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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7 頁- 行政水利法 第54-3條 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其計畫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或增加計畫用水量者,開發單位於興辦或變更前,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用水計畫或修正用水計畫,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用水計畫核定後,開發單位應依用水計畫內容辦理…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3條 開發單位興辦開發行為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量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用水計畫中工業用水應使用至少百分之五十系統再生水。前項開發行為所在直轄市、縣(市)或特定園區內之系統再生水供應條件不足時,開發單位得採下列方式之一替代之:…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4條 …修正發布,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施行前,已核定之用水計畫,因變更開發行為致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量累計達每日二萬立方公尺以上者,其擴增水量部分,依前條規定辦理。前項核計每日應使用系統再生水量未達一千立方公尺者,得免使用系統再生水…
-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6條 …公尺以上者,其擴增水量部分,依第四條規定辦理。前項用水計畫之開發行為屬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開發單位不具調度分配及管理基地內用水人權責時,區內個別用水人新增或變更需擴增水量,致其個別用水計畫之計畫用水…
-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2條 …開發。二十、貨櫃集散站之開發。二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開發行為致增加逕流量。前項規定之土地開發利用面積計算標準如下:一、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送開發計畫或變更使用計畫之計畫面積為計算標準,如未涉及開發計畫及變更使用計…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開發行為:指下列各目行為之一,其行為類別、法令依據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附件一:(一)工廠之設立。(二)產業園區、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環保科技或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專用…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所稱計畫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指開發行為之興辦,其計畫用水量達每日三百立方公尺以上者;所稱增加計畫用水量,指開發行為之變更,致計畫用水量增加至每日三百立方公尺以上者。同一開發單位於毗鄰區域之分期或…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或其委任之所屬機關(構),受理開發單位申請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時,經開發單位確認有新增用水且計畫用水量達前條第一項規定者,應由開發單位提出或修正用水計畫,並轉送中央主管機關審核,作業流程如附件二。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5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前條轉送用水計畫,其開發行為終期計畫用水量達每日三千立方公尺以上者,由經濟部水利署受理;未達每日三千立方公尺者,依開發行為所在地區,由下列機關受理:一、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開發行為位於花蓮縣、宜…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6條 屬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規定之開發行為,其用水計畫經核定後,開發單位應於用水計畫之各年度計畫用水量範圍內,依總量管制原則自行調度分配及管理區內個別用水人之用水,其區內個別用水人於興辦或變更事業階段無需依本辦法提出用水…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6-1條 依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六項規定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行為屬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規定者,如開發單位不具調度分配及管理基地內用水人權責時,區內用水量達第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之個別用水人,應共同委託開發單位並與其並列為開發單位提…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7條 開發單位所提用水計畫應依開發行為內容及所在區域之水資源供需情勢,規劃需求用水時程及水量、供水來源及可行節約用水措施,並取得供水單位供水同意文件或其他水源證明文件。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0條 …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申報方式申報前一年度及現況用水情形。開發行為興辦中或完成後,其開發單位有變更時,應於完成移交接管後,將變更情形以書面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開發單位預估未來用水需求超出計畫用水量者,應依開發行為所在…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1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確認開發行為實際用水情形,得要求開發單位提出包括供水單位出具之用水量資料、用水人裝設之水量自動監測設備紀錄或其他必要之用水量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文件,屬自來水事業供水部分,得以自來水事業收費單據代替之;屬工業…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3條 …量差異量達每日三百立方公尺以上。二、已達終期計畫用水量年度之開發行為,實際用水量連續三年度未達終期計畫用水量百分之八十,或實際用水量連續三年度與終期計畫用水量差異量達每日四萬立方公尺以上。未達用水計畫所定終期計畫用水量年…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開發單位提出之差異分析報告,得考量開發行為所在區域水源供應條件、開發行為用水特性、未來發展規劃、用水回收及節水成效等相關因素,調整或核減其用水計畫各年度之計畫用水量,或於用水差異範圍內調整其用水來源。前項…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四項所稱用水計畫經核定後三年內未實施開發行為之計算基準,以同一開發行為初次提送用水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日期為起始日,不因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差異分析報告或修正用水計畫而改變;所稱限期改善之期限,以改…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7條 用水計畫經撤回申請或廢止後需重提用水計畫者,開發單位應依開發行為所在區域最新水資源供需情勢研擬用水計畫,並重新取得供水單位供水同意文件或其他水源證明文件,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委任所屬機關(構),依第五條規定送受理機關審…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8條 本辦法施行前之開發行為用水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展期者,其展期之申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原展期期限為用水計畫經核定後六年以上者,不得申請展期,屆期後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廢止用水計畫。二、原展期期限為用水計畫經核定後未達六年…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19條 供水單位受理本辦法開發行為之新增用水,其申請新增加上既有之合計用水量達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者,應要求申請用水人提出該開發行為之用水計畫審核通過證明文件。前項申請用水人屬第六條第一項之個別用水人者,得由所在基地開發單位出具之證…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0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五項規定供水單位之不得供水情形,指開發行為未經核定用水計畫之用水量或修正用水計畫新增之用水量。
-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22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三第六項所稱實際用水量達一定規模,指開發行為基地內前一年度實際用水量達每日三千立方公尺以上者。
- 行政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第4條 應提出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其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用水計畫,使用一定比率之系統再生水。已核定用水計畫之開發單位,其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經查核各年期實際用水情形與用水計畫內容差異達一定比率或一定規模者,應…
- 行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第15-2條 …申請人須另提出溫泉產業發展影響分析文件,其內容應包含地熱能之開發行為對溫泉產業之影響分析及其因應措施。地熱能開發許可之有效期間為五年。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屆期二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經審查核准展延者,每次展延期限…
- 行政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3條 …路機構經評估鐵路特性、結構型式、地形地質水文條件、毗鄰鐵路之開發行為對鐵路設施之影響等因素後提出,報請交通部勘定禁建、限建範圍。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4條 …關申請劃設編定為適當用地者,其已提出申請之證明文件。七、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自由港區開發者,其通過環評之證明文件。
-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9條 …要情形指定之。經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各類地區,區內禁止任何開發行為,但攸關水資源之重大建設、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
- 行政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第11條 …估審查結論認定不應開發者。四、屬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禁止開發行為者。五、其他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者。
- 行政特定水土保持區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認定辦法 第2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指其開發行為逾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所定種類及規模,或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情形。前項開發行為須非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或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其影響範圍。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8條 …可後,始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為之。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如對野生動物構成重大影響,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提出改善辦法。第一項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