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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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5 頁- 行政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第3條 …源中心)。五、本部特殊教育輔導團(以下簡稱輔導團)。六、本部身心障礙學生輔具中心(以下簡稱輔具中心)。七、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以下簡稱通報網)。八、本部特殊教育網路中心(以下簡稱網路中心)。九、大學校院特殊教育中心(以下…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6條 …單,應予公告;鑑輔會每六個月至少應開會一次。各級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鑑定及安置工作召開會議時,應通知學生本人、學生或幼兒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參與該生或幼兒相關事項討論,該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並得邀請相關專…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11條 身心障礙學生,就所有影響本人之事項有權自由表達意見,並獲得適合其身心障礙狀況及年齡之協助措施以實現此項權利。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15條 …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至少應有身心障礙學生一人參與。必要時得增聘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參與。學校依前二項規定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校內無特殊教育學生者,得不予遴聘特殊教育學生或特殊教育學生家…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0條 …序時,幼兒園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必要時得要求成年學生、學生或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配合鑑定、安置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5條 …。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應提供考試適當服務及無障礙措施,且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要,提供合理調整,並由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公告之;其對象、資格、申請程序、考試服務內容、調整方式、無障礙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6條 …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衛政、社政或勞政資源,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有關復健、訓練等相關支持服務。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第一項對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提供相關支持服務之內容、…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7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幼兒園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持服務,並適用於經主管機關許可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8條 各級主管機關或私人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教育,得設立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並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及幼兒為優先,每校並得設置多個校區。啟聰學校以招收聽覺障礙學生及幼…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0條 …強普通班教師、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之合作,對於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應予適當教學及輔導;其適用範圍、對象、教學原則、輔導方式、人員進修、成效檢核、獎勵辦理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為…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1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必要時,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經學校評估學生有需求時,應邀請特…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2條 …個別化教育計畫,各級主管機關應視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特殊教育需求,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教保服務人員、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並提供相關支持服務之協助。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勢能力、性向及特殊教育需求及生涯規劃,提供適當之升學輔導。前項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之名額、方式、資格及其他有關考生權利義務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5條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應訂定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並應設置專責單位、資源教室及專責人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人員;其專責單位、資源教室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6條 為使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應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務;其生涯轉銜計畫內容、訂定期程、訂定程序及轉銜會議召開方式、轉銜通報方式、期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7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學生之家庭經濟條件,減免其就學費用;對於就讀學前私立幼兒園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得發給教育補助費,並獎助其招收單位。前項減免、獎補助之對象、條件、金額、名額、次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8條 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一、教育及運動輔具服務。二、適性教材服務。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四、復健服務。五、家庭支持服務。六、適應體育服務。七、校園無障礙環境。八、其他支持服務。經…
-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52條 …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 行政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4條 …員。四、全國教師組織代表。五、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七、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八、專業人員。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代表。十、相關機關(構)代表。十一、相關團體代表。前項召集人、副召集人及第二款…
- 行政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5條 …輔導及支持服務之綜合評估作業,小組類別如下:一、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小組(以下簡稱高中身障鑑定小組)。二、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以下簡稱高中資優鑑定小組)。三、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
- 行政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四)教師組織代表。(五)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六)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七)專業人員。(八)相關團體代表。二、高中資優鑑定小組:(一)學者專家。(二)教育行政人員。(三)教師組織代表。三、大專鑑輔小組:(一)…
- 行政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第2條 為使身心障礙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及幼兒服務需求得以銜接,各級學校、幼兒園及其他實施特殊教育之場所應評估學生個別能力與轉銜需求,依本辦法規定訂定適切之生涯轉銜計畫,並協調社政、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提供學生及幼兒整體性與持續…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2條 …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國立附屬(設)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申請交通服務,另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自治法規規定辦理。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身心障礙學生經專業評估確認無法自行上下學者,由本部參酌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求、學校設施環境及年度預算等因素,補助學校購置無障礙交通車、增設無障礙上下車設備或其他提供無障礙交通工具等方式,協助其上下學。依前項規定提供交通服務…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5條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交通服務,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具學籍,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二、未於學校住宿。三、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達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已搭乘免費上下學交通車、無正當理由不利用第三條第一項所提供之無障礙交…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6條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交通服務,應由學生、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向學校提出。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經專業評估確認無法自行上下學者,應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名單造冊並備齊相關資料報本部…
-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7條 新入學身心障礙學生申請交通服務,應於各學期開學後二星期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截止後二星期內,完成專業評估及召開審查會議,並將審查結果造冊報本部。本部分別於上學期十月三十一日前及下學期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審核並…
- 行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2條 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及幼兒之鑑定,應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以標準化評量工具、各類…
- 行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24條 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領域(科目)學習等。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需求評估,應包括認知或情意特質、社會適應、性向、專長領域(科目)學習等。前…
- 行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25條 …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前二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應檢附個別化教育(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