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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7 頁-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11條 …處)從事之研究計畫性質相關者,由各該單位合作研辦之。研究中心編制內合聘研究人員之升等、續聘及學術研究績效評核,由支薪之單位辦理。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0條 …任、研究中心主任、學術諮詢總會執行秘書、秘書長及本院二十一位編制內研究人員(以下簡稱研究人員)代表組成。前項研究人員代表分為數理科學組、生命科學組、人文及社會科學組三組,每組七人。
-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22條 下列人員有院務會議研究人員代表之選舉及被選舉資格:一、本院編制內專任研究人員,於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報到程序,且尚在聘期中者。二、本院與其他單位合聘,在本院支薪者。三、年度中奉准休假進修,未出國者。下列人員無院務…
- 總統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負責策劃及執行特種勤務相關工作之人員,指各特種勤務專責單位編制內,經本條例第十五條主管機關安全查核通過、專業訓練完成、鑑測及格與認證後,依特勤中心任務派遣命令,專責從事特種勤務之人員。
- 行政行政院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編制內職員、約聘、約僱人員、借調、派駐及支援本院之人員,於退休、離職及單位間業務異動辦理交代時,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
- 行政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 第4條 …)依使用時間或次數等比例分攤。前項管理維護費用不包括主管機關編制內人事費用。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3條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範圍,為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
-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4條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應一次繳納互助俸額百分之十作為互助基金;並每月繳納互助俸額百分之五作為互助金,另得由社會公益團體捐贈贊助,以支應員工互助共濟事項之開支,有餘時併入互助基金存儲。前項互助俸額另定之。第一項互…
- 行政消防服制準則 第2條 本準則所稱消防人員指各級消防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之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指各級消防機關組織編訓協助消防、緊急救護工作之人員。
- 行政消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工作,具有重要貢獻足資表揚。前項所稱消防人員,指各級消防機關編制內之職員。
- 行政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社工人員,包括下列人員:一、各主管機關編制內或聘僱之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員及社勞行政人員。二、受各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之社會工作師及社會工作員。三、其他受各主管機關委託辦理社會工作業務之適當人員。
- 行政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第4條 …、任職及留職停薪之執行;經歷管理制度之規劃、核議、執行與國軍編制內聘雇人員之管理及督導。四、軍人休(請)假、留守、兵籍與學籍資料管理及國防人力移轉培訓業務之督導、執行。五、國軍退除業務與退除給與核算、核發之督導及執行。六…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6條 原機關隨同移轉本院之科技、編制內、民診及特約等各類聘雇人員(以下簡稱各類聘雇人員)改制前之服務年資,其工資(薪給)、保險、退休、資遣、撫卹、褔利等權益事項,依各類聘雇人員原適用之相關勞動法令、管理規定或勞動契約辦理。前項…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軍官、士官晉任選拔對象如下:一、現占編制內上階職缺者。二、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前已占上階職缺者。前項第二款人員,在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期間,以晉一階為限。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五…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編制內軍用車輛(以下簡稱軍車):指國軍現行裝備及其他經納入國軍財產之各型車輛。二、國軍人員:指現役軍人、國防部與其所屬機關(構)、學校、部隊(以下簡稱單位)之文(教)職及聘雇人員。
- 行政非適用勞動基準法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第2條 …權責單位核准有案,且其服務單位屬政府機關類型,並持有服務證之編制內軍中聘任人員及僱用員工(以下合稱聘雇人員)。
-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條 …政部(以下簡稱本部)所屬各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構)編制內支領薪給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之職員。
-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32條 …採計者外,應予採計:一、曾任各機構職員之年資。二、曾任各機構編制內支領薪給訂有聘僱契約人員之年資。三、下列未曾依法令領取由政府編列預算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支付相當退休(職、伍)金、資遣給與、離(免)…
- 行政財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功績足資表揚。前項所稱財政人員,指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有給專任之財政、稅務、關務、金融、保險人員。非財政人員或外國人有功於財政者,準用第一項之規定辦理。
- 行政印花稅檢查規則 第3條 …之分組等,指派檢查人員切實執行之。前項檢查人員,應以稽徵機關編制內熟諳印花稅法規及業務之稅務人員為限,以分組為原則,每組不得少於二人,並指定一人為領組。
- 行政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第11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進用之關稅總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現職人員,具有第五條及第八條之法定任用資格者,依現職改任換敘;未具法定任用資格者,由考試院限期辦理考試,以定其資格;其考試辦法,由考試院定之。未經考試及格者,得繼續任原列職務…
-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7-1條 …政收入及其他經常性之收入,優先支應下列各項支出:一、地方政府編制內員額與經上級政府核定有案之人事費及相關費用。二、一般經常性支出、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及依法律規定必須負擔之經費。三、地方基本設施或小型建設經費。四、其他屬地方…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2條 …總排氣量:指汽缸橫斷面積乘活塞衝程及汽缸數之積。四、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指軍隊裝備編制內,規定各單位應裝備之指揮車、載重車、戰鬥車、通訊車及艦艇等交通工具。但其非軍隊裝備編制內之軍事行政機關或學校之交通工具不屬之。…
- 行政使用牌照稅法 第7條 下列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一、屬於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二、在設有海關地方行駛,已經海關徵收助航服務費之船舶。三、專供公共安全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之交通工具:如警備車、偵查勘驗用車、追捕提解人犯車、消…
- 行政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32條 …並經公開甄選獲聘任為高級中等以下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者,應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任教民族教育課程至少六年,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或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教職員,指已立案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現職校長、教師、職員及學校法人之職員。前項學校法人之職員,以納入所設私立學校員額編制之職員為限。
-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12條 …管理會以原私校退撫基金支給。私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合格校長、教師,未核給退休金、離職退費或資遣給與之任職年資,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者,得併計其任職年資,按核定年資比例,依下列規定核計支給其退休金、…
-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9條 下列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人員之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給與事項,準用本條例之規定辦理:一、依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研究人員。二、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任之專業技術人員。三、依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
- 行政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外國教師之管理及權利義務事項,屬編制內專任合格外國教師,應依本法、教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其餘外國教師,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聘僱契約辦理。第三條第二款所定外國僑民學校教師之管理及權利義務…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30條 …查與合格基準、迴避原則、疑義處理及申訴救濟等規定;學校得考量編制內專任、編制外專案及兼任教師之差異,將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成績合格基準分別明定。二、建立符合專業審查之外審程序與方式、審查與合格基準、外審學者專家遴聘與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