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2 / 8 頁-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1條 …水量保護區、地質敏感地區、濕地、自然保留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沿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區域者,其限制開發利用事項,應依各該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開發利用涉及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水土保…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任務如下:一、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之評估分類事項。二、野生動物保護區劃定、變更或廢止之認可事項。三、野生動物保護區內,遇有國家重大建設,在不影響野生動物生存原則下,其區內土地使用、收…
-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5條 …目以上之情形者,擇一最高額規定發給獎勵金。第一項案件如查獲之野生動物及產製品市價逾新臺幣一億元或查獲組織犯罪集團,足以影響國家形象,或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目情節特殊重大者,得專案發給獎勵金,最高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2條 保育類或具有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3條 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場所及設備,依動物種類及習性,予以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易遭騷擾之環境。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4條 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接受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所有人或占有人合作飼養或委託試驗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5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繁殖,以合於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為限。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申請繁殖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初審後,併同具體之審查意見層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6條 依前條申請繁殖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之所有人或占有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每年五月及十一月向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填報繁殖動物種類及數量。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資料,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列冊彙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 第7條 …殖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保育類或具危險性之野生動物者,其飼養、繁殖場所及設備,應自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改善,並符合第三條之規定。依本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野生動物範圍有變更增列時…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得獵捕野生動物之區域,以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定原住民族地區內,且非屬依法禁止獵捕動物或捕捉魚類之區域。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6條 …祭儀、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類、數量之獨特性;核准獵捕野生動物之數量,應以傳統文化、祭儀所需為限,並應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決定之。前項各地區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文化、祭儀、獵捕…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2條 獵捕活動所得之野生動物之宰殺、利用須用於傳統文化、祭儀活動,不得有販賣或其他營利行為。
- 行政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第13條 …告書內容有虛偽不實。三、未依核准之方式、種類、期間、區域獵捕野生動物,或獵捕數量超過核准數。四、違反前條之規定。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條 為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一、野生動物:係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二、族群量:係指在特定時間及空間,同種野生動物存在之數量。三、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係指族群量降至…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4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育野生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應設立野生動物研究機構,並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野生動物之調查、研究、保育、利用、教育、宣揚等事項。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7條 為彙集社會資源保育野生動物,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立保育捐助專戶,接受私人或法人捐贈,及發行野生動物保育票。專戶設置及保育票名稱、標章之使用及發行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8條 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農、林、漁、牧之開…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9條 …者,主管機關應即通知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其停工。其已致野生動物生育環境遭受破壞者,並應限期令當事人補提補救方案,監督其實施。逾期未補提補救方案或遇情況緊急時,主管機關得以當事人之費用為必要之處理。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0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執行。前項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必要時,應先於當地舉辦公聽會,充分聽取當地居民意見後,層…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1條 經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土地,必要時,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交由主管機關管理。未經徵收或撥用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其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應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提供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在公告之前,其使用、收益方法有害野生動物…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2條 為執行野生動物資源調查或保育計畫,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團體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有土地進行調查及實施保育措施。公、私有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除涉及軍事機密者,應會同軍事機關為之外,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進行…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3條 經許可從事第八條第二項開發利用行為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時,主管機關應限期令行為人提補救方案,監督其實施。前項開發利用行為未經許可者,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主管機關得緊急處理,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5條 無主或流蕩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無主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主管機關應逕為處理,並得委託有關機關或團體收容、暫養、救護、保管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