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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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8條 …到申請最大產能操作條件所需日數。(二)推估各試車步驟或程序之空氣污染物產生情形及防範污染排放超過標準或限制範圍之措施。(三)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四、符合燃料成分標準之證明文件。五、屬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公私場所,應檢…
  2.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9條 …廠場設施平面配置圖說。四、生產製程流程圖說及產製期程。五、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原(物)料、燃料之種類、成分及用量,產品種類及生產量。六、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原(物)料與燃料之輸送、貯存及堆置方式。七、排放空氣污染物之…
  3.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0條 公私場所於審核機關依第三十三條通知試車或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後,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公私場所接到試車通知者,應依試車計畫書完成試車,並於核准試車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內,向審核機關提送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或足供認定符合本法相…
  4.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1條 …址。三、操作許可內容:(一)固定污染源名稱、製程流程圖說、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主要原(物)料、燃料種類、成分、用量、產品產量及其操作條件、操作期程。(二)空氣污染防制方法及設施之名稱、型式、處理容量、處理效率及操作條件…
  5.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3條 …請試驗。審核機關核准第三項試驗,涉及公私場所檢具試車計畫書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之檢測項目,審核機關得依公私場所申請試驗之項目核准,不適用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核機關核准試驗期間最長以三十日為限,必要時得展延…
  6.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5條 …三、燃料使用許可內容:(一)固定污染源名稱、製程流程圖說、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燃料種類、成分、用量及其操作期程。(二)空氣污染防制方法及設施之名稱及型式。(三)燃料使用紀錄之規定。(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許可事項…
  7.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27條 …者,應於異動前,依操作許可證申請及核發程序辦理。但推估未增加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者,得不重新進行檢測。二、改用低污染性原(物)料或燃料、拆除或停止使用產生空氣污染之設施、增設防制設施或提升防制效率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檢…
  8.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3條 …知進行試車。二、依第十八條第二項申請操作許可證者,應通知進行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三、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操作許可證且須重新進行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者,應通知進行檢測。審核機關應於公私場所依前項通知執行試車或空氣污染…
  9.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1條 …場所依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試車或檢測時,審核機關核定操作許可證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操作條件,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主要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達申請之百分之八十以上者,應依申請內容作為操作許可證之核定內容。二、主要原(物)料…
  10.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6條 …申請許可證變更、異動或展延,其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核定之任一空氣污染物年許可排放量未達本法第六條所定污染物排放量規模,於申請操作許可證之任一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估算結果,大於本法第六條所定污染物排放量規模。四、公私場所申請…
  11.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7條 公私場所執行試車計畫或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審核機關應令公私場所改善、停止試車或檢測:一、依試車計畫或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內容進行試車或檢測而有違反本法規定。二、未依試車計畫或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
  12.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8條 審核機關辦理公私場所二以上固定污染源合由同一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其任一固定污染源依本法第二十四條或第八十八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證時,經審核機關認定與申請者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固定污染源,審核機關得要求其併同申請。
  13.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49條 審核機關審查公私場所依第十八條規定提出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時,其檢測應以下列項目為限:一、預估需核定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污染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訂定特定業別或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4.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3條 公私場所執行本辦法規定之空氣污染物檢測作業時,應於執行檢測前七日通知審核機關。前項檢測作業,公私場所有二個以上固定污染源,其型式、規模、操作條件及污染防制設施均相同者,得準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報…
  15.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4條 …染源因操作內容異動,且已重新申請操作許可證者,得於試車進行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替代。
  16.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6條 …能異動或變更者,得一次申請未來五年內將達成之產能條件許可或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主要原(物)料、燃料使用量之最大操作條件許可。其進行試車或檢測時,得以一定製程條件作為操作條件,不受第四十一條規定之限制。公私場所依前項申請…
  17.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57條 …差值之限制:一、產能變動快速者:(一)操作條件之產品產量、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原(物)料或燃料達許可使用量後,每增加許可核定量百分之二十時,應於一個月內依規定完成檢測。檢測時操作條件之產品產量、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原…
  18. 行政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 第2條 …、廠場設施平面配置圖說。四、燃料之種類、成分及用量。五、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種類、成分及濃度,及預估需核定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粒狀污染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之年排放量。六、空氣污染收集及排放管道設施、監測設施、防制設施或儀表之種…
  19.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8條 …可證:一、使用許可證核定期間內之使用紀錄。二、一年內最近一次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三、必要使用該物質之證明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使用許可證展延,申請程序應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第一項申請文件不符規定者…
  20. 行政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10條 …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季易致空氣污染物之物質使用量之紀錄資料。
  21. 行政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 第2條 本準則適用於主管機關執行未經排放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空氣污染行為管制。
  22.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空氣污染物:指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二、污染源:指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物理或化學操作單元,其類別如下:(一)移動污染源:指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污染源。(二)固定污染源:指…
  23.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7條 …。前項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之擬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考量空氣污染物流通性質,會商鄰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形、氣象條件,將空氣污染物互相流通之一個或多個直轄市、縣(巿)指定為總量管制區,訂定總量管制計畫,公告實施總量管制。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總量管制區,新設或變更之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須經模式…
  25.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14條 …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並得禁止或限制交通工具之使用、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之排放及機關、學校之活動。電業為執行前項緊急防制措施,或配合各級主管機關降低燃煤發電,調整發電使用之燃料種類,致增加燃氣發電之燃料用量及空氣污染物排放…
  26.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16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對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其徵收對象如下:一、固定污染源:依其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種類及數量,向污染源之所有人徵收,其所有人非使用人或管理人者,向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徵收;其為營…
  27.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18條 …污染改善工作事項。四、關於委託或補助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事項。五、關於委託或補助專業機構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檢測、輔導及評鑑事項。六、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之研發及策略之研訂事項。七、關於涉及空氣污染之國際環…
  28.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0條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前項排放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特定業別、設施、污染物項目或區域會商有關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
  29.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1條 …及十月底前,向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申報其固定污染源前一季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前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季排放量之計算、記錄、申報內容、程序與方式、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0.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22條 …染源者,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其操作或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並向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申請認可;其經指定公告應連線者,其監測設施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與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連線,並公開於直轄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