○伏特以下者為限。但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為調度供電保障安全之自置專用電信線不在此限。前項電信線之纜線條數,以不超過兩條為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得由雙方隨時協商辦理之。
  3.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4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之垂直距離不得小於下表規定:┌──────────────┬───────────────┐│電業線路電壓│雙方導線垂直最小距離│├──────────────┼──────────────…
  4.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5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接戶線均應使用絕緣線,電壓在二五○伏特以下者,其距離以○.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如有其他因素時,由雙方在不影響安全範圍內協商之。
  5.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6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各依其原有規定分別設置地線,雙方接地線不得同桿架設。但必要時,得在電桿相反兩側裝設,雙方之接地電阻均應在七十五歐姆以下。
  6.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7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施工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依規定架設之。
  7.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8條 線路桿如需遷移、下地、拆除、或增掛設備致共同置於桿上之電信線無法符合本規則規定者,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於七天前通知電信業者配合拆遷,如遇突發事故搶修需要緊急處理時,得隨時通知電信業者立即配合拆遷。電信業者未能配合拆遷者,發…
  8.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9條 設於線路桿之電信線,電信業者在每桿每條電信纜線應標示系統名稱(包含公司、行號名稱、電話)。
  9. 行政醫療服務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4條 …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六、郵政及快遞業。七、影片放映業。八、電信業。九、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不含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十、汽車客、貨運業、運輸輔助業。十一、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十二、其他教育業。十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
  10.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業園區,所擬具之可行性規劃報告,應包括下列各項:一、自來水、電信、電力、道路、供水、排水及其他相關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主管機關(構)同意配合設置之文件。二、產業園區所屬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之相關內容及土地使用計畫圖表。三、區…
  11.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產業園區所擬具之可行性規劃報告,應包括下列各項:一、自來水、電信、電力、道路、供水、排水及其他相關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主管機關(構)同意配合設置之文件。二、產業園區所屬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之相關內容及土地使用計畫圖表。三、區…
  12. 行政交通部稽查電臺組織規程 第2條 稽查電臺直隸交通部,必要時得授權部屬電信總局指揮。
  13. 行政交通部稽查電臺組織規程 第5條 稽查電臺設臺長一人,由本部遴派資深電信人員兼任,主持臺務。工作人員四人至八人,由電信人員中調派。
  14.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4條 …(十八)自動販賣機管理及督導。(十九)銀行、保險公司、郵局及電信等服務業之管理及督導。(二十)旅客服務及接待參觀。(二十一)旅客滯留航空器之糾紛協調處理及各種災情調查。(二十二)場站使用、服務及特許費各費之核計、通知、收…
  15.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5條 …(十八)自動販賣機管理及督導。(十九)銀行、保險公司、郵局及電信等服務業之管理及督導。(二十)旅客服務及接待參觀。(二十一)旅客滯留航空器之糾紛協調處理及各種災情調查。(二十二)機場保安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綜合彙辦事項。(…
  16.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7條 …郵電器材標準之會核事項。八、郵電工作標準之會核事項。九、專用電信技術人員與船舶及航空器電信人員執業證書之核發事項。十、公營、民營專用電信及廣播電視工程之審核、給照及督導事項。十一、電信器材進口護照、出口及轉口憑證之核發事…
  17. 行政航業法 第13條 …應於減班或停航三日前報請航政機關備查,並於營業場所公告及利用電信網路、新聞紙或廣播電視等方式周知乘客。但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及報請備查者,應即時周知乘客,並於事後三日內報請航政機關備查。前項停航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有正當理…
  18. 行政航業法 第22條 …舶運送業經營固定航線之客、貨運價表,應報請航政機關備查,並以電信網路、新聞紙或雜誌等公開方式公開其運價資訊;經營固定客運航線者,應另於營業處所公開其運價資訊。前項運價表,航政機關認為有不合理或不利於國家進出口貿易或航業發…
  19. 行政航業法 第52條 …依規定期限報請航政機關備查,或報備查後未於營業場所公告及利用電信網路、新聞紙或廣播電視等方式周知乘客。三、違反第十四條規定,未依規定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旅客傷害保險或未依所定保險金額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未予續保或投保後無故…
  20. 行政航業法 第53條 …依規定期限報請航政機關備查,或報備查後未於營業場所公告及利用電信網路、新聞紙或廣播電視等方式周知乘客。四、違反第三十二條準用第十四條規定,未依規定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旅客傷害保險或未依所定保險金額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未予…
  21. 行政船員申請許可核發證照收費標準 第4條 …、船副、管輪、三等船長、三等船副、三等輪機長、三等管輪、船舶電信人員及電技員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每件新臺幣八百元。六、外國籍甲級船員認可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每人次新臺幣八百元。七、乙級船員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
  22. 行政漁船海難救護互助辦法 第3條 漁船遭遇海難得採下列措施呼救:一、以無線電信設備通報電臺。二、開啟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雷達詢答機。三、發射海難信號彈。四、撥打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一一八報案專線。
  23. 行政漁船海難救護互助辦法 第6條 海上作業漁船應依船舶設備規則之第七編無線電信設備規定裝設無線電信設備,並隨時注意守聽,如接獲遇難漁船呼救訊息,應發揮救護互助精神,全力支援救難工作,並即通報電臺轉報各救援機關、中心。
  24. 行政漁港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憩設施等設施。三、一般設施:(一)公用事業設施:加油、電力、電信、郵政、自來水等設施。(二)漁業相關產業設施及輔助漁港功能設施:製冰廠、冷凍廠、水產加工廠、修造船廠、漁用機械修護廠、漁網具工廠、魚貨直銷中心、漁會、漁業團…
  25. 行政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2條 …務時知悉老人有疑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上開方式傳送直轄市、縣(市…
  26. 行政性侵害案件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通報方式,應以網際網路、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補送通報表。前項通報作業,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或隱…
  27. 行政藥物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記資料,其方式如下:一、刊載於政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二、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三、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
  28. 行政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其他相關事項。法院交付安置個案時,安置機構應以資訊管理系統、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通知主管機關、安置機構所在地及個案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安置輔導結束時,亦同。
  29. 行政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電子、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腦軟體應用、電器修護、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事務機器修護、電腦硬體裝修、工業儀器職類技術士證。三、具二年以上之家具木工、門窗木工、裝潢木工、建築工程管理、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農業機械修護、…
  30. 行政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七十五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