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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0 頁- 行政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四款所定之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經保險人審查應予發給者,由保險人匯入被保險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 行政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6-1條 被保險人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應備具下列書件:一、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二、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三、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四、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行政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9-2條 本法第十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者,計至復職之前一日止。前項津貼,按月於期初發給;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20條 勞工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雇主應於發生事由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其退休金。勞工復職時,雇主應以書面向勞保局申報開始提繳退休金。因案停職或被羈押勞工復職後,應由雇主補發停職…
-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22條 雇主應於勞工復職、離職、死亡、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因案停職或被羈押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保險人申報開始或停止提繳年金保險費。因案停職或被羈押勞工復職後,應由雇主補發停職期間之工資者,雇主應於復職當月之再次月底前補繳年金保…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2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職務。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六、檢附配偶就業之…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3條 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4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5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受僱者欲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各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6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得僱用替代人力,執行受僱者之原有工作。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7條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 行政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8條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應隨時與受僱者聯繫,告知與其職務有關之教育訓練訊息。
-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條 …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九、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1條 …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6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
-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7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
- 行政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受僱者於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分娩或流產,於復職後仍在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產假期間時,雇主仍應依本法規定給予產假。但得扣除自分娩或流產之日起至復職前之日數。
- 行政勞工請假規則 第5條 …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 行政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等法請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或安胎休養,致減少工資者。七、留職停薪者。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9條 …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雇主應予留職停薪,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第11條 …第二項規定每三年接受繼續教育期間之計算,得扣除專業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職業災害或其他不可歸責專業人員個人之事由,致其離開職場三個月以上之期間。前項期間之扣除,應由專業人員自資格認證證明屆期前,提具證明文件及工作所在地之直…
- 行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52條 …理工作時間規範及促進縮減工作時間。二、促進職場工作平等及育嬰留職停薪權益之保護。三、補助與辦理教育訓練、活動、措施、設施及宣導。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前項補助之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1條 雇主聘僱第一類外國人,依法有留職停薪之情事,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46條 漁會員工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行政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第11條 公務人員得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至中央畜產會服務。
- 行政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44條 農會員工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31條 …。五、最近三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農田水利事業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或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進修或研究六個月以上,於進修或研究期間者,不得辦理升遷。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56條 …人員另予考績,於年終辦理之。但免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者,得隨時辦理之。在同一考績年度內再任人員,除已辦理另予考績者外,其再任至年終連續任職六個月者,得於年終辦理另予考績。
-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66條 …,均不得採計為退休或資遣年資。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費用。
- 行政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30條 …分。五、最近三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事判決確定。前項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或經機關核准帶職帶薪進修或研究六個月以上,於進修或研究期間者,不得辦理陞任。第一項陞遷考核評分標準表由主管機關公告之。