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構造」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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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4-1條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且基地內距境界線三公尺範圍內之建築物外牆及頂部部分,與二幢建築物相對距離在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及屋頂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其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性…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8條 …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者,或其設於地面層且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二、裝設自動滅火設備及排煙設備。┌──┬─────┬──┬────┬─────────…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0-1條 …在避難層供公眾使用之出入口,應為外開門。出入口之總寬度,其為防火構造者,不得小於觀眾席樓地板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七公分之計算值,非防火構造者,十七公分應增為二十公分。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1、B-2、D-1、D-2組者…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2條 …難層以上樓層其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下,且為防火構造,不在此限。觀眾席樓地板面積三○○平方公尺以下者,走廊寬度不得小於一‧二公尺;超過三○○平方公尺者,每增加六十平方公尺應增加寬度十公分。三、走廊之地板面…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3條 …樓層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四十公尺。(五)非防火構造或非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不論任何用途,應將本款所規定之步行距離減為三十公尺以下。前項第二款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應計算至直通樓梯之第一階。但直通樓…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5條 …自各該層設置二座以上之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一、主要構造屬防火構造或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供下列使用,或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二)建築物使用類組…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6-1條 三層以上,五層以下防火構造之建築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受前條第一項第一款限制:一、僅供建築物使用類組D-3、D-4組或H-2組之住宅、集合住宅及農舍使用。二、一棟一戶之連棟式住宅或獨棟住宅同時供其他用途使用,且屬非…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0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0-1條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後側及兩側)退縮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一基地內兩幢建築物間應留設淨寬三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前項建築物自基地…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4條 …舍免設),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上者。但建築物為防火構造,合於本編第八十八條規定者,其樓地板面積加倍計算。(二)建築物在第六層以上之樓層或地下層或無開口之樓層,供前條各款使用,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26條 …開口之四周應設置防火牆,舞台開口之頂部與觀眾席之分界處應設置防火構造壁梁通達屋頂或樓板。二、舞台下及舞台各側之其他各室均應為防火構造或以不燃材料所建造。三、舞台上方應設置自動撒水或噴霧泡沬等滅火設備及有效之排煙設備。四、…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28條 放映室之構造,依下列規定:一、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採用不燃材料)。二、天花板高度,不得小於二點一公尺,容納一台放映機之房間其淨深不得小於三公尺,淨寬不得小於二公尺,但放映機每增加一台,應增加淨寬一公尺。三、出入口應裝設向…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7條 …層之車庫其直上層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下或其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且與其他使用部份之間以防火樓板、防火牆以及甲種防火門區劃者不在此限。二、設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者。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間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其內部裝修材料應為耐燃一級材料,且設有通風管道時,其通風管道不得同時貫穿緩衝區與二側建築物…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2條 …並應以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9條 …分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並應設置可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之安全梯。但連接部分已設有符合本章規定之直通樓梯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3條 …或利用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而成之通道通達道路或永久性空地者。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1條 …,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設有燃氣設備及鍋爐設備之使用單元等,應儘量集中設置,且與其他使用單元之間,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2條 …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供地下通道使用,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五○○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1條 …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高層建築物通達地板面高度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特別安全梯,且通達地面以上樓層與通達地面以下樓層之…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2條 …間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連接昇降機間之走廊,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3條 …部分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9條 …心應以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四、高層建築物左列各種防災設備,其顯示裝置及控制應設於防災中心:(一)電氣、電力…
  24.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5條 原有合法建築物十層以下之樓層面積區劃,依下列規定改善:一、防火構造建築物或防火建築物,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具備有效自動…
  25.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7條 原有合法建築物供特定用途空間區劃,依下列規定改善:一、防火構造建築物供下列用途使用者,其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類組或D-2類組之觀眾席部分…
  26.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9條 …降機間部分,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鄰接電扶梯及昇降機間部分之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且防火設備具有遮煙性者,得僅就…
  27.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11條 原有合法建築物之層間區劃,依下列規定改善:一、防火構造建築物之樓地板應為連續完整面,並應突出建築物外牆五十公分以上;與樓地板交接處之外牆或外牆之內側面高度有九十公分以上,且該外牆或內側構造具有與樓地板同等以上防火時效者,…
  28.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13條 …梯廳之走廊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設備與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獨立之防火區劃。二、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及梯廳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獨立之防火區劃,出入口之防火…
  29.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18條 …層以上樓層其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且為防火構造,不在此限。觀眾席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下者,走廊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超過三百平方公尺者,每增加六十平方公尺應增加寬度十公分。2.走廊之地板面有高…
  30.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19條 …樓層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四十公尺。(四)非防火構造或非使用不燃材料建造之建築物,適用前三目規定之步行距離減為三十公尺以下。三、前款之步行距離,應計算至直通樓梯之第一階。但直通樓梯為安全梯者,得計算至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