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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5 頁-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梯廳、昇降機道、排煙室、坡道及最低層之下部空間,得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其下部空間並得不計入建築物之層數及高度。基地地面設置通達最低層之戶外樓梯及戶外坡道,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容積總樓地板面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條 …之二。不增加依前項及本編規定核計之建築基地允建地面層以上最大總樓地板面積及建築面積者,得增加建築物高度或層數,而免再依前項規定增加空地,但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本編第二章第三節之高度限制。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依前項…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5條 …華民國七十一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生效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六層以上且其總樓地板面積未達一千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增設昇降機者,得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59條 …─────────────────────┘說明:(一)表列總樓地板面積之計算,不包括室內停車空間面積、法定防空避難設備面積、騎樓或門廊、外廊等無牆壁之面積,及機械房、變電室、蓄水池、屋頂突出物等類似用途部分。(二)第二…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69條 …────┬──────┬────────┤│類│組別│樓層│總樓地板面積│樓層及樓地板面積││別││││之和│├─┼───┬───┼────┼──────┼────────┤│A│公共集│全部│全部│-│-││類│會類│…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9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五○○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防火設備並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前項應予區劃範圍內,如…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0條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使用不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予以區劃分隔。前項之區劃牆壁應自地面層起,貫穿各樓層而與屋頂交接,並突出建築物外牆面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1條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為木造等可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五○○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予以區劃分隔。前項之區劃牆壁應為獨立式構造,並應自地面層起,貫穿各樓層與屋頂,除該牆突出外牆及屋面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6條 …類、D類、B-1組、B-2組、B-4組、F-1組、H-1組、總樓地板面積為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B-3組及各級政府機關建築物,其各防火區劃內之分間牆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但其分間牆上之門窗,不在此限。三、建築物屬F-1組、F-2…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9條 …為A、B、D、E、F、G及H類者。二、三層以上之建築物。三、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四、地下層或有本編第一條第三十五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規定之無窗戶居室之樓層。五、本章各節關於樓地板面積之計算,不包括法定…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0-1條 …最大一層之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寬三十六公分之計算值;其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五○○平方公尺時,三十六公分應增加為六十公分。三、前二款每處出入口之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高度不得小於一.八公尺;其他建築物(住宅除外)出入口…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7條 …者。七、工廠類,其作業廠房之樓地板面積之和超過五十平方公尺或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七十平方公尺者。八、車庫、車輛修理場所、洗車場、汽車站房、汽車商場(限於在同一建築物內有停車場者)等。九、倉庫、批發市場、貨物輸配所等,供其使用…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9條 …──────────────────┬────┐│特定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臨接長度│├─────────────────────────┼────┤│五百平方公尺以下者│四公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1條 本規則所稱容積率,指基地內建築物之容積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基地面積之計算包括法定騎樓面積。前項所稱容積總樓地板面積,指建築物除依本編第五十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三百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計入樓地板…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2條 前條容積總樓地板面積依本編第一條第五款、第七款及下列規定計算之:一、每層陽臺、屋簷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柱中心線超過二公尺或雨遮、花臺突出超過一公尺者,應自其外緣分別扣除二公尺或一公尺作為中心線,計算該層樓地板面積。每層…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3條 …之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但以基地內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其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六公尺。一、長度未滿十公尺者為二公尺。二、長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為三公尺。三、長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6-1條 …限內,依申請變更設計時法令規定辦理變更設計時,以不增加原核准總樓地板面積及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不移到地面以上樓層者,得依下列規定提高或增加建築物樓層高度或層數,並依本編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檢討建築物高度。一、地面一層樓高度應…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絡。十、緩衝區及其專用直通樓梯之空間,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容積總樓地板面積。十一、緩衝區內專供通行及緊急避難使用,不得有營業行為;牆壁得以耐燃一級材料設置嵌入式廣告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4條 …尺。三、專用直通樓梯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但地下使用單元之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時,應為一點八公尺以上。前項直通樓梯級高應在十八公分以下,級深應在二十六公分以上。樓梯高度每三公尺以內應設置平台,為直梯者,其深度…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2條 地下建築物供地下使用單元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供地下通道使用,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8條 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左列各值:一、商業區:三十。二、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十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其適用範圍為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新建建築物。但衛生醫療類(F-1組)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建築物,不在此限。五、綠建材:指第二百九十九條第十二款之建材;其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3-4條 …H-2組使用者,不在此限。二、供建築物使用類組B-2組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達三萬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三、與地下公共運輸系統相連接之地下街或地下商場。前項之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應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指定之機關(構)、學校或…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3條 …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後之樓地板面積。
- 行政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7條 …施或其他公益設施之獎勵容積=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後之樓地板面積×獎勵係數。前項獎勵係數為一。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
- 行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2條 …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建築時主管機關核准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扣除依申請重建計畫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後之樓地板面積。
-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3條 …用前條附表一一部或全部之規定:一、建築物供作B-2類組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未達五千平方公尺。二、建築物位在五層以下之樓層供作A-1類組使用。三、建築物位在十層以下之樓層。
-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 第5條 …面積區劃,依下列規定改善:一、防火構造建築物或防火建築物,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具備有效自動滅火設備者,得免計算其有效範…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5條 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其耕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並不得超過一○‧五公尺,但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前項自用農舍得免由…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7條 …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之平房得免申請建築執照,但其建蔽率及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本辦法之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