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規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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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4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應為客房數八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四十平方公尺以下。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
  2.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30條 …妨害旅客隱私之設備或從事影響旅客安寧之任何行為。五、擅自擴大經營規模。
  3.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25條 …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經營。民宿之設置地區、經營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備基準、申請登記要件、經營者資格、管理監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